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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禹州市人民法院
关于网络司法拍卖的声明
一、我院通过网络司法拍卖的标的物,均上网公开可查,无暗箱操作之可能,我院从未委托中介机构办理代拍、过户等相关事宜,意向竞买人需了解标的物详情请拨打公告、须知内的咨询电话;竞买人自行委托他人参与竞买、办理相关事宜等所产生的风险自己承担。
二、对社会上有其它机构或者个人,借用司法拍卖名义,发布竞买公告和项目信息,招揽客户,要求签订合作代拍协议,收取中介手续费用等行为,或承诺标的物以起拍价或者显著低于市场价成交,要求支付高额代拍费用之行为,竞买人务必保持警惕。
禹州市人民法院关于变卖
位于禹州市褚河镇S103线西侧、工业大道南侧信友·天润府一期、二期2幢第3层303号房的公告
禹州市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1月16日10时至2026年3月16日10时止的60天内(延时除外)在禹州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禹州市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sf.taobao.com),现公告如下:
一、变卖标的:
禹州市褚河镇S103线西侧、工业大道南侧信友·天润府一期、二期2幢第3层303号房。
评估报告显示:该房屋预告登记证号为:2*开通会员可解锁*号,总层数为27层,所在层数为第3层,实际用途为住宅,建筑面积118.83平方米,朝向:南,户型三室两厅一厨两卫;入户防盗门,断桥铝窗水泥砂浆楼面,内墙面混合砂浆,室内未装修,外墙面真石漆。周边有禹州市人民医院、颍河景观游园、褚河镇北沈小学、幼儿园、银行、加油站等,公共服务设施较齐全。环境较好,无污染,卫生状况良好,房屋朝南,采光不受限制,整体区位状况较优。水、电、燃、暖等设施齐全。(详见评估报告)。
评估价:*开通会员可解锁*元。
变卖价:366358.5元,保证金:73271元,增价幅度:3700元。
竞买人是否符合过户条件,房产能否办理过户,请竞买人自行到当地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咨询了解,买后责任自负。
土地权益面积待定。拍卖标的不包含室内可移动的物品及其他债权债务。
在变卖中,保证金与报名取得竞买资格无关,竞买人须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交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不买,保证金将依法被罚没。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12月31日起至2026年1月13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本院已委托“河南易和法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组织统一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由“河南易和法拍”安排(未腾空的房产,因无法进入室内,无法安排看样)。
三、变卖方式:
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变卖期开始后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在第一次出价时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2、竞买人需要先报名缴纳等同于标的物变卖价全款金额的变卖预交款,才能取得变卖参与资格;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变卖价,方可成交。
四、特别提醒: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标的物原产权人(被执行人)承担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应税费,买受人承担契税、印花税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相应税费。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办理过户时依法应由标的物原产权人(被执行人)承担的相应税费需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向本院申请退还。买受人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并缴纳相关税费,在收到过户裁定书30日内凭有关缴纳税费票据原件,及时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本院经审核后退还买受人已垫付税费。逾期不办理退还税费手续的,本院将依法发放拍卖款项,不再退还该部分税费。买受人可就已垫付税费另行主张权利。
标的物所欠的物业费、水、电、暖、燃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可自行向物业公司了解。
社会机构或者组织承担网络司法拍卖辅助工作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成交后腾房时间可能较长,请竞买人注意。
六、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1月13日前与本院联系。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现未知有优先购买权人。若有优先购买权人需参加竞买的,应于2026年1月13日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九、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应于2026年1月13日前向本院提交委托手续,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变卖预缴款及余款支付:竞买人须在淘宝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淘宝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变卖预缴款,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变买须知》及淘宝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变卖流程的相关准则。
竞买人报名参与变卖时,网拍系统将通过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变卖预缴款,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
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请在变卖结束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禹州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禹州支行,账号:(955883*开通会员可解锁*62),请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如有问题请咨询法院。
变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变卖预缴款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咨询。
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承办法官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魏法官
拍辅机构:河南易和法拍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法院地址:禹州市禹王大道中段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禹州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河南省许昌市禹州市褚河镇S103线西侧、工业大道南侧信友天润府一期、二期2幢第3层303房
暂无修改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