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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度@天津农学院部分学生食堂经营权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YFZC-2025-B-0504)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农学院部分学生食堂经营权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天津农学院。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农学院部分学生食堂经营权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部分学生食堂经营权项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部分学生食堂经营权项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查询截止时点为本项目评审结束时间。
(2)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
材料: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扫描件:
(2)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4年度财务报告扫描件或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公司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自行编写无效等);
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4)税款所属期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专用收据或税务部门出具的不欠税证明等);
纳税零申报投标人应当按照以下任意一种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且加盖受理章:2)网络申报截图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3.2投标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开通会员可解锁*08时30分到*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00分
获取方式:填表发售领取:售价:500元/本。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30分
递交地点:天津市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备注:报名前邮箱发送(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方式)获取.登记表
联系人: 刘 永 旺 *开通会员可解锁*
邮 箱:zb0028@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