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嵊州分公司:12月30日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两处非住宅房产租赁权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2-22
发布于
浙江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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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嵊州市体育中心委托,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嵊州分公司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9时至9时21分(延时除外)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上公开拍卖下列标的物。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情况及起拍价:

标一:嵊州市体育中心委托位于嵊州市东南路718号游泳馆一楼部分房产租赁权拍卖,出租面积约为522.54平方米,租赁期限为两年,起拍价为88400元/年;参拍保证金40000元;

标二:嵊州市体育中心委托位于嵊州市东南路718号游泳馆二楼部分房产租赁权拍卖,出租面积约为846.85平方米,租赁期限为两年,起拍价为129300元/年;参拍保证金60000元。

上述两处房产租赁权拍卖成交后成交款按成交价乘以2一次性付清(即两年房租一次性付清)。

标一、二参拍人资格要求:标一参拍对象经营范围须为从事体育类项目且实际经营二年以上的独立法人机构,标二参拍对象经营范围须从事棋牌类项目且实际经营二年以上的独立法人机构,且承诺竞拍后实际经营范围与现有体育中心已经营项目不重复,参拍对象经嵊州市体育中心资格审核,凭资格审查单报名(参拍资格审查单请发送我公司指定邮箱:zjsjpm123@163.com)。资格审核事宜办理请提前咨询委托方,联系人:叶老师*开通会员可解锁*,童老师*开通会员可解锁*

特别提示:

1、标一、二目前为出租状态,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承租权,如未按规定支付参拍保证金及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参加拍卖的,则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

2、具体房产以现状实物为准,租期仅供参考,以实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标的租金两年一次性缴纳,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缴纳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4、买受人经营范围须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5、参拍保证金成交后可抵作部分成交款,不计息;

6、如买受人非原承租人,原承租人须在拍卖结束后的15天内腾空,买受人须同意原承租人15天的腾空期,如买受人为原承租人,则原合同租期顺延,合同内其他条款与委托方重新签订;

7、参拍人对租赁项目应慎重参拍,一经成交不得反悔,反悔者没收参拍保证金。

二、拍卖标的具体情况详见网络拍卖竞买须知。

三、拍卖对象及报名条件时间:

1、凡有意参拍非住宅用房租赁权的单位,参拍保证金须在*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前由竞买人银行账户直接转账或汇款至: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211*开通会员可解锁*638,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嵊州东城支行,并在报名截止前按规定在中拍平台办理网络参拍手续。参拍保证金无息,成交后可抵作成交款,单位报名应对公账户缴纳保证金,现金须缴入银行,以银行入账时间为准,不按规定报名、缴纳保证金的作无竞买资格处理。

2、线上报名:竞买人须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6:00前完成线上报名。竞买人本人在中拍平台上注册、完成实名认证后,即可对意向竞买标的进行网上报名,中拍平台报名等相关流程请在本公司网站下载(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浙江三江拍卖”查询,也可登录中拍平台具体步骤详见《中拍平台注册、报名、拍卖流程》。

以上标的以现场勘样实物为准,参拍人应重视阅读特别提示及勘察现状情况,了解咨询详情,委托方及拍卖人就此类事项不作质量保证。

四、本次拍卖采用网络增价拍卖方式。

五、拍卖看样及咨询:在公告期间自行与委托方联系,联系电话查看委托单位,展示地点于标的所在地,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竞拍人在参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网络拍卖竞买须知》内容及条件,一旦参拍,即视为竞拍人对《拍卖公告》和《网络拍卖竞买须知》的所有条款内容等资料已完全知悉,予以认可并承诺无异议。

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嵊州分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受有关单位委托,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嵊州分公司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9时至9时21分(延时除外)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上公开、公平、公正拍卖住宅与非住宅用房租赁权。一旦成交,买受人不得反悔,否则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一、非住宅用房租赁权拍卖事项

1、具体房产以现状实物为准,租期仅供参考,以实际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标的租金两年一次性缴纳,在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缴纳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拍卖成交后,标一买受人须向委托方缴纳履约保证金20000元,标二买受人须向委托方缴纳履约保证金30000元,履约保证金在合同期满经委托方对房产验收合格后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如买受人未按合同要求履约,委托方有权对履约保证金进行处置。

3、买受人经营范围须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1)标一参拍对象经营范围须为从事体育类项目且实际经营二年以上的独立法人机构,(2)标二参拍对象经营范围须从事棋牌类项目且实际经营二年以上的独立法人机构,且实际经营范围与现有体育中心已经营项目不重复;(3)承租人因选择经营项目需要办理相关手续中如与政府职能部门设置的条件不符受阻时,其风险责任均由承租人承担。

4、买受人不得改变房产用途,一经发现,委托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对履约保证金作出处置。

5、买受人必须依法经营并遵守环保、环卫、治安、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规之规定,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行政规范,全面落实涉及安全规范中的各项管理制度及措施,自觉依法、依规履行安全义务。在租赁期间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意外事故等,均由承租方负责并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6、买受人不得经营违法活动。承租房产内不准经营堆放:涉及污染性、易燃易爆物品、噪声重、灰尘多等影响正常健康生活的相关行业。

7、买受人不得擅自转租已承租房产,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如必须改变的应事先征得委托方同意,所产生费用自负。

8、租赁期内买受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对房产的一切修缮、水电、物业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负。租赁期满后固定装修不得拆除,资产无偿归委托方所有,委托方对买受人不作任何补偿。

9、涉及政府外立面改造、道路改造等影响由买受人自己承担,涉及政府规划、拆迁等买受人应无条件服从,委托方仅对已交当年租金按当年实际剩余租赁期进行退还,其他不作补偿。

10、如买受人非原承租人,原承租人须在拍卖结束后的15天内腾空,买受人须同意原承租人15天的腾空期。

11、除以上事项以外,其他条款以委托方与承租人签订的租赁协议为准。

二、按照国际国内拍卖惯例及有关法律和规章,拍卖以拍卖标的现状进行拍卖,即以竞拍人看货看样为准,一旦进入竞价平台,说明已了解拍卖标的的状态和质量情况。本次拍卖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有关条款规定,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状态及质量不作担保,也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因此,竞拍人在竞拍前必须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瑕疵,并亲临展示现场实地勘样,未勘样的竞拍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竞拍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未咨询或对标的不了解而参加竞拍的责任自负。竞拍人在竞拍过程中必须严肃认真,慎重决定竞拍行为,成熟地进行竞价,一经加价或应价,不得反悔。

三、本次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价高者得的原则,通过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采用网络增价拍卖方式进行自由竞价。

在网络拍卖开始后,在自由竞价时间(20分钟)内,竞买人应根据平台页面上显示的当前价格进行出价。系统提供固定的加价幅度按钮,竞买人可以选择按钮出价,也可以自行录入价格,自行加价额必须大于最小加价幅度,否则出价无效,系统不予记录。竞买人的网络竞价以电脑显示的先后顺序确定。自由竞价结束,限时竞价时间(1分钟)启动,应价结束时点内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准时自动结束,若有应价,电子应价系统自动继续延续1分钟,以此类推,直至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自动关闭,最高应价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系统所记录的信息将是网上竞买人、买受人竞买行为有效性的法律依据。(注:拍卖师有权调整自由竞价时间及限时竞价时间的长度)。

一人报名出价,满足成交条件,即可成交。

四、竞买人报名竞买事宜

即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止接受咨询、查勘标的,竞买人须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前向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名称: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嵊州市工商银行东城支行,账号:1211*开通会员可解锁*638)缴纳相应参拍保证金,并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前在中拍网上完成报名。参拍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须为同一人,本公司声明不提供统一的竞价场所和竞价工具。

五、标的展示

自公告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止,标的看样联系人:嵊州市体育中心,叶老师*开通会员可解锁*,童老师*开通会员可解锁*

标的具体情况以竞买人实地踏勘为准(拍卖公司提供的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

六、拍卖时间和地点

1、拍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9时至9时21分(延时除外)。

2、拍卖网址:中拍平台(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3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交手续。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缴纳标的款和拍卖佣金(参拍保证金抵作部分成交款)。如买受人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或未按照约定缴纳标的款等相关款项及未按时签订合同的,视为违约,参拍保证金不予退还归委托方所有,拍卖佣金向委托方结算。

八、标的的成交价不包括买受人应支付的佣金。

九、买受人付清标的款和拍卖佣金后凭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嵊州分公司出具的电子成交确认书在3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并办理标的移交。

十、拍卖活动中发生有法律规定应当中止或终止拍卖活动情形的,竞拍人应当服从,不得有异议。

十一、拍人保证金于拍卖结束第二天起持出具的保证金收据向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不计息)。

十二、本次拍卖成交后,自成交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买受人需向拍卖公司指定账户支付拍卖佣金(户名: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嵊州分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嵊州剡湖支行,账号:3857 7917 5498),收取标准:为成交价的4%。

十三、中拍平台软件使用费的支付:具体标准及执行规则详见《平台收费规则》。软件使用费由买受人在自己的拍卖后台点击支付,若买受人未支付该笔软件服务费的,拍卖人不予办理拍卖成交相关手续。

十四、参加拍卖会的竞买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参加本次拍卖会的竞买人须遵守本须知的条款,并对自己执行本须知的行为负责,竞买人一旦缴纳竞买保证金参与竞买,即视为全面接受及认可本须知中约定的条款。

十六、法律责任

1、买受人有以下违约行为的,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即拍卖人有权在买受人违约时将买受人的拍卖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有权单方面解除《电子成交确认书》,收回标的重新拍卖;同时按《拍卖法》第39条规定: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方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与拍卖人签订《电子成交确认书》的。

(2)买受人不能按时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经催讨依然无法付清的。

(3)买受人不按本《网络拍卖竞买须知》规定履行相关义务而造成违约的。

2、参与标的竞价的竞买人均已对竞买的标的完全了解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得以此为由拒付拍卖成交款和拍卖佣金。拍卖公司和委托方对瑕疵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

十七、特别说明

1、对本次拍卖,拍卖公司对拍卖佣金开具发票。

2、按照法律规定,委托方有权在拍卖前中止、暂停、撤回拍卖,若出现上述情况,将全额退还保证金(不计息),拍卖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3、拍卖公司对拍卖标的用任何方式所作的内容介绍及评价,均可能有不确切之处,仅作参考意见,并未表示任何担保。因此,竞买人应仔细察看拍卖标的及相关资料,慎重决定竞价行为,并对其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4、因本网络拍卖竞买须知的效力或履行发生争议的,各方应尽量协商解决纠纷,如无法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裁判败诉的一方应承担对方因诉讼而支付的聘请律师代理费。

5、本次拍卖程序的合法性由本拍卖公司负责。

6、本次拍卖的未尽事宜,拍卖公司始终保留解释权。

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嵊州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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