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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的有关规定。现将宁波长霖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热塑性弹性体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公示如下:
建设单位:宁波长霖新材料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年产4000吨热塑性弹性体项目
建设地点:宁波市象山县石浦镇万洋(象山石浦)众创城16幢1-2~5-2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内容及规模:企业购置双螺杆挤出造粒机、高速混合机、称重配料系统等设备,实施年产4000吨热塑性弹性体生产项目。项目主要工艺为称重-挤出造粒-脱水等,项目不涉及以再生塑料为原料进行生产。本项目主要产品为热塑性弹性体,年生产规模为4000吨。
公示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20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在此时间内公众可向建设单位咨询项目验收相关信息。
联系人:林士正
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宁波长霖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4000吨热塑性弹性体项目验收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