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吐米亚水利枢纽项目P1料场开采、支护及填筑料运输工程施工专业分包采购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2-23
发布于
新疆和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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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采购条件 采购人已与于田县水务服务中心签订新疆和田地区于田县吐米亚水利枢纽工程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运行管理合同施工承包合同(合同编号:E65*开通会员可解锁*23002),拟对该项目P1料场开采、支护及填筑料运输工程的施工进行专业分包,分包工程资金来源已落实。分包工程己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2.分包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吐米亚水利枢纽工程位于和田地区于田县境内的吐米亚河上,是《新疆吐米亚水利枢纽流域规划报告》中推荐的近期控制性水利枢纽工程,任务是灌溉、供水、防洪,兼顾发电的综合性水利枢纽工程。工程坝址距离于田县城约75km。水库总库容3742万m3,为III等中型工程,枢纽由拦河坝、溢洪洞、泄洪冲沙洞、灌溉引水发电洞、厂房等组成,最大坝高131.0m,电站装机容量为4.1MW。项目总工期115个月,其中设计期限1个月,施工服务期限54个月,运营服务期限60个月。 2.2 建设地点:新疆和田市于田县奥依托格拉克乡吐米亚村。 2.3 采购内容:无用料剥离、坝体填筑料开采、填筑料运输、料场支护工程,包括但不限于钻孔,爆破,超径料破碎,级配掺拌,无用料剥离,坝体填筑料(包含石渣利用料)、过渡料的挖装、洒水、加水、运输(包含二次转运)、卸车,渣场维护,边坡支护,探洞回填,回填混凝土,预裂爆破,光面爆破及生产性试验(包括但不限于爆破试验、配合碾压试验)等;施工设备(机具)进退场及维护、文明施工与环水保、临时设施的建设、相关措施性工作、施工测量试验配合、质量检查配合和验收配合等一切为完成P1料场开采、支护及填筑料运输工程施工所需的一切准备、善后和辅助工作。(详见工程量清单)。 2.4 计划工期:暂定合同工期109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承包人通知为准。 2.5 质量要求:分包工程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及工程所在地相关质量技术标准和要求,同时应符合总包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资格条件:独立法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等级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一般纳税人资格。 3.2业绩要求:近五年内具有土石方工程施工类似项目业绩 1 项。单项合同业绩不低于1000万元。 3.3信誉要求:信誉良好、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等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 3.4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经理必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负责人,且需提供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B证),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C证)。 3.5安全质量要求:在报价截止日前1年内不得发生过一般安全质量事故、2年内不得发生过较大安全质量事故、5年内不得发生过重大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事故鉴定报告认定无责任的除外。 4.采购文件的获取 登录中国能建电子采购平台获取(网址:http://ec.ceec.net.cn/)。 5.应答文件的递交 见采购文件。 6.开启时间及地点 见采购文件。 7.其他要求 7.1本次采购响应人可接受采购人工程款抵房款的要求,购置房源价款约合同价款的5%,此部分工程款需为核定产值后具备付款条件的工程款。工抵房房源为贵阳市南明河壹号,房源单价:约13000/m2,房源总价:约140万元-190万元,或能建集团内工抵房源。提交响应文件时出具工程款抵房款的承诺函,作为评审时加分的依据。 8.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吐米亚水利枢纽工程施工项目部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葛洲坝集团市政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西坝桥头路10号 邮 编:443002 采购联系人:汪艳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项目联系人:孙彤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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