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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参照《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将象山海工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00吨AGV移动机器人配件、纺织机械配件项目(第一阶段)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象山海工金属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象山县城东工业区智创智造园26幢1单元101室和2单元101室
项目名称:年产2500吨AGV移动机器人配件、纺织机械配件项目(第一阶段)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分阶段建设,项目第一阶段实际设置3台电阻熔化炉(0.5t、0.6t、0.8t)和3台低压铸造机(保温炉0.5t)以及其他机加工设备,第一阶段铸造能力为1100t/a,主要产品及产能为AGV机器人配件350t/a、纺织机械配件450t/a、新能源机壳300t/a。第一阶段熔化压铸工序年最大工作时长4800h。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在此时间内公众可向建设单位咨询项目验收相关信息。
联系人:贺小力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象山海工金属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500吨AGV移动机器人配件、纺织机械配件项目(第一阶段)验收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