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防灾防损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2-18
发布于
云南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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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保险防灾防损物资采购项目,项目招标人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中心支公司,招标代理为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参与该项目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云润招(2025)-ZFCG-011。

2、项目名称:保险防灾防损物资采购项目。

3、预算金额(万元):85.7万元。

4、采购需求:保险防灾防损物资采购项目,需求如下(详见第五章 项目具体要求):

序号

产品名称

单位

数量

质保期

1

迷彩服

2225

6个月

2

防火服

96

6个月

3

大衣

90

6个月

4

鞋子

203

6个月

5

消防水带

20

二年

6

无人机

2

二年

供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天内配货完成并送至指定地点。 供货地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中心支公司(招标人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的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或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2022年至2024年度(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公司财务报表或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新成立公司出具情况说明)。

(3)供应商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或证明材料(证明材料指①缴税所属时间在*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②缴费所属时间在*开通会员可解锁*至本项目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新成立不满1个月的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

(7)供应商信用: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相关规定,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信用查询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项目开标后评标会议开始前查询、存档并提交至评标委员会。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

(2)供应商投标的产品需有明确的质量保证期。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企业

1.1.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一)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二)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三)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2.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2.监狱企业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1.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3.2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

4.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4.1.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和国家发改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公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货物。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是指该品目清单中以“★”标注类别的产品。

4.2.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 号)公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货物。

4.3.本项目采购清单中若有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只接受强制节能产品投标,供应商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供应商必须选报,否则按不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处理。

4.4.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中所投标产品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不予认可。

4.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及《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可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阅、下载。

5.执行的价格扣除政策

5.1.在计算投标报价得分时,对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产品”指货物及服务)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

5.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3.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只进行一次价格扣除。

上表中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3.供应商须核对《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如实填写声明函。所声明的从业人员人数或营业收入金额不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或未按采购文件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写的,评标委员会将不予进行价格扣除。根据政府采购主管部门关于政府采购信息公示的相关要求,如中标单位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其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需在云南省政府采购网随中标结果一并公示,请各供应商如实提供及填写本单位企业情况。

4.行业划分

按照工信部牵头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及《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界定依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批发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公休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请将下列材料发送至邮箱2548108180@qq.com进行登记确认,邮件中需写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联系人电子邮箱。

(1)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情况登记表(表中内容请各投标人填写后,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详见公告附件);

(5)报名费缴纳凭证;

2.招标文件售价:售价人民币600.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招标文件中所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前,迟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3.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幢2718室)

4.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00分

5.开标地点: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幢2718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发布媒介

本次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招标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市中心支公司

地 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滇池路1117号华夏国际广场C座4楼

联系方式:沈老师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昆明市五华区小康大道朗悦湾17幢2718室

联 系 人:陈工

联 系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告附件:

情况登记表

项 目 名 称

项目编号

保险防灾防损物资采购项目

云润招(2025)-ZFCG-011

投标单位

联系人

联系手机

电子邮箱

招标文件费:¥600.00

报名资料

是否提供(是/否)

备注

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是□ 否□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是□ 否□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是□ 否□

报名费缴纳方式:各投标单位缴纳费用时请备注公司名称及项目名称,以便核实。对公转账,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直接转至:

户 名:云南润宇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昆明金源支行

银行账号:2502 0603 1902 4801 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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