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钢钒炼铁厂新1号烧结配料室封闭、配-8可逆皮带、配-1皮带卸料小车除尘改造及新三高炉矿槽卸料车皮带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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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2-18
发布于
辽宁鞍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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攀钢钒炼铁厂新1号烧结配料室封闭、配-8可逆皮带、配-1皮带卸料小车除尘改造及新三高炉矿槽卸料车皮带采购公告

攀钢钒炼铁厂新1号烧结配料室封闭、配-8可逆皮带、配-1皮带卸料小车除尘改造及新三高炉矿槽卸料车皮带采购公告

1. 采购条件本采购项目攀钢钒炼铁厂新1号烧结配料室封闭、配-8可逆皮带、配-1皮带卸料小车除尘改造及新三高炉矿槽卸料车皮带(AGGCJSGHD251216256604)采购人为鞍钢集团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派驻管理人员,采购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该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单轮谈判。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攀钢钒炼铁厂新1号烧结配料室封闭、配-8可逆皮带、配-1皮带卸料小车除尘改造及新三高炉矿槽卸料车皮带

2.2 采购失败转其他采购方式:不转

2.3 招标范围及图纸:详见附件

2.4 本项目采购内容、范围及规模详见附件《物料清单附件.pdf》。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采购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资质要求:(1)营业执照(2)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3)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需满足如下注册资金要求:注册资金:1000.0(万元)及以上

3.4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业绩要求:以投标截止之日为限(4)年内(除尘或无组织排放治理项目)同类业绩(1)份。

(业绩资料包括:相关合同及对应发票1份,或相关合同及对应的竣工验收合格相关资料扫描件或照片;如合同内容无法核准业绩的,可要求提供业绩合同对应的施工内容或缺陷内容文件。

依法必招项目按国家法律标准执行。

3.5 本次采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如下能力要求、财务要求和其他要求:财务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能力要求:详见附件(如有需要)其他要求:详见附件

3.6 本次采购要求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失信被执行人投标无效。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3时15分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3时15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采购文件。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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