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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塘县人民医院
关于购买“医责险”的采购公告
根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国令第701号)第七条:“国家建立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发挥保险机制在医疗纠纷处理中的第三方赔付和医疗风险社会化分担的作用,鼓励医疗机构参加医疗责任保险”。我院拟定了“医责险”相关要求,现面向社会公开询价,请满足条件的公司按照“报价提供资料”及“医责险”要求,将按相关报名报价资料于*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前到平塘县人民医院门诊四楼行风办报名(注:非工作日可将相关报名资料发送到指定邮箱)。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名方式:可到行风办现场提交密封的纸质版资料或将报名相关电子版资料发送至指定邮箱(注:报名方在发送邮件时,请在邮箱“主题”栏注明“医责险+公司名称”,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二、提供资料:
(1)“医责险”按年收费方式的报价表(加盖鲜章);
(2)公司保险资质;
(3)完全响应我院“医责险”要求承诺书。
(4)公司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简介、保险方案、保险费率、理赔服务流程等。
提供资料不全或不满足附件要求,我院将视为无效报价。
三、预算资金:45万元/年,超过预算资金视为无效报价。
四、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起一年。
五、报名地址:平塘县人民医院门诊四楼行风办。
六、医务科业务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七、收件邮箱:ptxrmyy2025@163.com
八、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九、报价说明:1.如截止报名时间后只有一家公司报名,且符合报名要求,则我院按照院内采购规范进行二次议价后确定为成交方;如有2家及以上公司报名,且都符合采购要求,则我院优先选择报价最低方为成交方,不再进行二次报价。
2.如报价方报价后提出不能按“医责险”要求履行服务的,则我院三年内不再接收该公司关于“医责险”服务的报价,且追究该公司不按诚信履职造成我院“医责险”延期期间的法律责任,成交方从符合条件的报价方中顺延,直至符合我院采购要求。
附件:1.《平塘县人民医院“医责险”报价表》
2.《平塘县人民医院“医责险”要求》
3.《平塘县人民医院基本情况》需电话联系医院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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