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河区人民法院审判用房改造工程1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6-07-31
发布于
天津宁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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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文内容:

招标备案号:JS12*开通会员可解锁*05

招标项目编号:I12*开通会员可解锁*XC003

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河区人民法院审判用房改造工程 已由天津市宁河区行政审批局以宁审批政投[2025]40号变更-1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市宁河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为31982000元, 资金来源为区财政投资31982000元, 出资比例为区财政投资100.00%,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建设规模为 13224.05平方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宁投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天津市宁河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改造地上建筑面积 10899.05 平方米,调整建筑室内平面布局,对建筑内外檐进行维修改造,同步对给排水、暖通、强弱电、消防等配套工程进行维修改造;对地下室顶板及侧墙的防水进行维修,建筑面积 2325 平方米;对室外工程管线进行维修更换,同步恢复破路,配套安装 8 个室外机动车充电桩。项目建设期 6 个月,总投资约 3198.20万元,所需资金来源为宁河区财政资金。项目建设规模合理,投资规模适当。项目的建设将进一步提高宁河区基层司法服务能力,推动政法工作高质量发展。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宁河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宁河区人民法院审判用房改造工程 招标范围: 地上建筑:改造建筑面积10899.05平方米,根据法院审判用房的使用需求,对室内隔墙进行拆改调整平面布局:局部进行结构加固;对室内装修及外檐进行维修改造,同步对给排水、暖通、强弱电、消防等配套工程进行维修改造。地下室:维修地下室顶板及侧墙的防水,建筑面积2325平方米,地下室一层局部房间重新装修,建筑面积207平方米。室外工程:对室外工程管线及设备进行维修更换,同步恢复破路:配套安装8个机动车充电桩,基地北出入口增设2套电动伸缩门及闸杆设施。总建筑面积:13224.05平方米,最大单体面积:13224.05平方米,最大高度:60.95m,最大跨度:17.4m,最高层数:地上12层,地下层数:地下2层,结构类型:框架剪力墙。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本标段投资额为2780.0516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且为本单位职工,投标单位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且为本单位职工;(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投标单位提供任命书;(4)技术负责人1名,应具备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投标单位提供任命书并在其中对工作年限加以承诺;(5)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进行投标确认 ,兼投不兼中。

4、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方式(北京时间)

4.1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00分00秒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7时00分00秒

4.2招标文件的获取方法:通过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网址处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方式: 网上递交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开通会员可解锁*09时30分00秒,投标人应于当日09时30分 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投标服务平台 https://ebid.tjggzy.cn:8052

6、定标方式

本项目是否采用评定分离方式:否。

招标人:天津市宁河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法定代表人:杨春山办公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汉路20号增1号邮政编码:301500联系人:杨虎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宁投工程技术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计策办公地址:天津宁河现代产业区海航西路19号嘉禾西园B1-楼002室(现代产业区招商中心2026-7号)邮政编码:301500项目负责人:张鹏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传真:/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 公告 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 天津市宁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市宁河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受理负责人:杨虎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传真:*开通会员可解锁*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宁河区芦汉路20号增1号

天津市宁河区住房和建设委员会 受理负责人: 陈熙、曹云凯 电话: 69118562 传真: 69118562 电子邮箱: nhqzfhjswyh@tj.gov.cn 受理单位地点: 天津市宁河区芦台镇光明路72号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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