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广高速公路智慧化提升项目交(竣)工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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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2-01
发布于
河北石家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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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广高速公路智慧化提升项目交(竣)工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广高速公路智慧化提升项目已由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大广高速公路智慧化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查意见》(冀高规〔2023〕497号)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以《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大广高速公路智慧化提升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的批复》(冀高运〔2024〕196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交(竣)工检测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双信封形式,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大广高速公路智慧化提升项目建设范围为大广高速冀京界段(K1354~K1379)、衡水段(K1490~K1626)、冀豫界段(K1740~K1762)沿线共计183公里、衡水收费站、白洋淀收费站及路段监控中心,对监控设施、通信设施、收费设施、配电设施进行提质升级改造,实现综合管控、应急处置、收费服务、出行服务、数字支撑等能力的提升。

2.2 招标范围:通过仪器、仪表、目测、实际操作、模拟试验等方法对各分项工程的技术状况和设备完好情况进行实测,包括监控设施、收费设施、通信设施、供配电设施等工程实体的质量或技术指标进行的试验检测,并提交检测报告,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项目执行机构交办的交、竣工验收任务止,服务计划开始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1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3.1.2 业绩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2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3.1.3 信誉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3.1.4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详见附件1:附录4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3.1.5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2)与本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本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单位为:中交路桥建设有限公司、中交第二公路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投标联合体;监理单位为:石家庄宏域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存在利害关系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和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人应进入“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https://www.ttiis.cn)”,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系统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1.6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1个标段。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2 月 2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5 年 12 月 8 日 17 时 00 分,登录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12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递交成功,递交时间即为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时间。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投标形式,招标人不再邀请投标人参加现场开标,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可以登陆“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确认工作,并可在开标直播大厅观看开标视频直播。

6.3 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电子交易平台”完成上传的、未按要求进行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网站”(https://www.hbgs.com.cn)、“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www.hbidding.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北高速公路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裕华东路509号

联系人:冯士峰、王嘉惠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河北省成套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新石北路368号

联 系 人:梁宏儒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子邮件:hbctxm2c@vip.163.com

9. 附件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件2:评标办法

附件1: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须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交通工程专项质量检测机构资质(或公路工程交通工程专项工程试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同时具有省级及以上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相应的CMA计量认证证书(独立法人单位下属的非独立法人检测机构具有上述资质的,视为该独立法人单位具有相应资质)。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业绩要求

近5年内(*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检测业绩。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投标人在近1年内(*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时间)不曾在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检测项目合同中违约而被驱逐或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高速公路检测项目合同被解除。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

1

高级工程师;

具有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交通工程专业)或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机电工程专业),且在“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https://www.ttiis.cn)”中进行登记;

近5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高速公路机电工程检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附件2: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评审因素与评审标准

1

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1-3名中标候选人。当综合评分相等时,评标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1)评标价低的投标人优先;

(2)技术建议书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3)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累计合同金额高的优先。

2.1.1

2.1.3

形式评审与响应性评审标准

第一个信封(商务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补遗书编号(如有)、项目负责人信息,未对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服务期限进行修改;

b.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4.1项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4)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授权委托书,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

(6)投标人未以联合体形式投标。

(7)投标人未提出分包计划。

(8)投标人未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中未出现有关投标报价的内容。

(10)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未超过招标文件规定。

(11)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

(12)权利义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a. 投标人应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风险划分原则,未提出新的风险划分办法;

b. 投标人未增加发包人的责任范围,或减少投标人义务;

c. 投标人未提出不同的支付办法;

d. 投标人对合同纠纷、事故处理办法未提出异议;

e.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无欺诈行为;

f. 投标人未对合同条款有重要保留。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 投标函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了补遗书编号(如有)、投标报价(包括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未对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进行修改;

b. 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

(4)投标报价大写金额能够确定具体数值。

(5)投标人未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报价。

(6)报价清单中的投标报价和投标函大写报价金额一致。

2.1.2

资格评审标准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3)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6)投标人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或1.4.4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7)投标人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5项规定。

2.2.1

分值构成

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技术建议书:40分

主要人员:10分

企业业绩:20分

第二信封(报价文件)评分分值构成:

评标价:30分

2.2.2

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在开标现场,招标人将当场计算并宣布评标基准价。

(1)评标价的确定:评标价=投标函文字报价

(2)评标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进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的投标人评标价均参与计算评标价平均值(评标价平均值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小于等于5家,所有投标人报价的算数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如果参与评标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数量大于5家,所有投标人报价中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的算数平均值即为评标价平均值。

(3)评标基准价的确定:

将评标价平均值直接作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应对招标人计算的评标基准价进行复核,存在计算错误的应予以修正并在评标报告中作出说明。除此之外,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任何因素发生变化。

2.2.3

评标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

3.6.1

投标文件相关信息的核查

本项修改为:

(1)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https://www.ttiis.cn)”的复核结果一致;

(2)投标人信用情况网页截图内容与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不含分公司)和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均不含分公司)的复核结果一致。

(3)投标人所附项目负责人试验检测师(或试验检测工程师)的网页截图复印件与“公路水运工程质量检测管理信息系统(https://www.ttiis.cn)”核查的结果一致。

上述(1)、(2)、(3)项如投标人未提供相关网页截图或所附截图与复核结果不一致导致不满足资格要求,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4)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按照投标人提供的验证方式对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进行验证。如投标人未提供电子保函或电子保证保险的验证方式,或根据提供的验证方式无法核实的,评标委员会应否决其投标。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评分标准

评分因素与权重分值

评分标准

条款号

评分

因素

权重

分值

各评分因素细分项

分值

2.2.4(1)

技术建议书

40分

对项目的理解、重点难点分析

8分

对项目服务内容理解深刻,重点难点分析准确,内容和深度符合本项目工作要求的,得6.4-8分;

对整个项目理解和描述较为准确,对项目服务内容理解较为清楚,内容和深度较符合本工作要求的,得4.8-6.4分;

对整个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基本理解,内容和深度基本符合本工作要求的,得4.8分;

工作进度保证措施

8分

工作进度保证措施科学、完善,得6.4-8分;

工作进度保证措施较好,较完善,得4.8-6.4分;

工作进度保证措施一般,得4.8分;

质量保证措施

8分

质量保证措施科学、完善,得6.4-8分;

质量保证措施较好,较完善,得4.8-6.4分;

质量保证措施一般,得4.8分;

服务承诺

8分

服务承诺完备、优质,得6.4-8分;

服务承诺较好,得4.8-6.4分;

服务承诺一般,得4.8分;

设备、设施配备

计划

8分

设备设施配备计划科学合理、充足,专业性强,得6.4-8分;

设备设施配备计划较科学合理、较充足,得4.8-6.4分;

设备设施配备计划基本合理,得4.8分。

2.2.4(2)

主要

人员

10分

项目负责人任职资格与业绩

10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得6分;

每增加一个满足资格审查条件(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的业绩加2分,最多加4分。

2.2.4(3)

评标价

30分

评标价得分计算公式示例:

(1)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评标价≤评标基准价,则评标价得分=F+(投标人评标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E2。

其中,F=30;E1=0.4;E2=0.2;评标价最低得分为0分(评标价得分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2.2.4(4)

其他

因素

20分

企业业绩

20分

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得12分;

每增加一个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业绩加4分,最多加8分。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无。

注:1. 各评分因素得分以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的打分平均值确定,保留2位小数;

2. 技术建议书各评分因素细分项缺项,则该项得0分;

3. 技术建议书评分时保留1位小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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