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天津)疏浚工程有限公司津航浚502船2026年坞修项目(小修)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2-31
发布于
天津滨海新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中交(天津)疏浚工程有限公司津航浚502船2026年坞修项目(小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津航浚502船坞修,招标人为中交(天津)疏浚工程有限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津航浚502船坞修项目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招标修理项目的名称为“津航浚502船坞修项目”,该船目前在唐山曹妃甸施工,需进行中间检验及坞检,同时实施船舶修理项目,船厂按修理单要求提供船坞、引水、拖轮、靠泊、岸电等专项服务,完成船体、轮机、电气等各专业设备修理项目,并协助完成船舶检验。本次厂修要求工期20天,其中包含坞期7天,计划修理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2.2本次采购供应商须具备甲方要求的相关资质与服务供货能力,保证按时、保质、保量提供本文件要求的商品或服务,并确保提供的商品与服务,满足甲方要求与国家相关技术标准。

2.3付款方式及周期

付款方式为:

本项目以R投标文件供应商报价约定情况为准,按合同约定进行支付。甲方以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或其他供应链金融产品(1年期)支付货款,乙方自愿接受,视同现金支付,配合甲方相关支付手续,相关贴息费用由£甲方 R乙方承担。

结算价格:最终结算价以我司完工核算价格为准,参与报价视为同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条件

(1)中交集团供应链管理信息系统(简称:供应链系统)注册供应商;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经营许可项目涵盖船舶修理或船舶物资备件供应;

(3)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近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财务状况良好(报告中单位和法人名称应与投标人名称一致,若不一致,应提供工商部门出具的法人或单位名称变更公告或证明);

(5)投标人应有良好的履约能力和信誉,本次招标入围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公示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且处于处罚期的供应商;不接受中交集团及天航局黑名单和重点关注名单供应商参与投标;

(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7)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信用中国信用报告证明;

(8)其产品及修理服务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责任和安全责任事故;

(9)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供应商应为其维修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承修船厂需要具有一定修理能力和规模,自有修理员工(提供本厂社保证明)20人,车间具有高精度机加工能力;

(11)船舶进船坞要求标准:津航浚502船总长66.80米,型宽21.6米,型深4.25米,总吨位1647吨,净吨位494吨,平均吃水2.8米.满载吃水3.2米,满载排水量3400t,船坞满足该船舶尺度,提供码头吃水证明及干、船坞吨位证明;

(12)拥有与修理船舶吨位匹配的自有船台或自有船坞,满足船舶停靠和修理要求的码头岸线;

(13)近三年内修理挖泥船经历,提供修理合同证明;

(14)船厂具有动火资质以及10人以上特种操作证书(提供证明);

(15)具备大型机械设备加工、起重和转运能力;具备修理改造设计和方案编制能力,有专业设计、技术队伍,专业技术人员应持有对应的专业证书(提供证明);

(16)购买修船责任险等险种规避意外情况产生的损失(提供保险扫描件)或提供资产证明或第三方担保证明等金额覆盖维修船舶净值。本船净值为1.83亿人民币。

(17)具备完善的安全环保管控体系,设置有独立的安全环保监督部门和质量检测部门;具有独立处置安全环保应急事件的组织架构、应急预案、消防和应急设施(提供证明);

(18)中标船厂必须根据我司工期要求进行修理工期布排。

(19)投标人必须按照我司提供的报价单进行报价,不允许自行更改报价单格式及内容,杜绝出现暂估或不报价项目或报单价(均默认为投标总价已包含)。完工报价必须按照我司提供报价单顺序进行自报价,工程量变更需备注,追加修理项目需另外附表。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原设备和部件的拆除、干扰修理项目设备部件的拆除和回装,新设备和部件的安装、拆除设备和部件所需的设备和工具、人工的配置、设备和部件的仓储。

以上均为否决项,如厂家不满足任何一项,则投标无效。

3.2具体条件

(1)业绩要求:能够提供近三年内船舶坞修相关业绩,提供相关合同。

(2)履约能力要求: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3)技术服务要求:具备自有船坞或船台和停靠码头,要求如3.1项(11)条;投标厂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船舶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质量标准:按船舶修理技术规范,达到海事、船检法规要求,完成相应证书要求。(详情见修理单要求)

(5)人员配置要求:技术服务人员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满足修理项目需求。投标方请在报价单中明确此项工程实施的现场负责人及联系电话。

(6)其他要求:投标厂家要满足我方招标关于计划工期要求,如果中标厂家脱期交工(扣除不可抗力影响和加帐项目影响天数),每拖延1天,按合同预估总价的0.5%向本公司承担违约金,该违约金最高不超过合同预估总价的10%。若中标厂家拖延交工达4天,本公司有权解除合同,如果最高违约金不能弥补本公司损失的,中标厂家应当向本公司赔偿违约金与实际损失的差额部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具体时间以网上通知为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北京时间,下同),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