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热搜招标:黑龙江省建华区中小学校外供餐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竞蹉
发布时间:
2026-01-09
发布于
黑龙江齐齐哈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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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热搜招标:黑龙江省建华区中小学校外供餐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发布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编号:ZYCG2026-001)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建华区

一、招标条件

本建华区中小学校外供餐服务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学校代收费(学生将餐费上缴至学校后,由学校向校外供餐单位统一支付),招标人为齐齐哈尔市建华区教育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旨在为建华区中小学提供安全、营养、健康的午餐服务,通过本次招标,我们期望通选出一批具备优质供餐能力和良好信誉的校外供餐单位,供区内各中小学校再次通选,各中小学校将组织本校管理人员、师生代表和家长代表,从公开招标选定的校外供餐单位名单中,投票选定本校的校外供餐单位,以满足本校学生的午餐需求,并确保学生的饮食安全与健康。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建华区中小学校外供餐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建华区中小学校外供餐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主体业态应具备集体用餐配送单位;

3.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HACCP或ISO22000体系认证证书:

3.3供应商的场所环境、设施设备、工艺流程、生产用水、餐具消毒、食品贮存、餐食配送遵守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黑龙江省中小学校外供餐管理办法(修订版》、《中小学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工作指引》、《黑龙江省校园食品配送服务指南》等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要求(提供承诺):

3.4供应商须具有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从业人员,从业人员具有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的有效期内的《健康体检证明》和其他规定的合格医学检测报告单等材料:

3.5供应商须符合“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要求,与市场监管局智慧平台对接,实现加工、操作可视化、透明化并全程公开(提供承诺):

3.6供应商须具有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具有至少1名具备资质的营养指导员(或营养

师)建立并执行食品安全各项规章制度:

3.7供应商须具有“桶餐进班”配餐能力,能够根据学校需求,提供“桶餐”并配备相应服务人员(提供承诺);

3.8配备封闭式食品专用运输车辆和符合要求的保温设施配备与生产能力相适应的从业人

员(提供承诺):

3.9供应商及法人无食品安全事故记录(提供承诺);

3.10供应商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3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日)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提供承诺);

3.11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项目投标(以获取招标文件的先后顺序为准):

3.12承诺通过“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合法渠道,可查证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13供应商须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

3.1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00分

获取方式:携带以下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现场获取。(1)授权委托书:(2)被

授权人身份证件:(3)营业执照:(4)食品经营许可证。潜在供应商应对所提供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缺少资料不予受理。采购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出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00分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刘工 *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 箱:zbgsbj@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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