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关于医用气体供应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1-09
发布于
江苏镇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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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关于医用气体供应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镇江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用气体供应项目(第二次)

预算金额:85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本项目进行统一折扣率报价,各品目最高限价详见第四章技术需求,投标人所报统一折扣率超过100%的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购内容包含医用氧气(液态/瓶装)、二氧化碳、氮气等24类气体及液氧站建设等。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详见项目需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上一年度(2024年)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等)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6个月内(即*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期间)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对于上述2-5条,投标人如提供资格承诺函(见格式),则无需再提供与其相关的证明材料

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本项目 不接受 进口产品投标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项目。

2.本项目属于货物类采购。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的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所称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二条和第四条的规定,采购货物全部由中小企业制造(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投标人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格式))。

3.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详见格式)。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工业。

4.本项目实施本国产品标准及相关政策

4.1本项目对采购本国产品给予政策支持,具体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4.2适用本国产品标准的货物具体是指《政府采购品目分类目录》中的货物类产品,但不包括其中的房屋和构筑物,文物和陈列品,图书和档案,特种动植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矿与矿物,电力、城市燃气、蒸汽和热水、水,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无形资产。

4.3本国产品应当在中国境内生产,即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关境内实现从原材料、组件到产品的属性改变。从具体情形看,在国内保税区、综合保税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域生产的产品,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对医疗器械产品,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授予的准字号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属于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其他产品,根据实际情况判断是否在中国境内生产。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生产企业的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瓶装医用气体生产企业无需提供)、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气瓶充装许可证、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以上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2.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经营企业的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同时须提供与生产企业的合作协议及生产企业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生产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瓶装医用气体生产企业无需提供)、药品注册批件(或药品再注册批件)、气瓶充装许可证(医用液氧生产企业无需提供)、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瓶装气体生产企业无需提供)(以上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3.投标人应具备危化品运输能力,提供危化品运输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为非承运单位的,应提供与承运单位签署的委托运输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及承运单位的危化品运输许可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同时,投标人应提供承诺函,承诺在气体运输和灌装过程中如发生意外事故均由投标人负责(承诺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招标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注:有意向的投标人发送邮件(项目名称+公司名称+联系人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张 明

电话:136 1121 9639

邮箱:hezuozhaobiao@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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