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关于品牌型号SYT315(T7530-16)塔式起重机(塔吊)一台(变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6-18
发布于
湖南长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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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关于品牌型号SYT315(T7530-16)塔式起重机(塔吊)一台(变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特别提示:本公告系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标的物的法律文书,未经本院允许,任何个人、单位和组织不得转载本拍卖公告。未经本院允许转载、发布“法拍房”信息的或截取部分信息转载、发布的,或用于其他营利性活动的,本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于扰乱房地产市场秩序的,本院将依法将相关线索移送职能部门,配合有关部门联合打击。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变卖公告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往后60日止(延时除外)在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0731/05),现公告如下:

变卖标的:塔式起重机(塔吊)一台,品牌型号:SYT315(T7530-16),生产厂家:湖南三一塔式起重机械有限公司,购置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特别注明:购买本标的后,需买受人自行拆卸和搬运,所涉及的所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以下部分摘抄湖南华运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湘华运资评字(2025)第0301号评估报告

*开通会员可解锁*,我司评估专业人员在当事人的带领下,对纳入本次评估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现场勘查。现场勘查时,委估资产存放于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桂花坪街道雀园路与宜春路交叉口五江广场项目工地。评估专业人员现场查看到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对该设备进行了查封,设备现场露天存放,整体状况一般,外观无明显大范围破损痕迹,买受人需搬迁移地使用。截止评估基准日设备处于闲置状态。因客观原因限制,现场勘查时设备未启动运行。

因资产占有方未提供评估对象使用、维护等相关资料,评估专业人员无法了解评估对象的使用状况、维护情况等情况。评估专业人员仅依据委托法院提供的相关资料及现场勘查情况作为确认设备价值的参考依据,未考虑是否被抵押、担保对设备价值的影响。

详情可下载评估报告及其附件,其他未尽事宜具体情况请各竞买人自行查看了解,并承担相应风险。(注:一切以实物为准)

评估价:*开通会员可解锁* 400元,起拍价:501 120元,增价幅度:3000元,保证金:75 168元。(仅作为买受人竞买成功后反悔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数额,如需取得竞买资格,必须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

【特别提醒】:上请竞买人实地看本标的物,了解具体情况后慎重决定是否购买,法院对此不负责任。未看样的买受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变卖方式:

1、 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 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缴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3个工作日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办理交付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

1、自公告日起接受咨询(工作日)(9:30-16:30点);

2、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湖南朝阳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周女士。

3、初步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下午15时-16时实地看样,如需看样,请在前一天拨打咨询电话或短信报名确认(短信报名格式:姓名+标的物名称)。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本次拍卖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办理过户手续所涉及的税费及办理权证所需相关费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相应主体承担。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费用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提请法院退还已垫付的税款,需提供以原产权人名义,由税务部门开具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并且在税收款书备注中注明涉税房产坐落地址信息,地址信息要求与拍卖公告中房产地址信息一致,买受人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并交纳相关的过户税费,在法院将过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拍卖成交确认书等文书送达至有关财产管理部门后十个工作日内及时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如遇涉及有关财产管理机构或其它客观原因无法及时办理税费代缴手续的,需在期限届满前向本院提交书面延缓申请及附相应证明材料),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将视为买受人自愿承担该部分税费,本院将及时发还该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如果涉及到物业费、水、电燃气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自行办理水、电、燃气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变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开拍前十日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意向竞买人须在淘宝网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淘宝网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十日内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

户 名: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市湘府路支行

账 号:582*开通会员可解锁*512

银行联行号:1*开通会员可解锁*

(注:请备注买受人姓名与标的名称及本案执行案号(2024)湘0103执恢388号;请勿将余款直接打入支付宝账户)。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经本院通知后仍不按期支付拍卖款或办理交接手续的,视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务必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拍卖平台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拍卖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十一、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开通会员可解锁* 周女士(湖南朝阳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徐女士(该电话仅为监督电话,样品咨询请联系上述咨询电话)

联系地址:长沙市湘府中路350号天心区人民法院执行局

网址: http://sf.taobao.com/

此公告在“淘宝网”、“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发布。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六月十八日

品牌型号SYT315(T7530-16)塔式起重机(塔吊)一台

暂无修改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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