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州生态环境局环评科关于2025年12月31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审批前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2-31
发布于
新疆巴音郭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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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下列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1月7日(5个工作日)。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表)审批前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听证权利告知 公众反馈意见和联系方式
1 新疆汇杰节水灌溉设备有限公司 年产60000件滴灌带生产项目 库尔勒市 新疆汇杰节水灌溉设备有限公司     一、该项目位于库尔勒市上库综合产业园永宁大道211号,项目北侧、西侧为空地,南侧为空置厂房,东侧为新疆瑞景新材料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拟建设内容:新建1栋生产车间(建设41条生产线,其中15条迷宫式滴灌带生产线、8条聚乙烯软带生产线、15条内镶贴片滴灌带生产线、1条园林绿化管生产线、2条造粒生产线、原料及成品堆场)、1栋办公用房、1间门卫室、消防水池、泵房、废旧滴灌带贮存库、三级沉淀池、循环水池等设施,配套建设供排水、供电、供热(生产电加热、供暖电暖器)系统及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处置污染防治设施。造粒生产线工艺流程:废旧滴灌带—人工分拣—清洗—破碎—清洗—电加热造粒设备(熔融、挤出)—冷却—切粒—聚乙烯再生颗粒;滴灌带、软带及园林绿化水带生产工艺流程:原料聚乙烯再生颗粒80%、聚乙烯(新料)15%、色母2.5%、抗老化剂2.5%—搅拌—熔融、挤出—冷却—定型—收卷打包—入库;项目建成后,年回收废旧滴灌带5400t,年生产滴灌带再生颗粒5356t,迷宫式滴灌带4500t、聚乙烯软带15840t、内镶贴片式滴灌带13500t、园林绿化水带800t。项目总投资1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5万元,占总投资的4.33%。    二、在项目建设、运行和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下列工作: (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41条生产线独立设置负压集气罩+软帘装置,再生造粒生产线、软带生产线和园林绿化水带生产线产生废气经“负压集气罩+浓缩吸附+催化燃烧系统”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1);迷宫式滴灌带和内镶贴片式滴灌带生产线产生废气经“负压集气罩+浓缩吸附+催化燃烧系统”处理后,非甲烷总烃排放浓度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DA002)。生产工序设置封闭生产车间,废旧滴灌带破碎采用湿法破碎,地面洒水降尘等措施,严格控制熔融温度,减少有机废气产生,确保厂界四周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浓度达到《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中表9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内非甲烷总烃浓度达到《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1572-2015)表A特别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表2小型标准要求后排放。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集中收集于临时化粪池,定期清掏拉运至铁门关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施工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用于洒水降尘,不外排。运营期食堂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与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一同排入园区下水管网进入铁门关市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破碎及原料清洗废水经三级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冷却废水待生产季结束后排入园区下水管网,最终进入铁门关市污水处理厂。 (三)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对各类设备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消音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国家《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限值要求。 (四)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进行处理。运营期分拣废物、沉淀池沉渣统一收集后运至一般工业固废填埋场处置;不合格品、残次品及边角料集中收集后返回造粒工序;废过滤网集中收集外售废品回收站;熔融废渣集中收集,定期外售给注塑厂;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催化剂、废活性炭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暂存于危废贮存库,各类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有关要求,定期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化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计划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建立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严禁在厂区焚烧过滤网,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 (五)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地下水污染源防渗技术指南(试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要求进行分区防渗,严防危险废物、事故废水下渗对项目区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做好原辅材料和产品的储存管理。 (六)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书》中的风险防范措施。做好运营期各项环境监测,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建立生态环境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修订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备,定期开展演练,有效防控环境风险。 冯新琴*开通会员可解锁*
2 新疆睿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钻井无害化 固体废物(水基钻井岩屑)处理综合利用 尉犁环保站(一)建设项目 尉犁县 新疆睿清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一、项目位于尉犁县尉东矿产品加工园区以东,项目区西北侧为园区道路,其余均为戈壁空地。项目建设性质为新建,项目拟建设内容包括:新建1套磺化泥浆综合处理装置、1套一体化水处理设备,以及岩屑处理池、泥浆回收利用池、污水处理池(污水暂存池、污水处理池和清水池三部分)、还原土堆场、物资堆棚、库房等,配套建设供排水、供电、供热(供暖采用电暖器)系统及废气、废水、噪声、固废处置污染防治设施。工艺流程为:磺化泥浆—岩屑池暂存—泵入破胶搅拌罐(聚合氯化铝、硫酸亚铁、氧化铝、中和剂碳酸钠以及絮凝剂等按照相应比例进行配比)—泥水分离—水液相(污水处理站)检测(干基)—水处理达标回用(干基外运)—检测合格后堆场存放—综合利用。项目建成后年处理磺化泥浆21万方(不得处置沾染油污的磺化泥浆),项目总投资800万元,环保投资70.2万元,占总投资的8.78%。   二、在项目建设、运行和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并重点做好下列工作: (一)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格控制占地面积,严禁施工机械和车辆超出规划占地范围作业,减少对周边自然生态环境的扰动。充分利用现有道路,避免新增临时占地,禁止乱轧乱碾破坏地表植被。项目建成后,实施厂区绿化,提升区域生态防护能力。临时用地手续到期后,及时按照《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试行)》(环保部公告2017年第78号)的要求,拆除岩屑处理池、泥浆回收利用池、还原土堆场等生产设施,拆除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扬尘、废水、噪声等污染,妥善收集并处理场地遗留物料、残留污染物,确保项目区不遗留污染隐患,并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地下水及土壤调查。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制定施工期环境管理制度,合理规划工程占地和施工场地,严格限制施工机械和人员的活动范围,采取洒水抑尘等措施防止扬尘污染。营运期加强对车辆的管理,限定转运车辆在厂内的行驶速度,车辆车厢采用密闭式箱体货车;同时进场道路须全部硬化,对车辆行驶的路面实施洒水抑尘;严格按照要求设置磺化泥浆废弃物干料和处理后泥土堆存场所,物料堆存采用围挡+防尘网覆盖,并定期进行洒水抑尘,减少扬尘产生,确保厂界四周废气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无组织排放浓度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新扩改建项目二级标准。加强生产管理,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与维护,减少无组织废气排放,确保废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中表A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用于场区洒水降尘;生活污水集中收集至防渗生活污水暂存池,拉运至尉犁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营运期项目生产废水经污水处理设施(高效氧化+混凝沉淀)处理后回用于配药,不外排。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污水满足《农村生活污水处理排放标准》(DB654275—2019)表2中C级标准限值后,用于周边荒漠植被恢复灌溉。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并进行合理布局,确保施工期厂界噪声达到《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25)限值要求。运营期对各类设备噪声源采取基础减振等降噪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五)严格按照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进行处理。施工期开挖土方定点堆放,多余土方用于场地平整;固体废物能综合利用的综合利用,不能综合利用的清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运营期处理后的还原土须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 3997—2017)限值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2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后,用于井场道路铺垫等综合利用;废弃包装物(编织袋及桶)收集后外售废品回收站处置;水处理装置产生的沉淀污泥回用于前端泥浆配制;废油桶、废润滑油、化验室废液均属危险废物,暂存于危险废物贮存库,各类危险废物的收集、贮存、运输须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有关要求,定期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化处置,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环境管理计划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建立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生活垃圾就近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六)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分区防渗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危险废物贮存库实施重点防渗(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渗透系数≤10-10cm/s);岩屑处理池、污水池、泥浆回收利用池、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实施一般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定期排查防渗设施完好性,杜绝跑冒滴漏,按照《报告表》要求加强来料管理,磺化泥浆贮存于专用磺化泥浆收集池内,严格控制贮存量,不得超量贮存,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七)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规范危废收集、贮存、运输全流程管理。加强生产设备日常检修维护,定期开展土壤、地下水监测,关注特征指标变化。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相关部门备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防范环境风险。 冯新琴*开通会员可解锁*
3 库尔勒中联昊科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环保站项目 库尔勒市 新疆中联昊科石油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在项目建设、运行和管理中,你公司须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优化工程布置与施工方案,缩短施工周期,避开春季大风季节及五级以上大风天气的室外作业。落实施工扬尘防治措施,设置封闭围挡,对施工场地、运输道路定期洒水抑尘,运输车辆采取密闭措施并减速行驶。施工生活污水经化粪池收集后定期吸污拉运至尉犁县城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车辆冲洗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强噪声设备同时作业,施工期厂界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噪声排放标准》(GB 12523—2025)限值要求。施工弃土用于回填地基和厂区平整,建筑垃圾送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置,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处理。工程结束后,及时对施工迹地进行清理和平整,做好生态恢复。 (二)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严格控制占地面积,严禁施工机械和车辆超出规划占地范围作业,减少对周边自然生态环境的扰动。充分利用现有道路,避免新增临时占地,禁止乱轧乱碾破坏地表植被。项目建成后,实施厂区绿化,提升区域生态防护能力。临时用地手续到期后,及时按照《企业拆除活动污染防治技术规定(试行)》(环保部公告2017年第78号)的要求,拆除磺化泥浆收集池、晾晒堆场、还原土堆场等生产设施,拆除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防范扬尘、废水、噪声等污染,妥善收集并处理场地遗留物料、残留污染物,确保项目区不遗留污染隐患,并按照相关规定开展地下水及土壤调查。 (三)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强化无组织废气管控,磺化泥浆晾晒堆场和还原土堆场采取防风抑尘网+篷布苫盖+围挡+洒水抑尘等措施;原料磺化泥浆采用地下池体封闭存储并设置围挡,减少装置区非甲烷总烃和臭气浓度排放,确保厂界无组织排放的颗粒物、非甲烷总烃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 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表1新扩改建项目二级标准,厂区内无组织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 37822—2019)表A.1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 18483—2001)表2小型标准要求后排放。 (四)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压滤废水经一体化水处理装置(高效氧化+混凝+超滤深度处理)处理后,全部回用于前端泥浆及药剂配制,严禁外排;生活污水收集至化粪池,定期吸污拉运至尉犁县城镇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五)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振动小的设备并合理布局,对调质罐、板框压滤机、泵类等设备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等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中2类标准限值要求。 (六)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处置固体废物。处理后的还原土须满足《油气田钻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污染控制要求》(DB65/T 3997—2017)限值及《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 36600—2018)表2第二类用地风险筛选值后,用于井场道路铺垫等综合利用。药剂废包装材料、废润滑油、废润滑油桶、废活性炭、废石英砂、废纤维束、金属钝化剂包装桶等危险废物,须贮存于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23)要求的危废贮存点,定期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规范化处置;污泥回用于前端泥浆配制,废过滤膜由生产厂家回收,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就近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处置。 (七)严格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分区防渗要求进行设计、施工和验收。磺化泥浆收集池、磺化泥浆晾晒堆场实施重点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K<1×10-7cm/s);还原土堆场、生产车间、药剂库、化粪池实施一般防渗(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K<1×10-7cm/s);危废贮存点采取防渗防腐处理(防渗层为至少1m厚粘土层或2mm厚高密度聚乙烯,渗透系数≤10-10cm/s)。定期排查防渗设施完好性,杜绝跑冒滴漏。按照《报告表》要求加强来料管理,磺化泥浆贮存于专用磺化泥浆收集池内,严格控制贮存量,不得超量贮存,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八)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和岗位责任制,规范危废收集、贮存、运输全流程管理。加强生产设备日常检修维护,定期开展土壤、地下水监测,关注特征指标变化。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相关部门备案,定期开展应急演练,配备必要的应急物资,防范环境风险。 刘洋*开通会员可解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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