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城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发布浦城县水产养殖重点品种监测工作监测点遴选的公告
变更
发布时间:
2025-12-08
发布于
福建南平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下达2025年海洋与渔业综合服务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5〕7号)和福建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关于加强全省水产养殖重点品种监测工作的通知》(闽水技〔2023〕5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拟对我县水产养殖重点品种监测工作监测点开展遴选调整,现将遴选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遴选范围

全县现有养殖主体。

二、监测品种

草鱼、鲢鱼、鳙鱼、鲤鱼、鲫鱼。

三、监测点的设置

根据工作任务与要求,各监测品种设置2-3个监测点,全县共设10个监测点。

1.主要选择池塘和工厂化养殖方式。

2.选择养殖规模大、生产稳定、管理规范、制度健全、有意愿参加监测工作的养殖主体。

3.同等条件下,优先选择原重点品种监测点、水产养殖病情测报点和有关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况。

四、监测点的职责任务

1.监测指标。监测数据包括养殖主体养殖面积、苗种投放量、出塘量、存塘量、压塘量和出塘价等。

2.数据报送。监测数据通过“水产养殖重点品种监测系统”上报。养殖主体名称、负责人等基础信息首报时填写,出塘量、出塘价实时填报,养殖面积、苗种投放量等其他监测指标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数据填报。

3.应急数据报送。有特殊工作需要的,及时报送应急调度数据。

五、工作经费补助

监测点认真完成全年监测工作的采取年底一次性发放补贴的形式给监测点进行补助。专项工作经费使用严格按照有关文件执行,每年每个监测点的养殖主体2000元至2500元,具体补助标准按照当年度县级实施方案执行。

六、自愿申报

养殖主体申请监测点,须在规定期限内向浦城县农业农村局提出申请,提交申请表,填报相关信息等,并对信息真实性负责。

七、报名时间

请申报者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向浦城县农业农村局递交申请材料,逾期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周武 李俊杰 李涵芬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特此公告。

                                      浦城县农业农村局

(此件主动公开)                *开通会员可解锁*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