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热搜招标:江苏省南京市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托育园场地及智慧化升级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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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2-23
发布于
江苏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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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热搜招标:江苏省南京市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托育园场地及智慧化升级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编号:SNZX-20251208)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

一、招标条件

本托育园场地及智慧化升级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2万元,招标人为南京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托育园场地及智慧化升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托育园场地及智慧化升级;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托育园场地及智慧化升级)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上一年度的会计报表,或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及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任意一个月缴纳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及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见后附件);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①第(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4)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1%。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1%。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

获取方式:线上;招标(采购)文件获取事宜。获取者应充分考虑所需时间,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时间截止后不再接受提交的获取信息。也可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未按照上述要求合法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招标(采购)人将不予受理其投标(响应)。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

递交方式:南京市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

开标地点:南京市

七、其他

1、预算金额:42万元

2、最高限价:42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投标。

3、采购需求:南京财经高等职业技术学校托育园场地及智慧化升级。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成并通过验收。

5、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为:上业。

6、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未提供《政府采购信用承诺》的。

9、集中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供应商可自行联系采购人。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中标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

10、响应文件份数:一式肆份(壹份正本、参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壹份(电子版须为投标文件盖公章(红章)正本的PDF扫描件,扫描件内容应与纸质文件完全一致。文件名建议修改为公司名+项目编号,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纸质正本文件和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存档,投标供应商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12、政府采购信用承诺: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

通〔2021〕5号规定,参加南京地区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作出信用承诺。信用承诺以《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体现。供应商应尽早做好承诺书工作,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系统链接打开系统页面,然后在“信用记录”模块页面点击“信用记录打印”下载本单位信用记录表,由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信用记录表一式两份,一份装订在响应文什中,一份用封套单独密封(封套上注明“信用记录表”),随响应文什一并递交。未按要求提供信用记录表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在政府采购资格审查环节,供应商只需提供书面《南京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即可替代以下证明材料:(1)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财务状况报告;

(2)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3)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政府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证明材料;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证明材料。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伍份),加盖公章按采购文件要求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工 *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 箱:zb09012016@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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