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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威海市生态环境局 访问次数: 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08:29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威海景源塑胶科技有限公司渔具配件生产加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5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通讯地址:威海市塔山中路317号环翠区政务服务中心五楼
邮 编:264299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威海景源塑胶科技有限公司渔具配件生产加工项目 |
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珠江街-86-3号 |
威海景源塑胶科技有限公司 |
威海胜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威海景源塑胶科技有限公司拟在山东省威海市环翠区张村镇珠江街-86-3号,租用威海华圣智能科技有限公司的现有闲置厂房建设渔具配件生产加工项目,项目总投资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万元,占地面积700m2,建筑面积700m2。劳动定员8人,生产实行一班制,每班工作时间为8h,年工作300d。项目建成后年可生产渔具配件150万个。 |
项目运行过程中主要污染物为废气、废水、噪声、固废。 1、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注塑工序及危险废物贮存库产生的有机废气VOCs(以非烷总烃计),产生的有机废气经负压收集后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P1排放,VOCs排放速率和排放浓度均可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中其他行业Ⅱ时段标准限值要求。 在各项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实良好情况下,项目对周围环境空气影响能够降到最低。 2、废水 项目注塑机用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因此项目排放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能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及《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等级标准,经市政管网输送至威海高区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CODcr50mg/L、氨氮5(8)mg/L)后排放。 3、噪声 项目噪声源主要为注塑机、废气处理设备等机械设备的运行,噪声值在70~85dB(A),在合理布局的基础上进行基础减震,再经墙壁阻隔、吸声和距离衰减后,厂界噪声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的要求。 4、固体废物 本项目营运期固体废物分为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和职工生活垃圾。一般工业固废包括废包装、下脚料、不合格品,经收集后外售;危险废物包括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液压油、废润滑油、废油桶、含油废抹布,废含油抹布与生活垃圾一同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其他危险废物定期委托资质公司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