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本级2026年度扬州市市级应急广播服务平台前端技术系统运维服务项目【2026年度市级应急广播前端技术系统运维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单一来源
发布时间:
2025-12-31
发布于
江苏扬州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本级2026年度扬州市市级应急广播服务平台前端技术系统运维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扬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本级

项目名称:2026年度扬州市市级应急广播服务平台前端技术系统运维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扬州市市级应急广播服务平台是全市应急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多媒体渠道,实现应急信息的快速、精准发布。建成后的系统与省、市、县三级应急部门实现联动,重点满足乡镇、行政村的地域性应急信息发布和应急指挥需求,实现应急预警信息统一、快速、可靠发布和发布过程的可管可控,满足应急预警信息发布的总体要求。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62.06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扎实推进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苏政办发〔2017〕78号)的要求,“依托广播电视现有基础设施”“具有播出机构的县级平台(没有播出机构的区,由市级统一建设)”“信息制播平台承担应急信息发布需求接入和内容制作等工作”“各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地区应急广播体系建设的实施主体,要组织协调广播电视台、广电网络公司等制定建设方案”“至少支持有线、无线两种方式强制唤醒”。 《江苏省应急广播管理办法》(苏广电规〔2024〕4号)的要求:“全省应急广播体系运行维护按照“谁建设、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县级以上广播电视部门负责本级应急广播平台及传输覆盖网的运行维护”。 转发总局关于国家应急广播体系总体方案和《广播电视安全播出管理规定》应急广播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苏广电办〔2025〕276号)的要求“市级平台设在市融媒体中心,承担监管职责……” 根据政府有关文件明确,目前市级应急广播平台由扬州市新闻传媒中心(扬州市广播电视台) 负责方案的制定和建设,并部署于扬州市新闻传媒中心广播总控机房,出于播出安全和功能实施的需求,与现有的广播技术系统体系深度融合,与扬州市新闻传媒中心 广播直播共用UPS供配电系统。应急信息的制作依托于扬州市新闻传媒中心广播节目制作系统,有线网络中断情况下应急信息最重要的无线传输方式RDS是以调频广播副载波的方式实现。故委托扬州市新闻传媒中心(扬州市广播电视台) 实施2026年度扬州市市级应急广播服务平台前端技术系统运维服务项目工作。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扬州市新闻传媒中心(扬州市广播电视台)

地址:扬州市维扬路16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321000MB1W43634B

三、公示期限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详见附件

五、联系方式

1. 采购人

联系人:李丹丹

联系地址:扬州市秋雨东路29号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2. 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联系人:刘强

联系地址:扬州市扬子江北路471号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江苏苏维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扬州市邗江区翠岗路48号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六、附件(见附件)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