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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2026年物业服务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2026年物业服务项目已列入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2026年度预算,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 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项目地点:承德分公司总部大楼、原承赤大楼、交通局4、5 号楼。
2.1.2服务内容:
为承德分公司总部大楼、原承赤大楼、交通局4、5 号楼公共区域提供2026年物业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承德分公司总部公共区域:对分公司总部大楼各楼层走廊、楼梯(含地下室及楼梯)、前厅、食堂、会议室(含二楼会议室、三楼小会议室、三楼会议室、四楼会议室、四楼小会议室、二楼接待室、七楼活动室)以及档案室等公共区域,包括地面、门头玻璃、卫生间、洗漱间、餐厅卫生清洁,电梯、楼道、楼梯栏杆、消防器具、痰桶、垃圾桶等公共区域设施物品保洁服务;
(2)原承赤大楼公共区域、交通局4号楼公共区域、交通局5号楼公共区域:对各个办公大楼各楼层走廊、前厅、食堂、会议室(接待室、活动室)及档案室等公共区域,包括地面、门头玻璃、卫生间、洗漱间、餐厅卫生清洁,电梯、楼道、楼梯栏杆、消防器具、痰桶、垃圾桶等公共区域设施物品保洁服务。
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2026年物业服务,分为1个标段。
2.3服务期限:12 个月,计划开始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
2.4服务标准:合格,满足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2 月 30 日 17:00 时至 2026 年 1 月 4 日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6 年 1 月 20 日09:30 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本公告5.2款修改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请投标人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网站(http://cd.hbgs.com.cn//)”和“惠招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承德分公司
地 址:河北省承德市双滦区双塔山镇黄地沟村
联系人:陈鹏、张雪帆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河北高速集团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高新区黄河大道136号石家庄科技中心2号楼22层2201室
联 系 人:张德祥(项目负责人)、张光磊、张宁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8.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1 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条件)
资 质 要 求 |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保障能力。 |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条件)
业绩要求 |
近3年内(*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完成一项物业服务(包含保洁服务)项目业绩。 |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条件)
信 誉 要 求 |
投标人在近1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中不曾在物业服务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物业服务项目合同被解除。 |
附件2 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
|
1 |
评标办法 |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中标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服务方案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符合评审要求的业绩的累计金额高的投标人优先。 |
2.1.1 2.1.3 |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服务期限和服务标准;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并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项的相关规定。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如有分包计划,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 1.11款规定。 (8)投标人未提交备选方案。 (9)同一投标人未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10)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1)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服务期限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12)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13)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14) 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资质、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一致,如企业名称有变更的,应提供其变更记录或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复印件。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项目名称、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中的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中报价的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报价清单中的投标报价与投标函大写金额一致。 |
2.1.2 |
资格评审标准 |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除外)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如有)。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如有)。 (6)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和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服务方案:40分 企业业绩:30分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30分 |
2.2.2 |
评标基准价 计算方法 |
(1)评标价的确定: 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评标价的算术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保留两位小数。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去掉n1个最高评标价和n2个最低评标价后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 注: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6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n1=0,n2=0);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6家时,计算评标价平均值时去掉最高值和最低值(n1=1,n2=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
2.2.3 |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偏差率=100%×(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
3.6.1 |
信息查询 |
本款修改为: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以下信息进行查询: 投标人信用情况网页截图内容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或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经营异常名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复核结果一致。 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所附截图与复核结果不一致导致不能满足资格评审要求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应当及时核查并更新政府网站公开的相关信息,并承担由于信息填报不完整或者不准确等原因导致投标可能被否决的后果。相关信息由投标人填报的,其真实性由投标人负责,经查证与事实不符的,视为投标过程中的弄虚作假行为,按相关规定处理。 |
评分细则
条款号 |
评分因素 |
评分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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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1) |
服务 方案 (40分) |
整体服务方案 (20分) |
方案明确详尽,具体完善,科学合理,与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契合度高、针对性和操作性强 |
16.1-20.0 |
方案较明确、较具体, 合理可行,与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契合度较高,可操作 |
12.1-16.0 |
|||
基本满足招标文件及项目要求 |
12.0 |
|||
缺项 |
0 |
|||
人员配备 方案 (10分) |
人员配备充足、分配方案科学合理、具体完善,与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契合度高、针对性和操作性强 |
8.1-10.0 |
||
人员配备较充足、分配方案较科学合理、较为具体完善,与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契合度较高、针对性和操作性较强 |
6.1-8.0 |
|||
基本满足招标文件及项目要求 |
6.0 |
|||
缺项 |
0 |
|||
日常管理 标准及措施 (10分) |
科学合理、内容详尽 |
8.1-10.0 |
||
较科学合理、内容较详尽 |
6.1-8.0 |
|||
内容简单,针对性一般 |
6.0 |
|||
缺项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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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2) |
企业业绩 (30分) |
满足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得18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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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3年内(*开通会员可解锁*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每增加1项满足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加4分,最多加1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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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4(3) |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 (30分) |
a.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30-偏差率×100×E1; b.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30+偏差率×100×E2; 其中,E1是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1=0.2;E2是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的扣分值,E2=0.1。 |
||
注:
1、评委打分保留1位小数;
2、各评分因素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保留 2 位小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