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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投标人: |
| 经研究,对 台江县节能路灯提升改造工程(一期)(二次) 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修改): |
| 原招标文件中:“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1.3.2 计划工期 ” 计划工期:730 日历天(不得低于现行国家定额工期的 80 %,低于 80%,招标人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赶工费) 计划开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00:00 计划竣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00:00 现更改为: 计划工期:120 日历天(不得低于现行国家定额工期的 80 %,低于 80%, 招标人应按合同约定支付赶工费) 计划开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00:00 计划竣工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00:00 本项目获取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不变。 |
| 台江县城镇建设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贵州智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开通会员可解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