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寨县殡葬一体化项目公墓羽化馆火化设备采购 采购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2-26
发布于
贵州黔东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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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寨县殡葬一体化项目公墓羽化馆火化设备采购

采购公告

丹寨县殡葬一体化项目公墓羽化馆火化设备采购(采购标的)招标项目欢迎潜在投标人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在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网上交易系统递交投标文件。

第一节 采购项目概述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丹寨县殡葬一体化项目公墓羽化馆火化设备采购,采购人为丹寨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资金来源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非财政性资金。项目采购预算为(大写)叁佰零柒万伍仟整(¥*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本项目的最高限价为:(大写)叁佰零柒万伍仟整(¥*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

本项目按(☑总价□单价□下浮率□费率□固定价□多种报价)进行投标报价。(/)

计价单位元(以采购文件约定的计价单位为准)

三、采购合同管理:

1.是否允许分包:□是☑否

2.分包履行的具体内容(包含:分包承担主体、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条件且不得再次分包等内容)、金额或者比例:/

四、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

本品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是☑否,具体内容为: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进行采购,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为列明行业”)。

特别提示:如采购项目或品目涉及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采购文件应当遵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十二条规定。

五、采购文件解释权

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人。

六、本项目是否采用暗标评审:☑是/□否

“暗标评审”是指在技术标评审时,隐藏供应商名称及其缩写和徽标等显露供应商的标识再进行评审。投标文件应分别编制明标部分和暗标部分。

采购人应按照有利于暗标评审原则设定采购文件明标部分和暗标部分的文件内容。投标文件应响应暗标评审要求。

七、采 购 人

名 称:丹寨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丹寨县龙泉镇龙泉大道110号

联系人:宋宪彪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八、代理机构

名 称:贵州智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凯里市城西街道未来城城市之门D座7楼

联系人:袁丽娟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

九、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丹寨县民政局

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详细地址:丹寨县龙泉镇振兴路

注意:

1.获取采购文件前,尚未在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统一注册平台注册登记的

交易主体请登陆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点击“用户注册”进入统一注册平台进行信息注册(操作流程详见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门户网站“办事指南→业务办理指南→数字证书办理→企业(其他组织)信息入库办理等相关操作指南”,信息入库咨询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信息入库核验通过后,办理CA数字证书即可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州)开展招投标及竞买业务。如因未注册而导致不能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交易主体,后果自行承担。

2.该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化交易采取电子文件投标,请各供应商下载专业投标文件制作工具。投标工具下载地址:https://download.bqpoint.com/?softtypecode=03(注:使用实体数字证书(CA)的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贵州省版)”,使用贵州交易通(无介质CA)的下载“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黔东南交易通版)”)投标文件递交方式为线上递交(具体递交方式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将投标文件完整上传并保存在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上传投标文件时,投标供应商须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简称:CA锁)进行上传操作,且取得成功提示。投标时间截止后,系统自动关闭投标供应商上传及撤回投标文件入口)。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有阐述、演示与样品递交要求的按照其要求响应),于开标时间前使用与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序列号相同的CA锁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参与项目开标、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如上传投标文件后进行CA锁续费,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续费后的CA锁重新生成投标文件并重新上传)。

第二节 货物要求

一、货物范围

本项目采购的货物来源范围要求为中国境内合法生产商、经销商提供的满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本项目采购文件要求的货物和服务。

二、货物须满足的规范、标准

本项目执行的规范或标准按照国家标准、相关行业标准及采购文件标准执行。

投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承诺函承诺货物质量及服务范围必须达到采购人要求,否则视为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第三节 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提供开户许可证或财务制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函;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凭证(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需提供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具体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体要求: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 号文件要求,交易系统会自行对失信供应商实施信用联合惩戒。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无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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