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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饶市本级]玉山县武安邻里中心一楼整体招租(5年)
投资项目代码:
【信息时间: *开通会员可解锁*】
| 项目编号: | JY25JX11020237 | |||||||
| 项目名称: | 玉山县武安邻里中心一楼整体招租(5年) | |||||||
| 标的名称: | 玉山县武安邻里中心一楼整体招租(5年),挂牌价909,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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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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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产状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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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息披露期: | 信息披露首日:*开通会员可解锁* 信息披露期满日: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延期处理方式: | 无 | |||||||
| 项目简介: | 具体内容详见附件(请下载) 【保证金账户】意向承租方须按要求交纳全额交易保证金至以下账户(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户 名:上饶市产权经纪服务有限公司 账号:7939*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户行:江西银行(上饶分行) | |||||||
| 重要信息披露: | 1.本次挂牌拍租的重大事项揭示及瑕疵见江西佳正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赣佳正【2025】(评)字第052号评估报告书。 2.标的新旧、规格、质量、数量、状况、性能、面积等均以现状拍租,招租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承租方参考,具体交付资产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意向承租方应认真咨询、看样、核实,明确本次招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标的均为空置。 3.公告的拍租面积均为参考面积,可能存在误差,实际交付以现状为准,拍卖成交后,不论房产面积是否增减,均不影响拍卖成交及成交总价。 4.本次资产招租,租期:5年,免租期1年,免租期在租期内。承租方按最终竞得价支付租金,租金每六个月支付一次,租赁合同押金为三个月的租金,下期租金交付日为到期当月25号之前交纳,否则按违约处理。租赁期满未违约、未欠费的前提下,租赁合同押金由招租方按租赁合同约定时间负责无息返还。租赁的相关约定、标的交付及租赁生效日期以招租方和承租方签订的租赁合同为准。 5. 标的拍租成交,承租方必须优先安置原玉山县凤凰市场的9户经营户(明细由招租方提供)并且农贸板块经营面积需达到300平方米,农民自产自贸区经营面积需达到100平方米。 6.承租方在本次拍租至租赁期满,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民事、刑事以及安全责任自行承担。承租方应当缴交的各项相关税、费自理,与招租方无关。 7.合同期内,承租方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消防治安安全等工作。 8.承租方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合法经营,消防安全合格证、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各种经营需办理的证件都由承租方自行办理,费用自理。 9.租赁期满或协商解除,原租赁合同自动解除,承租方可将移动财产带走,但不得随意拆除标的原房产装修,遗留装修归招租方所有,招租方对承租方不作任何形式的补偿。 10.合同期内,承租方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环境卫生、消防治安安全等工作。 11.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拍卖资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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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意向承租方应是具备三年以上实际市场管理经验(须提供合同)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它组织。 2、意向承租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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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它需要披露的内容: | 1、价款支付方式: 分期支付,承租方应于成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六个月租金及租赁合同押金(三个月的租金)。首期租金以及租赁合同押金须支付至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指定账户实行进场结算。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在收到招租方提交的书面转款申请及标的完成交接证明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首期交易价款以及租赁合同押金无息转付给招租方。 2、保证金处置方式: 发生以下情形(1)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予以返还;发生以下(2)——(8)任一情形的,相关责任主体交纳的全部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偿: (1)意向承租方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在承租方被确定之前单方撤销受让申请的;(2)意向承租方故意提供虚假、失实材料的;(3)意向承租方之间相互串通,影响公平竞争,侵害招租方合法权益的;(4)意向承租方采取不正当手段获取招租方的商业秘密,侵害招租方合法权益的;(5)意向承租方在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按约定时限和项目信息披露公告要求签署交易合同的;(6)合同签订后,承租方阻碍合同生效的;(7)承租方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费用的;(8)承租方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承租方交纳的保证金在抵扣上饶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应收取的交易费用后,剩余部分可以按合同约定转为等额首期交易价款(多退少补),交易凭证出具前,保证金性质不变。保证金在指定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照相关规定返还原提交账号。其他未成交方交纳的保证金及其利息在承租方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返还原提交账户。 保证金在指定结算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按同期江西银行活期存款利率计算,计息方式按照通行规则进行,即日利率为年利率/360天,计息天数算头不算尾。 | |||||||
| 联系方式: | 详情咨询:江西思诚拍卖有限公司 咨询地址:玉山县冰溪镇人民大道152号(莲塘信用社边)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张) *开通会员可解锁*(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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