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中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开通会员可解锁*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开通会员可解锁*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开通会员可解锁*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确保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
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晋中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审批科)
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晋中市榆次区广安街市民之家晋中市政务大厅(030600)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建设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和环境影响保护对策与措施
1 山西尚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 昔阳县特色产业集聚区(李家庄新材料工业园区) 山西尚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霆星科技有限公司 山西尚太锂电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万吨锂电池负极材料一体化项目位于昔阳县特色产业集聚区(李家庄新材料工业园区),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磨粉车间、低温改性车间、中温改性车间、高温改性车间、碳化车间、配电室、办公生活用房等建构筑物,购置安装破碎机、磨粉机、包覆釜、中温改性炉、高温改性炉、炭化装置等设施,以及配套供气站、供电、供水等公用辅助工程和环保工程等。建成后,设计生产能力为年产20万吨锂离子电池负极材料,其中高端率负极材料(经炭化的负极材料)10万吨,普通负极材料负极材料10万吨,增碳剂(副产品)18万吨。项目总投资399355.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000万元。 (一)项目采用先进的生产装备、生产工艺、污染防治技术,落实严格的环境污染管控措施,提升监测监控水平和环境管理水平等,达到《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中碳素行业A级企业标准。
(二)大气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采取洒水抑尘、防止大风天气作业、使用商品混凝土、易产尘物料苫盖、进场道路硬化、箱式货车运输、设置洗车平台等措施,减少扬尘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期运输车辆要采用国VI汽车或新能源(甲醇)汽车;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要完成环保登记、安装环保号牌并使用《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规定的Ⅲ类及以上限值标准的设备。
运营期生产车间不采暖,办公生活区采用石墨化炉头电极冷却水供热,供热能力为1.4MW,终端采暖采用地面辐射采暖方式。运营期磨粉工序输送、拆包站、破碎、整形、粉磨等工序废气收集后,配套37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排放;磨粉车间天然气回转窑采用低氮燃烧方式,燃烧烟气进入窑内对物料烘干,分别经自带旋风分离器收集后,配套4台高温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分别排放;半煅工序破碎筛分废气收集后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半煅工序天然气回转窑采用低氮燃烧方式,共用1套袋式除尘器+TO焚烧炉处理后排放。造粒进料、融合、筛分工序废气分别收集后配套6台袋式除尘器处理后分别排放;包覆造粒废气收集后采用1套“布袋除尘器+TO焚烧炉”处理后排放;中温碳化工序天然气隧道窑采用低氮燃烧,烟气收集后配套3套“焚烧室+石灰石膏法脱硫除尘器+湿电除尘器”处理后分别排放;石墨化炉辅料破碎废气收集后配套2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排放;石墨化炉坩埚装料废气收集后配套4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排放;高温改性石墨化炉尾气收集后配套2套“石灰-石膏法脱硫+湿法静电除尘”处理后排放;保温料冷渣筛分废气收集后配套4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排放;石墨化炉坩埚出料、混合废气收集后配套4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排放;碳化车间混合筛分、解聚、分级废气收集后配套6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排放;推板窑碳化废气收集后配套“2套布袋除尘器+TO焚烧炉装置”处理后分别排放;成品工序混料、筛分、除磁、包装废气收集后配套3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分别排放;石灰仓废气收集后配套5台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实验室检测在通风橱内进行,通风橱内废气引至楼顶排放。生产过程产生的NOx、烟尘、粉尘、SO₂和沥青烟排放执行《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修改单中特别排放限值标准;BaP排放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同时,企业承诺颗粒物、SO₂、NOx、沥青烟同时满足《关于印发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2020年修订版)的函》(环办大气函〔2020〕340号)中炭素行业绩效分级A级企业、《晋中市钢铁焦化煤电供热炭素砖瓦铁合金行业污染深度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市生态环保委〔2023〕1号)相关管控要求。
无组织管控:脱硫用石灰采用5座石灰筒仓存储,石灰由散装罐车气力输送至筒仓储存,上料废气收集后经脉冲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排放。石墨化炉装出料工序使用吸料天车;装出料过程中产生的粉尘经吸料天车自带除尘器处理后无组织排放。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颗粒物、SO2执行《铝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5465-2010)表6规定的限值。运输车辆要采用国VI汽车或新能源(甲醇)汽车;场内非道路移动机械要完成环保登记、安装环保号牌并使用《在用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规定的Ⅲ类及以上限值标准的设备。运输监管要按照生态环境部《重点行业移动源监管与核查技术指南(HJ1321—2023)》《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移动源应急管理技术指南》建立门禁系统和电子台账。
(三)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期设备冲洗水经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用于洒水抑尘。本项目冷却循环水系统排污水和脱硫废水经厂内工业废水处理站处理后回用于脱硫系统补水,不外排。工业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为“中和-絮凝-沉淀-pH调节”工艺,处理能力为2t/h。湿电系统反冲洗水经沉淀后回用于脱硫系统补水,不外排。洗车废水经沉淀后回用于洗车,不外排。生活污水由管道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处理,如本项目建成运行前园区污水厂未建成运行,过渡期在厂址的东北侧自建1座生活污水处理站,处理工艺采用A2/O工艺,处理能力为5t/h,处理后的生活污水回用于地面洒水、脱硫系统补充水、湿电补水以及循环冷却系统补水,采暖期生活污水不能全部厂内回用时剩余污水送山西昔阳安顺北坪煤业有限公司露天矿用于采场或内排土场洒水降尘。
厂内设置足够容量的初期雨水池和应急事故池。
(四)噪声环境保护措施。施工中采取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合理布局施工场地、采用低噪声设备、加强机械设备维护和保养、加强运输车辆管理,减少施工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运营期采取选用低噪声设备、车间隔声、定期维护设备、厂区绿化等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要求。
(五)固废环境保护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运往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处置。布袋除尘器、湿电除尘器除尘灰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收集后外售综合再利用;磁选废铁屑后外售综合再利用;废坩埚、废匣钵收集后由供应厂家回收处置;纯水制备系统会产生废活性炭、废反渗透膜由设备厂家定期更换回收;压滤后的脱硫石膏外售耐火材料厂;制氮机废分子筛由厂家回收后再生;职工生活垃圾定期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机械设备维修产生的废矿物油、废油桶在1#危废贮存点暂存,检测废液以及废试剂瓶和耗材在2#危废贮存点暂存,危废均定期交由有处理资质单位处理。
(六)做好地下水、土壤和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及时进行跟踪监测。
(七)加强环境风险防控。施工期及运营期要加强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加强巡查力度,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开展应急演练。
(八)总量控制要求。该项目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颗粒物195.53吨/年、二氧化硫118.84吨/年、氮氧化物123.09吨/年,
公众参与:项目公众参与采取了媒体公告(网络、报纸)公示、现场张贴公告等方式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