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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点推荐:咸安区智慧农贸综合批发市场建设项目跟审服务、结算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XNVYC-2025020XY)
项目所在地区:湖北省,咸宁市
一、招标条件
本咸安区智慧农贸综合批发市场建设项目跟审服务、结算服务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44.1万元;其中:跟审服务25.65万元,结算服务18.45万元(同最高限价),招标人为咸宁泉景置业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具体详见第三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咸安区智慧农贸综合批发市场建设项目跟审服务、结算服务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咸安区智慧农贸综合批发市场建设项目跟审服务、结算服务采购)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根据工信部、统计局、发改委、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所采购的标的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即全部标的承接单位为中小微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章相关格式)并按其要求填写相关数据资料,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本磋商文件所称“中小微企业”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08时3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
七、其他
项目概况:
咸安区智慧农贸综合批发市场建设项目跟审服务、结算服务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XNVYC-2025020XY
2、项目名称:咸安区智慧农贸综合批发市场建设项目跟审服务、结算服务采购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采购预算:44.1万元;其中:跟审服务25.65万元,结算服务18.45万元(同最高限价)
5、采购需求:具体详见第三章
6、合同履行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至工程竣工验收并提供结算报告止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9、本项目(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1、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为:/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根据工信部、统计局、发改委、财政部《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本项目所采购的标的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即全部标的承接单位为中小微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详见第六章相关格式)并按其要求填写相关数据资料,否则将视为无效响应文件)。本磋商文件所称“中小微企业”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相关规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1.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不办理邮寄)
报名时供应商代表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以下资料加盖公章(鲜章)的复印件一套: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信息),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含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身份证正反面信息);法定代表人只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注:供应商对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全部责任。
3. 文件售价:¥200.00元/份,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 递交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00分(北京时间)
2. 开标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 开标地点: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4.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参加要求:递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的授权代表除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外,还须单独提供一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若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一份)。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本次采购,所有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注: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周工 *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 箱:zb09012016@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