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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开通会员可解锁*我局依法对《广东泰昊资环科技有限公司20万吨/年高品质环保再生塑料厂房和生产线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审批决定,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7天)。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地址 |
批复文号 |
批复日期 |
新增总量控制指标 |
总投资额 (万元) |
环保投资 (万元) |
环评单位 |
1 |
广东泰昊资环科技有限公司20万吨/年高品质环保再生塑料厂房和生产线改扩建项目 |
始兴沙水工业园区 |
韶环始审〔2025〕14号 |
*开通会员可解锁* |
VOCs:12.413t/a |
5800 |
300 |
广东韶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综合股)
通讯地址:始兴县太平镇丹凤东路5号
邮 编:512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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