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中恒拍卖有限公司:原市委农贸市场资产拍租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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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2025-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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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我公司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开始在中拍平台(网址:http://paimai.caa123.org.cn)以网络增价拍卖方式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租。

一、拍租标的:宜春市原市委农贸市场资产一年租赁经营权,面积约800平方米。

起拍价:19200元/年,保证金:5000元。

二、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标的所在地。

三、竞租报名条件及竞租登记手续:有意竞租者需在拍租会前向拍卖人提供以下资料:个人/企业征信报告;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企业无涉案涉诉证明;企业近3年的财务报表,并自行在中拍平台完成网上注册、实名认证、报名并交纳竞租保证金,也可到宜春市府北路8号2栋1210室由我公司协助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办妥竞租手续后经本公司授权竞租资格。

四、本次拍卖会至*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结束(限时除外)。

五、保证金缴纳账户户名:宜春市中恒拍卖有限公司,账号:*开通会员可解锁*00174295,开户行:工商银行宜春宜阳支行

咨询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特此公告

宜春市中恒拍卖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拍租规则

一、规则制定

本《规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二、瑕疵声明

宜春市中恒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拍卖人)。在此声明:竞租人在公告规定的期间内,有权了解拍租标的的权属、品质等情况,实地察看,一旦进入拍租会场,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拍租标的的情况。拍租人所提供的标的介绍,仅供竞租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拍租人不承担拍租标的的权利和品质瑕疵担保责任。

三、竞租手续

1.参加拍租会之前,竞租人应在中拍平台完成注册、实名认证及报名手续,并交纳竞租保证金。

2.竞租人应妥善保管好竞租账号及密码,因自身原因使其竞租帐户信息泄露而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竞租人自行承担。

四、承租人的资质要求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均可报名。意向竞买人须在拍卖前向拍卖人提供以下资料:个人/企业征信报告;个人无犯罪记录证明/企业无涉案涉诉证明;企业近3年的财务报表。

五、竞价过程约定

1.竞租人可按阶梯出价,也可自行出价,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每次增价幅度以网络公示为准,自行出价必须大于系统规定的最小竞价阶梯,否则出价无效,系统不予记录。拍卖师有权在拍租系统启动后,随时调整加价幅度,竞租人应根据调整后的幅度出价。竞租人参加网络竞价,一经出价,不得反悔撤回,当有更高出价时,该出价自动失效。

2.标的物由最高应价者得,但最高应价未达到保留价时,拍卖师有权宣布不成交。

3.竞租人若竞买成功,网络系统将自动提示,竞买人可在个人中心查看自己的成交订单,并与线下拍卖企业联系,完善后续工作。

六、承租人的付款义务 承租人应在《拍租须知》规定的时间内支付成交价款,并向拍卖人支付拍租佣金。承租人的竞租保证金在付清所有成交款和佣金之时退回,或充抵成交价款、拍卖佣金。

七、标的物的提取 承租人应在《拍租须知》规定的时间内提取(接收)标的物或办理标的移交手续,逾期造成的损失均由承租人承担,且买受人应对所拍标的负全责。

八、争议解决 与拍租有关的合同执行期间如发生争议,应先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向袁州区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九、注意事项

1.竞租人应认真阅读本《拍租规则》,并本着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遵循公认的商业道德,文明竞价,自觉维护拍卖会会场秩序。

2.竞买人与拍卖人展示的《拍租须知》与《拍租规则》具有同等效力,若有冲突,以《拍租须知》约定条款为准。

宜春市中恒拍卖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拍租须知

本《须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并结合本次拍租标的的实际情况制订,请各位竞租人仔细阅读,全面了解。

一、拍租时间、地点和拍租标的

拍卖人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开始在中拍平台(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举行租赁经营权拍卖会。拍租标的:宜春市原市委农贸市场资产1年租赁经营权,面积约800平方米。该资产现状良好,水电齐全,无装修免租期。本次拍租标的委托方为宜春市国有资产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出租方。

二、拍租方式:

1.本次拍租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按照年租金报价最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租人。本次“网络电子竞价”是使用“中拍平台”,竞租人须全面了解和确认《拍租公告》、《拍租须知》等相关文件,同意遵守执行;竞租人应当熟知“网络拍卖”设置的自由竞价时限、限时竞价周期、加价幅度等事宜。

2.本次拍卖会自由竞价时间为24小时,自*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至*开通会员可解锁*9时结束(限时除外),自由竞价结束后,限时竞价时间启动,若限时竞价2分钟内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准时自动结束;若有应价,电子应价系统自动继续延续(时)2分钟,以此类推,直至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自动关闭,最高应价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请有意者合理安排报名时间,以免耽误竞拍。

3.参加本次“网络电子竞价”的竞租人一旦参与竞价,即视为竞租人完全认可本次《拍租公告》、《拍租规则》、《拍租须知》等相关约定且无任何异议,并对自己在拍卖中的行为负责,自愿承担可能产生的所有责任和风险。

三、瑕疵说明和风险提示

1.本次拍租标的是按现状进行公开拍租,竞租人须在标的展示时间内认真查看拍租标的并做好尽职调查。明确本次拍租标的的现状和可能存在的瑕疵,投资风险自行承担,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相关政策也由竞租人自行了解,拍卖人、委托方提供的有关材料及说明仅供意向竞租人参考,以交付时现状为准,数量如有误差,买受人(即竞买成功的竞买人,下同)不得以此为理由调整成交价或退换成交标的。

2.竞租人在此确认拍卖人已履行了相应的拍租公告、展示、明示瑕疵等义务,并已充分知悉本次《拍租规则》、《拍租须知》及《租赁合同》的相关内容,一旦进入拍租会现场,即表明已完全了解拍租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不再享有拍租标的的瑕疵请求权,并对其参加竞租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四、竞租人应注意的主要事项:

(一)竞租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竞租人为个人的须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个人征信报告、无犯罪记录证明,竞租人为企业的需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征信报告、无涉案涉诉证明及企业近3年的财务报表。对于意向人征信3年内有逾期或涉诉涉案的,拍租公司有权取消其报名资格。代理人需提供有效身份证件及委托人出具的委托书。

(二)项目经营要求:

1.标的无特定用途限制,但需满足周边居民购买日常菜品的基本需求,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城市规划要求,竞租人竞得后不得经营对环境有污染的行业和违法经营活动,如若拍得者改变标的用途性质或整体装修,需取得相关职能部门的审批和验收(经营许可、二消等)。该处资产不建议经营类型:生产、加工。

2.房屋租赁期为一年,房屋租赁履约保证金为5000元,标的租金一年一交。

3.标的以现状出租,如有需求,拍得者需自行配置监控、消防、网络等基础设施,租赁期间,承租人对标的进行装修时,不能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如需改变房屋结构,需报我司同意及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费用拍得者自理。在装修期间涉及的所有安全、环保等问题均由承租人全部负责,承租人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如因承租人原因(包括但不限于装修不当、不合法装修、违法发包、不安全施工等原因)产生的一切后果及连带责任均由承租人承担。租赁期满或租赁期内承租人请求退租的,除不能损坏原有装修结构外(若要拆除,必须恢复成租赁时的原状),承租人也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甲方给予经济补偿。如遇政府征用或拆迁时,租赁合同自动终止,其补偿办法按政府或有关部门的规定执行。

4.拍租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须在7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若违反规定不予退回竞租保证金,承租人违约,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没收并收回租赁标的,责任由承租人自负。

5.房屋如需装修的,承租人以书面形式申报给出租方,租赁期间房屋的装修改造、修缮要求详见《租赁合同》。

6.竞租人须通过中拍平台注册登记,查阅《竞买人参拍须知》进行网上报名。

7.竞租人通过网上资料审核、保证金确认并认真查阅《拍租规则》、《拍租须知》后,才可以进入网络拍卖厅,参与网上竞价。

8.其它具体条款详见附件《租赁合同》样本,《租赁合同》样本为最终版本,拍卖成交后双方签订时均不得对合同条款的实质性内容做出变更或修改。

五、保证金及竞租手续

竞租人应在拍租前,交纳报名费200元及竞租保证金5000元。拍租会前,竞租人须在中拍平台完成注册、报名手续,并提交保证金转账凭证。

买受人所缴纳的保证金在付清所有款项后(包括租金、履约保证金、拍租佣金及中拍平台软件服务费)原渠道退回给买受人(不计利息)。如未竞租成功且无违规行为的,在竞租结束5个工作日内退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六、拍租会开始前,如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人需中止或撤回拍租标的,竞租人缴纳的保证金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拍卖人及委托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及乙方的任何经济损失。

七、标的移交、佣金及相关费用的承担

1.拍租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须在拍租成交后2个工作日内与拍租人签署《拍租成交确认书》,并向拍卖人支付成交价总年限的1.7%的拍租佣金,佣金缴入拍卖人指定账户;另承租人须按拍租成交价年租金的1.5‰向中拍平台支付软件服务费。

2.承租人须在7个工作日内与委托人(出租方)签订《租赁合同》,并按《租赁合同》的规定履行各项义务,逾期按违约处理。

3.租赁物的物业管理费、水、电及税费等相关费用参照《租赁合同》约定。

4.承租人付清《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款项及拍租佣金后,委托人将标的按现状移交给承租人。

八、违约责任

1.违约责任:发生以下(1)—(4)任一情形的,竞买人缴纳的拍卖保证金将不予返还,拍卖保证金优先用于赔偿拍卖人的佣金及其它费用损失,剩余部分留存用于对委托方的损失进行赔偿。同时,我司有权依照《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追究买受人的违约责任。委托人、拍卖人无需违约人同意即可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再次参加本标的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买受人、委托人需交纳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

(1)竞买人在被确定为买受人后,未按约定期限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物业服务合同》、《租赁合同》等相关文书;(2)买受人未按期足额支付成交价款、拍卖佣金等应付款项;(3)竞买人提供虚假材料或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4)竞买人有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2.如拍卖人违约,买受人仅有权要求拍卖人退还全部或部分拍卖佣金。如果属于委托人或其它第三人的责任时,根据本合同的责任分担原则应当由拍卖人追究该第三人责任的,由拍卖人负责追究,以维护竞买人的合法权益。

九、特别提示

1.不论竞租人是否按本场拍租会《拍租公告》公布的展示时间查验意向竞买标的,均视为其已对该拍租标的质量状况、使用性能等内容全面了解。拍租标的均以委托方提供的标的手续、资料为依据,其他对标的概况的介绍、描述仅供参考,本公司不承担标的所有瑕疵的担保责任。

2.竞租人在充分查勘、全面了解、完全确认标的物现状以及约定的相关事项条件下,进行网上报名,缴纳保证金参与竞价。竞租人对标的物若有疑问或对拍卖机构有异议的,应在拍卖前提出;竞租人一旦竞租,即视为无异议自愿履行相关义务。

3.竞租人一经应价,不得撤回,根据价高者得的原则,在最高出价达到或超过拍卖保留价的竞价为成交价,未达保留价的最高应价不成交。

4.本次拍租会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成交价不含买受人(承租人)在拍卖标的物交付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也不包括买受人(承租人)向拍卖人支付的佣金,拍卖人不提供标的销售发票。

5.拍租资料如有修正或补充,拍卖人可通过“中拍平台”进行网络修正说明。

6.参与在线竞价的竞租人有可能遇到无法控制和不可预知的诸如系统故障、设备故障、通讯故障、电力故障、网络故障、系统被人为攻击或病毒攻击及其他不可预知因素所导致的无法正常参与网络同步拍卖(包括出价延迟、中断、数据错误等),拍卖人不承担以上无法控制或不可预知状况导致竞租人参与竞拍失败的后果。

7.以下情况网络平台、拍卖企业不承担任何责任:

(1)竞租人未能通过审核、未取得竞买账号及密码使其无法参与竞价;

(2)竞租人自身原因使其竞买帐户信息泄露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3)竞租人因遗忘密码、自身终端设备或网络异常导致无法正常报价;

(4)竞租人未按规定正确操作;

(5)因网络瘫痪、软硬件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导致无法继续报价的;或者司法部门、政府监管部门紧急要求停止报价的;或者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报价中断的;

(6)拍卖师中止或终止拍卖的;

(7)竞租人手机或通讯网络故障,使其无法得到本行的通知信息;

(8)其他未知或异常情况所引起但不应由网络平台和拍卖企业承担责任的。

十、争议解决

因竞租发生争议的,拍卖人及竞租人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了的,将争议提交袁州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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