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一批手机、电子秤等共20项物品(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2-11
发布于
广东江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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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一批手机、电子秤等共20项物品(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关于一批手机、电子秤等共20项物品的拍卖公告(第一次)

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12月27上午10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对一批手机、电子秤等共20项物品进行第一次公开整体拍卖活动, (账户名: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750/01),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物:(附表)

序号

标的名称

标的信息

1

LG手机

黑色,不能开机

2

HONOR手机

黑色,不能开机

3

三星手机

银色,不能开机

4

三星手机

白色,不能开机

5

NOKIA手机

黑色,不能开机

6

HOOW手机

白色,不能开机

7

iPhone手机

黑色,不能开机

8

NOKIA手机

黑色,不能开机

9

NOKIA手机

黑色,不能开机

10

三星手机

白色,不能开机

11

MEIZU手机

银色,不能开机

12

Lenovo手机

白色,不能开机

13

OPPO手机

黑色,不能开机

14

OPPO手机

黑色,不能开机

15

iPhone4S手机

白色,不能开机

16

iPhone5手机

白色,不能开机

17

NOKIA手机

黑色,不能开机

18

小型电子称

电子称

19

帆布质提包

黑色

20

HTC手机

黑色

起拍总价为人民币87元,保证金为人民币10元,每次竞价增幅为人民币1元及其倍数。

特别提示:1、上述拍卖手机、电子秤等均为二手,无相关配套的配件(耳机、充电器等),硬件保修截止日期及生产日期不详,请有意竞拍者慎重考虑;2、竞拍成交后法院出具成交裁定书,手机、电子秤等所有权自交付时起转移给买受人;3、拍卖标的物以现状交付,能否正常使用以交付现状为准,本院不对拍卖的标的物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财产存放期间的自然贬值法院不返还相应的贬值价款;4、因拍卖的手机、电子秤等均为没收财产,若相应设备设置了密码无法正常使用,须由买受人自行前往相关维修地点处理,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5、若竞买成功,请买受人自行前往本院现场交接;如不能现场交接而需要邮寄的,由此产生的费用和运输风险等由买受人自负。

二、竞买人条件

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需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个人竞买者需以本人参与竞买,竞买人若是法人、其他组织的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注:委托参拍竞买的,请于正式开拍至少七日前,向法院提交委托参拍的相关材料;逾期提交的,法院不再接收。委托参拍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件复印件等材料)。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开始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需要预约看样的,请将姓名、联系方式及需要看样的标的物编辑成短信发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本短信仅作预约登记,不一一予以回复),预约后另行通知看样时间和集中地点,预约看样截止*开通会员可解锁*前(节假日除外),没有提前短信预约的,不能参加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务必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开通会员可解锁*起施行)第二十四条之规定,如司法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以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2020年修正)第二十二条第二款之规定,重新拍卖的价款若低于原拍卖价款,所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等,由原买受人承担,若其缴纳的保证金不足以弥补该差价等费用损失的,本院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依法强制执行。

对于在司法网拍中扰乱司法拍卖秩序的行为(竞买人恶意抬价、买受人恶意悔拍或因买受人不具备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规定的竞买资格而被撤销拍卖等),本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逾期未缴纳罚款的,本院移送强制执行,并依法采取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消费等措施进行信用惩戒。请竞买人谨慎决定竞买行为。

八、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买受人自行联系执行人员交接拍卖财产(联系方式详见本竞买公告第三项)。如需办理转让登记手续,买受人需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五天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十、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拍卖竞价前拍卖平台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前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广东省江门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9558832*开通会员可解锁*,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江门滨江支行),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栏注明:[(2025)粤07执402号拍卖款],并及时告知执行员,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入账后,将于十五个工作日内出具成交裁定书并通知买受人领取。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三、根据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七条规定,本次拍卖所委托的拍辅机构为广东高富比拍卖行有限公司,辅助工作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拍卖标的物咨询和现场看样均由拍卖辅助机构派员负责,对于本公告写明的拍辅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拍辅机构联络人:谭生*开通会员可解锁*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委托法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相关公告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查看。

法院咨询电话:欧助理:*开通会员可解锁*、黄书记员:*开通会员可解锁* (工作日8:30-12:00、14:30-17:30期间接受咨询)。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

法院监督电话:0750-12368。

联系地址:江门市蓬江区篁庄大道9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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