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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新市清河门区河西镇人民政府挖掘机械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阜新市清河门区河西镇人民政府挖掘机械设备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8万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采购挖掘机1台(具体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货物需求)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阜新市清河门区河西镇人民政府挖掘机械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阜新市清河门区河西镇人民政府挖掘机械设备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缴款凭据复印件
4.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据复印件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或电子邮箱获取。
(1)现场获取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在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内,递交以下材料并加盖公章
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
②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
③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
(2)电子邮件领取:应提供上述①②③材料的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邮件发送标题为“项目名称—XX单位名称—联系电话—报名材料”,并电话与招标代理公司沟通报名,招标代理公司对报名材料审核无问题后,投标人方可向招标代理公司支付文件费。
(3)采购文件费5000元/套,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
递交方式:阜新市 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
开标地点:阜新市
1.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2.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投标企业报名前先将公司营业执照、联系人、电话以及项目名称发送邮件至邮箱并电话告知后获取投标企业备案登记表参与投标。
联系人: 王 经 理
电话:183-1119-6869
邮箱:zb100143@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