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生态环境局环翠分局拟作出新元化学(山东)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实验中心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发布时间:
2025-12-22
发布于
山东威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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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生态环境局环翠分局拟作出新元化学(山东)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实验中心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来源: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8:3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新元化学(山东)股份有限公司研发、实验中心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威海市塔山中路317号环翠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邮 编:264299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研发、实验中心扩建项目

威海市环翠区羊亭镇凤凰山路985号

新元化学(山东)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华瑞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新元化学(山东)股份有限公司拟投资1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0万元),利用现有空厂房建设,该项目占地面积4322.89 m2,厂房建筑面积4850.62m2,(其中西山实验室1446.62m2(租赁),厂区四层实验中心990 m2(利旧),厂区原研发中心一楼及旁边延伸部分2414m2(利旧)),不新增占地面积和建筑面积,相关配套设施及公用工程等依托新元化学(山东)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工程,劳动定员50人,不新增,由现有工程调配,年工作300天,实行单班8h工作制。

废气:项目产生废气主要为投料产生的颗粒物以及研发、实验过程中挥发的有机废气。

投料产生的颗粒物经移动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无组织排放。

西山实验室车间密闭,产生有机废气通过通风橱和集气罩收集后经1套“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P1排放。

实验、研发中心内实验研发过程设备密闭,乙醇清洗过程反应釜密闭,废气通过密闭连接的管道收集,后经1套“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15m排气筒P2排放。

废水:项目废水主要为设备清洗废水和间接冷凝水,经现有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B等级标准、《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要求后,经市政污水管网进入威海水务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初村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噪声:本项目营运期噪声源主要为真空捏合机、双辊式开炼机、旋片式真空泵、风机等,营运期主厂区厂界噪声贡献值和西山实验室厂界噪声贡献值均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轻微。

固废:本项目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废外包装、废橡胶、废发泡材料等,集中收集后由物资回收部门回收处置。项目危险废物包括有毒有害物质内包装、实验废液、研发残渣、废活性炭以及废过滤棉,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单位转运、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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