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舟山石油分公司金塘沥港供应站码头建设项目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公告
发布时间:
2025-04-21
发布于
浙江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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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舟山石油分公司 建设地址:定海区金塘岛西北部,沥港水道东岸

一、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舟山石油分公司金塘沥港供应站码头建设项目

2.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300吨级油品码头一座(泊位1个)及其配套设施,靠泊平台平面尺寸为51.0×10.0m;新建护岸长100m,护岸顶高程为3.20~3.75m,与码头后沿最近处相距1m,采用钢板搭接,不另建栈桥。主要承担渔用船舶燃料油和柴油接卸和加油,设计年吞吐量为2.1万吨,设计年通过能力3.24万吨。进油船舶为300吨级油船,加油船舶主要为300HP以下渔船为主。本工程建成后,后方陆域库区年吞吐量由原1.2万吨提升至2.6万吨。

3.项目地点:定海区金塘岛西北部,沥港水道东岸

4.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舟山石油分公司

二、评价范围内主要环境保护目标分布情况

保护目标

保护内容

相对

方位

与厂界距离/m

与码头距离/m

保护规模

观前村

居民区

ESS

90

180

520户1320人

大鹏村

居民区

WS

490

490

562户1023人

沥平社区

居民区

S

750

790

1733户3845人

沥港中心小学

居民区

S

1380

1420

870人

和建社区

居民区

S

2060

2090

948户2314人

西堠王家岙

居民区

ES

2230

2390

55户138人

山潭林家岙

居民区

ESS

2480

2500

220户550人

沥港农渔业区

农渔业区

/

/

紧邻

/

金塘镇大浦社区黄泥坎养殖取水口

养殖场

S

/

4700

/

册子西北传统张网区

捕捞区

E

/

4200

/

三、主要影响分析情况

1、废水:本工程码头预计产生初期雨水及冲洗废水产生总量为309.4t/a、船舶生活污水量为11.22t/a、船舶舱底油污水量约18.84t/a。主要污染因子为COD、氨氮、总磷、石油类。码头平台四周设置围堰和污水池,可满足初期雨水和冲洗废水的收集。初期雨水和冲洗废水经收集后泵入库区集水池,定期委托第三方有资质单位抽运,不排放入海,对海域水质环境无影响。船舶生活污水和油污水可经船上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相关要求后在航行途中排放至航行海域,或者收集后排入水上或岸上接收设施。由此,船舶污水经妥善处理后上岸或排放,对海域水质环境影响不显著。

2、废气:本项目大气污染源为船舶加油、油罐车加油以及油罐“大小呼吸”损失,污染因子为非甲烷总烃,全年排放量10.256t/a。新增污染源正常排放工况下,对环境非甲烷总烃 1小时最大浓度贡献值为贡献值为1067.54μg/m3(贡献值占标率为53.38%),敏感目标处影响最大的为观前村,最大浓度贡献值98.44μg/m3(贡献值占标率为4.92%);本工程建设后区域大气环境影响不显著。非甲烷总烃排放在叠加现状浓度的环境影响后NMHC 1h平均最大预测值和敏感目标处预测值均能满足环境质量标准;厂界预测浓度满足《储油库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950—2020)厂界浓度控制要求;无需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因此,本工程大气环境影响可接受。

3、噪声:本工程营运期噪声主要为船舶和输油泵的噪声,源强在80~99dB(A)。码头作业噪声对四侧厂界的贡献值较小,均能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对最近敏感保护目标大观村处噪声贡献值低于30dB,不会对其产生不良影响。因此,本项目对周边声环境的影响不显著。

4、固废:船舶生活垃圾的产生量约为1.98t/a,建设单位应在码头上设置生活垃圾收集设施,船上生活垃圾定期收集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及时清运。各类固废经妥善处置后不会对外环境产生的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 本项目主要风险物质为码头溢油和火灾爆炸引发的伴生气体影响。根据影响分析和风险评价,货油全部泄漏最大扫海面积为夏季主导风下涨潮时可达1233.45km2;扫海面积最小的为N向6级风下涨潮时输油泄露,油膜基本都吸附在大鹏山东岸浅滩上,扫海面积仅为0.30km2。火灾伴生污染物对大观村、大鹏村等居民均存在一定威胁。因此,建设单位应强化风险防控意识、加强安全管理及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企业需建立完善的事故预警、监控、报警体系。根据区域事故应急的需要增配一定量的消防和溢油应急设备设施,并通过开展应急演练、提高污染事故的应急能力的建设。综上,本工程环境风险是可以接受的。

四、拟采取的主要环保措施

时段

分类

污染防治措施

水环境

1.在码头和栈桥设置围坎,对初期雨水和冲洗废水进行收集;初期雨水和冲洗废水定期委托第三方资质单位抽运;签订污水委托处理协议,建立健全相处理处置台账。

2.靠泊船舶的生活污水和油污水经船上污水处理设施处理达到《船舶水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GB3552-2018)相关要求后在航行途中排放至航行海域,或者收集后排入水上或岸上接收设施。

大气环境

1.采用性能可靠的金属输油臂或复合软管,加强维护,确保阀门、法兰片、管道之间的密封牢固。

2.渔船和罐车加油应采用液下装载方式,加油结束后尽量避免油品滴漏。

3.接卸必须严格按规范操作,在不良气象条件下应停止作业。

4.建立定期巡检和维保制度,定期对储罐进行防腐保养,避免罐体锈蚀;定期检查各阀门及呼吸阀性能。

声环境

1.采用低噪设备,对输油泵加装减震底座并设于泵房内,运行期间保持泵房门窗关闭。

2.加强设施设备的维护,减少因不良运行产生的噪声。

3.加强船岸协调,避免船舶鸣笛。

固废

1. 设置接收船舶垃圾的设施,对船上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并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

2. 船舶垃圾不得向水里倾倒,须用密封式袋或桶盛装;对来自疫情港口和国外航线的船舶垃圾,应申请由地方卫生检疫部门进行强制卫生检疫,发现病毒等疫情时,必须在船上进行杀毒、消毒处理,否则不予上岸。

土壤和地下水

1. 管道尽可能采用地上明渠明管或架空敷设,并作出明显标识,做到污染物“早发现、早处理”。

2. 输油管道系统做好防腐蚀、防沉降、防折断措施,同时做好收集系统的维护工作;加强宣传教育和管理;加强排污管线的巡视及维修。

3. 对库区、管廊地面进行防渗处理,罐区和泵区的基础严格按照标准进行防渗处理;及时收集、处理滞留在地面的污染物;一般情况下应以水平防渗为主。

4. 罐区按规范要求建设防火堤,收集可能泄漏的物料及防止物料漫流。

5. 在场内地下水下游设置永久监测井1个,每半年监测一次;在储罐区附近设置土壤跟踪监测点位,每五年开展一次。

6. 发生异常时需快速确定地下水和土壤受到是否污染,采取应急响应措施,展开调查,确定污染范围及污染程度,查找渗漏源及采取临时封堵措施,并做好地下水和土壤污染修复工作。

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及应急要求

1. 对平台的前沿水域、港池水域进行扫测和维护,使水深达到设计底标高。

2. 制定包括船舶搁浅等交通事故的应急预案;制定防台预案。

3. 船舶在能见度不良的情况下,防止碰撞的主要对策是“正规瞭望”和“安全航速”。

4. 码头平台和栈桥设置围坎,在管廊带、阀门等处设置围坎,码头应建设应急池,防止油品泄漏溢流入海。

5. 码头输油管配备紧急切断装置,并应具有手动操作功能;按照《装卸油品码头防火设计规范》配备消防设施。

6. 在码头建设围堰,并建设不小于24m3的应急池;按照《港口码头水上污染事故应急防备能力要求》(JT/T 451-2017)要求配置溢油应急物资。

7. 定期巡查储罐,如有异常亏损时,立即作追踪检查,必要时做储罐和管线测压,如发现储罐或管线有异常则立即采取应急措施;

8. 罐区防火堤的设置应符合《石油库设计规范》(GB50074-2014)的要求。

五、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工程新建一座300吨级油品码头及其配套设施,主要承担渔用船舶燃料油和柴油接卸和渔船加油,设计年吞吐量为2.1万吨。本工程建设符合环境功能区划、国家产业政策、“三线一单”、“四性五不批”等环保管理要求;排放的污染物可均实现达标排放,对区域环境影响较小。从环境保护角度,本工程建设是可行的。

六、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要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1、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如需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索取。

2、公众对本项目有环境保护意见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可向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提出。也可将书面意见另外抄送负责该建设项目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项目以张贴环保公告的形式征求意见。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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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环评单位和项目建设单位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项目审批单位:舟山市生态环境局定海分局

联系人:张靖琪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环评单位:浙江舟环环境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琪峰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建设单位: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舟山石油分公司

联系人:潘孝晓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告单位: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浙江舟山石油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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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化沥港供应站码头公示(12.8_12.2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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