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栖霞校区学生宿舍自助直饮水、开水炉运营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1-06
发布于
江苏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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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栖霞校区学生宿舍自助直饮水、开水炉运营服务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SJT-2025132)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一、招标条件

本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栖霞校区学生宿舍自助直饮水、开水炉运营服务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00000000万元,招标人为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为满足学生基本生活需要,需为学生提供自助直饮水、开水炉服务。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通过公开招标引入合格的社会企业投资建设栖霞校区学生宿舍自助直饮水、开水炉并实施运营服务。直饮水28台,开水炉24台,占用面积20m²。后期如有需求,根据校方要求增加相应设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栖霞校区学生宿舍自助直饮水、开水炉运营服务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栖霞校区学生宿舍自助直饮水、开水炉运营服务项目(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流量表、第三方专业机构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页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提供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任一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函格式自拟);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实质采用采购需求中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7.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8.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9. 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10.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联合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领取采购文件。若供应商无法领取采购文件,请将上述材料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并与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联系,采购代理机构核验材料后,将采购文件寄送至供应商。

售价:采购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

六、开标时间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

七、其他

一、项目基本情况

1. 项目编号:JSJT-2025132

2. 项目名称:南京特殊教育师范学院栖霞校区学生宿舍自助直饮水、开水炉运营服务项目(二次)

3. 最高限价:直开水炉收费:0.12元/L。直饮水收费:0.2元/L。

4. 采购需求:为满足学生基本生活需要,需为学生提供自助直饮水、开水等服务。

根据学校实际情况,通过公开招标引入合格的社会企业投资建设栖霞校区学生宿舍自助直饮水、开水炉并实施运营服务。直饮水28台,开水炉24台,占用面积20m²。后期如有需求,根据校方要求增加相应设备。

5. 合同履行期限:到期后,供应2.5+1+1模式,即基础合同期为2.5年,4.5年后如B2通过学校服务满意度测评等系列考核,并承诺按照彼时市场合理低价提供服务的前提下,可以续的1年,最多续约2年。合同履行期间如遇学校搬迁或者校区停用,合同自然终止,供应商自行处理所投入设备,校方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7.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8.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出具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流量表、第三方专业机构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签字页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提供截止时间前近半年内(*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任一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银行出具的企业资信证明的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无需提供】;

9.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

10.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11.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声明函格式自拟);

12.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按照以下第4种方式实质采用采购需求中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3.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14. 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15. 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1)本项目要求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2)本项目要求投标人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16.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 评标办法与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方式:凡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加盖公章领取采购文件。若供应商无法领取采购文件,请将上述材料邮寄至采购代理机构,并与采购代理机构电话联系,采购代理机构核验材料后,将采购文件寄送至供应商。

售价:采购文件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点30分(北京时间)

注:报名前邮件发送(公司名称+联系人电话+参加项目名称)获取投标报名表

联系人:董天 *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箱:guoxinzhaobiao123@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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