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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 |
听证权利告知 |
公众反馈意见和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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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创电池(巴州)有限公司动储一体化电池项目 |
库尔勒 |
优创电池(巴州)有限公司 |
在项目建设、运行和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下列工作: (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生态环境保护措施,严格控制占地面积,优化项目施工方案,加强项目施工期间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防止施工期废气、废水及固体废物等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二)严格落实各项废气污染物防治措施。施工现场运输车辆低速慢行,易起尘物料在运输、存放时加盖遮盖物,最大限度防止扬尘扩散;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柴油并加强机械、车辆的维护。运营期正极涂布、烘干工序产生的NMP废气经负压收集后经“NMP回收装置+轮转吸附”处理后,废气浓度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注液废气经负压收集后经“气旋碱液喷淋+干式过滤+活性炭吸附+脱附+CO”处理后,废气浓度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表5新建企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后,经15m高排气筒排放。 生产工序均在密闭厂房内进行,加强车间换气,原料拆包、投料、搅拌、贴胶、电池拆解工序废气浓度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0484—2013)表6无组织排放要求;污水处理站各构筑物均加盖密闭,定期向污水处理设施投加除臭剂,产生的恶臭气体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无组织排放要求。 (三)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去离子水制备过程中产生的浓水、正负极罐清洗废水、地面清扫废水、喷淋系统排水、生活污水经厂区内污水处理站(200m3/d)处理后,废水浓度满足《电池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0484—2013)表2间接排放限值后与循环冷却水汇集后排入城市下水管网,最终进入库尔勒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四)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设备,安装减震、隔声措施。运营期厂界噪声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五)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回收利用,不能回收利用的交由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填埋处置。运营期废电池外售,回收利用;废极片、废隔膜、废弃包装物、废原料桶、废料浆、废滤芯、废离子交换树脂、污泥等交由一般固废处置单位进行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执行《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NMP废液交由回收单位处置;废活性炭、废电解液、设备擦拭废抹布、废催化剂、废滤网、废分子筛、废机油、废机油桶收集后贮存在危险暂存间,定期就近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各类危险废物收集、贮存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及《危险废物收集贮存运输技术规范》(HJ2025—2012)中的相关要求,并建立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与危废管理计划。 (六)落实地下水和土壤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地下水环境》(HJ610—2016)《地下水污染源防渗技术指南》《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要求进行分区防渗,严防废水下渗对项目区地下水和土壤造成污染。 (七)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表》中风险防范措施。严格按照要求做好运营期各项环境监测,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建立健全环境风险管理制度,制定完善的岗位责任制,全流程规范危废收集、贮存及转移工作;加强日常生产运行管理,加强设备日常检修维护;建立完善的环保规章制度,编制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并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有效防控环境风险。按照《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设置技术规范》(HJ1276—2022)中的相关要求,规范设置标识标牌。 (八)建设单位应落实环保设备设施安全生产工作要求,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对项目环保设施进行设计,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检查。项目终止生产经营活动前,合理规范处置各类废弃物,避免污染物残留造成生态环境污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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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博湖县城镇燃气老化管网及设施改造建设项目 |
博湖县 |
博湖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三、在项目建设、运行和管理中要认真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环保要求,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并重点做好下列工作: (一)强化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对施工区域内的临时占地合理规划,避开野生植被较丰富的区域;水域附近施工时,禁止非施工需要扰动水体,避免污染水质,对水生生物造成影响。严格控制临时占地范围,减少对周围土壤、植被的影响。涉及环境敏感区、占用林(草)地的应在开工前征求相关管理部门意见,确需占用的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定依法履行占用手续和采取补偿措施。科学合理组织管线挖填施工,采取分层开挖、分层堆放、分层回填施工方式,减少对地表土壤、植被的扰动范围;强化施工管理,降低工程活动和人员活动对野生动植物自然生长环境的破坏,加强施工人员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严禁侵扰和伤害周边野生动植物。工程结束后,及时对临时占地区域进行平整、恢复。落实防沙治沙措施,做好水土保持工作。 (二)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施工材料水泥、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堆存采用防尘布苫盖等方式减少扬尘产生。施工垃圾及时清运,在场地内堆存采用覆盖防尘布、防尘网等污染防治措施减少扬尘产生。颗粒物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无组织排放标准。加强施工机械管理,严禁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机械车辆进行施工运输,施工机械尾气排放浓度须满足《非道路移动机械用柴油机排气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三、四阶段)》(GB20891—2014)修改单及《非道路柴油移动机械排气烟度限值及测量方法》)(GB36886—2018)限值要求。 (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工程涉水施工应尽量选择在枯水期水量最小时段进行,穿越时间、穿越地点等应征得有关部门同意;管线在穿越河流、公路等工程不良地质段时应采取增加管线壁厚、阴极保护等防腐蚀渗漏措施,同时做好护坡工作,防止雨季洪水冲刷管道导致管道裸露和破坏。施工废水、试压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工区洒水降尘,不外排。施工生活污水依托当地居民防渗化粪池进行处理,不外排。 (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并进行合理布局,对各类设备噪声源采取减振、隔声、消声等措施,确保施工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规定。 (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按照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进行处理。施工期弃方、钻屑全部用于回填、土地平整;施工废料(废焊条、焊渣)能利用的综合利用,不能利用的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钻废弃泥浆、退役旧管道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严格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要求处置。废机油、废机油桶等按照危险废物管理,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有关要求,定期委托有处置资质的单位进行规范化处置,并严格执行危废环境管理计划和危废转移联单制度,建立固体废物环境管理台账。 (五)加强项目环境风险防范,严格落实《报告表》中的风险防范措施。对临近居民集中居住区等环境敏感区应采取增加管线壁厚或埋深等防腐蚀渗漏措施。强化管线防腐设计,严格落实管内和管道外的防腐措施。提高自动焊接水平,焊缝采用射线和超声探伤,提升管道密闭水平。加强运营期维护管理定期进行管道壁厚和内腐蚀检测,增加居民区等环境敏感区管段的巡线频次。做好各项环境监测,确保各类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建立生态环境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编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备,定期开展演练,有效防控环境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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