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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 春和小区5、6号楼及商铺纠偏加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已由 廊坊市广阳区行政审批局 以 廊广审批投备字(2025)319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3000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2670 万元,建设规模:春和小区5、6号楼及商铺占地面积5500平米,建筑面积26000平米,对春和5-6号楼及商铺进行纠偏加固。 建设地点:廊坊市;
2.2招标范围: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工程总承包,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施工、试运行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决)算、质量保证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工作。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2750万元。 2.3 计划工期:总工期 240 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 60 日历天,施工工期 18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日期为2026年 2 月 25 日至2026年 10 月 25 日(因响应大气治理、职能部门检查、政策性停工及施工进展不确定因素等引起的工期延误,工期顺延。)(具体开工日期以实际施工开工令为准) 2.4 质量标准: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现行设计规范的要求,并通过相关部门的综合审查、验收;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市相关规范和技术标准合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和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和特种工程(建筑物纠偏和平移)专业承包资质以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不接受“资质预警”或“资质异常”企业投标) 3.3 本次招标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 √3.3.2 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个; 3.3.3 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3.3.4 其他: / 。 √3.4 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5 自*开通会员可解锁*以来完成过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或工程总承包业绩; □3.6 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均应提供)。
3.1.2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二)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建造师) 3.7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可以兼任施工负责人,√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由牵头单位提供); 3.8 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贰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贰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设计负责人须由承担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9 拟派施工负责人(建造师)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壹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施工负责人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0 如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含工程总承包项目中担任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11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应配备与本项目规模相匹配的管理机构及人员。
3.1.3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三)其他 √3.12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 2 个。联合体投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由承担施工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委派; 3.14 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自*开通会员可解锁*起至投标截止日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5 省外企业应按规定办理“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冀信息报送”手续; √3.16(1)财务要求: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且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须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2)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且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担任过与该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无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开通会员可解锁* 08:30:00 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30 (北京时间,下同),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
4.2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其他说明:(1)对招标文件澄清或者修改文件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2)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开通会员可解锁* 10:00:00 ,地点为 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上发布。
9.1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投标单位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还应满足“双盲”评审相关规定。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惠招标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向廊坊市冠卓凯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联系人:董超,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9.1 监督部门名称: 供应链中心
9.2 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9.3 电子邮件: 623567273@qq.com
否
是
| 标段名称 | 付费主体 | 收费金额(元) |
|---|---|---|
| 春和小区5、6号楼及商铺纠偏加固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投标人/供应商 | 3000 |
| 招标人: |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廊坊市冠卓凯翔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 地址: | 武汉市关山路552号 | 地址: | 广阳区董村小区a区1号楼3号房 |
| 邮编: | 430075 | 邮编: | 065000 |
| 联系人: | 巩运菊 | 联系人: | 董超 |
| 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电话: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623567273@qq.com | 电子邮件: | gzkx5210925@163.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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