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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德宏州妇幼保健院母婴康养中心餐食采购
德宏州妇幼保健院母婴康养中心餐食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YZB-2025-017
项目名称:德宏州妇幼保健院母婴康养中心餐食采购
预算金额:55.00万元
最高限价:200.00元/人/日
服务内容:①提供德宏州妇幼保健院母婴康养中心餐食及配送服务,根据每日在院的人数,营养合理搭配按时按量配送;②200.00元/人/日(含六餐:早餐8:00-8:30、加餐10:00-10:30、午餐11:30-12:00、加餐15:00-15:30、晚餐17:30-18:00、加餐20:30-21:00;提供一个满月蛋糕≥4寸、一份小果盘、一份小吃、每月提供产妇一次火锅)。
服务要求:①食材可朔源,提供主要食材的采购凭证和检验证明,确保食材来源安全可靠;②烹饪过程杜绝生食、冷食;③菜单应由营养师根据“一排二调三补四养”的阶段设计,个性化调整,根据产妇的身体情况(剖/顺、是否母乳、有无高血压/高血糖、过敏史等)进行个性化调整,避免回奶及刺激性食材;④配送时间与温度:每日三餐三点应及时送达,误差时间不应超过15-30分钟,保证产妇规律饮食作息;⑤配送容器要求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的保温箱、保鲜箱并定期清洁消毒;⑥标识要标注产妇姓名、产妇房号、菜名名称,防止送错。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截至采购预算55.00万元执行完毕,如当年的供货总金额达到55.00万元时,无论是否满足一年的服务期,供货合同自然终止;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服务期内采购额未达到55.00万元时,1年期满,供货合同正常执行。)质量要求:须符合国家《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GB3165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件;若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独立主体若依法不需办理营业执照也可开展经营活动的,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或说明(注: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或说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须提供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若投标人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其投标将被否决(注:以上网站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评审时查询,若投标人或法定代表人有不良信誉,视为不满足资格要求,投标文件无效。);
2.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根据自身情况提供①或②任意一项材料(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则无需提供):①2023年或2024年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成立不满1年的投标人提供自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扫描件,非营利性单位或者社会团体或者其他机关事业单位以符合财务会计制度为准;②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等级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需同时提供专业担保机构经财政部门认可的证明文件)等能证明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或扫描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投标人须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书面声明或提供*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成立未满1个月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或相关情况说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说明或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或自然人则无需提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
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③投标人不得是,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等,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落实情况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含热食类制售)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含热食类制售);具备独立的餐食加工场地、符合条件的食品处理区域及设施设备;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证明材料为场地、符合条件的食品处理区域及设施设备图片或材料)
②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1名,提供聘用证明材料,配备具备资质的营养师1名,提供营养师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现场报名;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下列材料:
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有)
③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按照“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登记制度进行登记的,可仅提供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件;若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身份证明;独立主体若依法不需办理营业执照也可开展经营活动的,需出具相关证明材料或说明(注:以上材料须提供复印件或扫描件或说明)。
④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含热食类制售)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含热食类制售)证明材料)及具备独立的餐食加工场地、符合条件的食品处理区域及设施设备;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⑤提供食品安全管理员1名,提供聘用证明材料,配备具备资质的营养师1名,提供营养师证。
3、售价:200元。
四、投标文件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云南省德宏州芒市。
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文件开启
1、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开启地点:云南省德宏州芒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收取保证金。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 永 旺 *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