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瓮安县2025年中央林业草原生态保护恢复资金森林可持续经营项目的答疑澄清通知
致各潜在投标人:
由于本项目在交易系统中选填的投标保证金金额有误,与招标文件中投标保证金金额不一致。现对本项目作如下澄清:
本项目保证金以招标文件中约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准,并将交易系统中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从原选填的10000.00元”修正为“保证金金额100000.00元”。
本次澄清对招标文件未做任何修改,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故本项目投标保证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及开标时间不做修改,仍按招标文件相应约定进行。
请各投标人及时下载澄清文件及澄清公告附件,为此给各潜在投标人造成不便深表歉意。
贵州匀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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