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北京市海淀区万柳万泉新新家园14号楼A区1层101,2层201、3层301、4层401、-1层地下一层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2-10
发布于
福建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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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北京市海淀区万柳万泉新新家园14号楼A区1层101,2层201、3层301、4层401、-1层地下一层房产(第一次拍卖)的公告

拍卖公告

标的介绍

修改记录

司法拍卖公告(第一次)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 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0 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网址:http://sf.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北京市海淀区万柳万泉新新家园14号楼A区1层101房产,2层201房产、3层301房产、4层401房产、-1层地下一层房产,带装修,房屋用途为商业。总面积6140.96平方米。

房产部分评估及税费

标的

建筑面积(㎡)

评估价(万元)

权证

14号楼A区2层201

1057.33

4255.96

X京房权证海字第321917号

14号楼A区3层301

674.16

2534.98

X京房权证海字第321918号

14号楼A区4层401

712.9

2516.96

X京房权证海字第321920号

14号楼A区-1层地下一层

2142.17

9234.89

X京房权证海字第321889号

合计

4586.56

18542.80

14号楼A区1层101(案外人)

1554.4

定价6000

京(2021)海不动产权第0018539号

汇总

序号

交易价格

卖方税费

买方税费

总计

1

42,559,600.00

4,958,193.40

1,298,067.80

6,256,261.20

2

25,349,800.00

2,953,251.70

767,672.80

3,720,924.50

3

25,169,600.00

2,932,258.40

767,672.80

3,699,931.20

4

92,599,600.00

10,787,853.40

2,824,287.80

13,612,141.20

总计

185,678,600.00

27,289,258.10

5(一层)

60,000,000.00

6,990,000.00

1,830,000.00

8,820,000.00

装修部分评估及税费

标的

建筑面积(㎡)

评估结果(元)

卖方应缴纳的相关税费

买方应缴纳的相关税费

14号楼A区-1层地下一层

2142.17

2501651

301000

76000

14号楼A区1层101

1554.4

2211020

266000

67000

14号楼A区2层201

1057.33

1588716

191000

48000

14号楼A区3层301

674.16

1002855

121000

31000

14号楼A区4层401

712.9

832550

100000

25000

合计

6140.96

8136792

979000

247000

评估价(含装修部分)为253564792元,一拍起拍价为177495355元,保证金为17000000元,增价幅度为100000元。

需要披露的事宜如下:

1、上述标的物地下一层有占有使用情况,但承诺会配合交付。

2、本次拍卖中的第一层属案外人所有,为保障执行效果,现与本案抵押物2-4层及地下一层合并拍卖,一并过户。第一层的过户交易环节费用由案外人自行承担,其他楼层由买受人过户环节代垫的卖方税费依公告所约予以退还。

3、上述税费是依评估价(未降价)作出,仅供竞买人参考,不作为缴税依据。在标的物降价拍卖后,过户环节所需税费的收取标准以税收机关通知为准。

该标的物存在欠缴税费的情况,可能导致过户时间的迟延,竞买人参拍前应予充分了解。

提醒意向竞买人:标的物可能涉及的租赁、标的物占用与移交欠缴税费等方面的纠纷,可能导致过户时间的迟延,竞买人参拍前应予充分了解。在参加竞买前自行充分了解或向本院咨询,并通过合法途径解决(参与竞拍即代表对披露事宜已清楚明确,并愿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

、标的物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欠费等问题,请竞买人在竞拍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若涉及水、电、煤气、物业等户名变更手续,费用由买受人自理,标的物是否限购应以标的物所在地政策为准。标的物欠缴的水、电、煤气、物业费用等由买受人承担。若出现特殊原因,致拍卖款退还给竞买人的,利息损失由竞买人承担。

三、涉及缴纳税费的问题。本院的拍卖行为是对被执行人财产采取的强制执行措施,而非普通民事交易,本次拍卖的标的物的起拍价不包含标的物过户时的应缴税费。

过户交易环节的税费双方各自承担,但涉及卖方(即被执行人)在过户交易环节承担的税费应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应在收到办理过户的《执行裁定书》等法律文书之日起60日内完成过户程序,将代垫的缴款依据提交本院审查无误后从拍卖款中予以发放,逾期且无合理延期申请的,本院将视为买受人放弃申领相关款项的权利,该款将作为执行款用于偿还被执行人的

税务机关以被执行人欠缴非本次交易环节的税费为由拒绝办理过户手续的,税务机关应书面说明不予办理的原因,同时将征收依据函告本院,由本院依法处置。

四、买受人应于拍卖结束后十五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部分)通过银行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至本院。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本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 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晋安支行;开户名称: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账号:1*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

五、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出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线下银行充值。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或向线下银行了解。

意向竞买人在参加本次拍卖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公告。

竞买前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256号408室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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