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远市顺诚拍卖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期 拍卖公告
发布时间:
2025-12-31
发布于
广东清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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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有关单位委托,本拍卖公司现对下列标的依法进行公开拍卖,具体公告内容如下:

一、标的概况:

1、罚没河砂约690.4立方米,现堆放在英德市城樟社区居委会袁屋石角,起拍价55232元,保证金11000元;竞价阶梯1000元/次(评估费3000元,测量费5000元,场地费3000元由竞得人承担)。

2、罚没的一批生产设备(详见涉案物品清单),起拍价60764.8元,保证金12000元;竞价阶梯1000元/次(评估费5000元由竞得人承担)。

3、粤RLV636别克牌SGM6515ATA小型普通客车,起拍价5030元,保证金5000元;竞价阶梯200元/次。

二、拍卖时间及地点

1. 拍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0时整;

2. 拍卖地点:中拍平台(网络竞价)。

三、竞买人的资格要求:竞买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组织和自然人(除法律另有规定外)均可参与本次竞买。

四、竞买报名及勘察现场

1. 意向竞买人请于1月13日下午17时前在中拍平台进行网络报名,并于1月13日下午17时前缴纳竞买保证金到指定账户(户名:清远市顺诚拍卖有限公司,账户:661357760081,开户行:中行清远人民二路支行)缴款时须注明“竞买保证金”。

2. 展示时间及地点:1月8日至1月9日标的所在地(本公司接受标的物的咨询及展示,统一时间勘察标的)联系人:冯生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五、成交相关款项的支付及合同签订

1.买受人应于:①拍卖成交当日至清远市顺诚拍卖有限公司现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②拍卖成交3日内缴清成交价款及成交价5%的拍卖佣金。否则视为悔拍,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还将追究买受人的法律责任。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还须向中拍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收费标准详见中拍平台首页之《收费规则》)。

六、其他约定事项

1、 本次公开拍卖的标的均以实物现状为准,委托人、拍卖人无论以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仅供竞买人参考,无任何担保责任。竞买人应在标的物展示时间内主动向委托人咨询标的相关情况,现场踏勘标的、了解标的现状,未进行标的勘察的竞买人后果自负。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表示其已认可了标的的所有现状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品类、规格型号、数量、质量、外观等),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2、标的1以实物现状为准,清场时间为成交后的20个工作日内,河砂总量依据专业测量公司测量的总量据实计算,该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如与实际有出入,不改变成交结果,竞买人一旦参与竞拍即表示其已认可了标的的所有现状及瑕疵(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品类、规格型号、数量、质量、外观等),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委托人、拍卖人无论以何种方式对标的所做的介绍仅供竞买人参考,无任何担保责任。竞买人应在标的物展示时间内主动向委托人咨询标的相关情况,现场踏勘标的、了解标的现状,未进行标的勘察的竞买人后果自负。

3、标的2为机器设备,清场时间为成交后的10个工作日内,设备拍卖清单仅供竞买人参考,如与实际有出入,不改变成交结果,所有标的因拆解、清运,搬离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及一切风险由竞得人承担。

4、标的3为车辆,因车辆属于移动资产车辆的实际公里数及车况、工况以现场看车为准;如车辆出现补证、故障修复、改装等问题及费用均由竞得人负责解决和支付;车辆所发生的违章、扣分,逾期未检验等一切费用及风险均由竞得人承担。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自行办理机动车过户手续,车辆所发生的违章、办理机动车过户手续买卖双方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包括增值税、评估费)均由竞得人承担。车辆必须在成交之日起30天内办理完毕车辆过户手续。

5、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将自动转作履约保证金,标的1、2保证金待标的清场完毕后委托方通知方能无息全额退款;标的3保证金待车辆过户完毕后方可无息全额退还。

6、标的3由于各地车辆管理部门对车辆入籍规定不同,如需办理转籍的车辆请竞得人自行详细了解转入地的车辆管理政策;因以转入地车辆管理所不接收为由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竞得人承担。

7、买受人竞得标的物后,在规定期限内未付齐款项的,或因竞得人原因造成过户、迁出时间或清场时间未能达到规定要求的,按违约处理,拍卖人有权不退还买受人的履约保证金。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接收标的物后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环境污染事故、侵权事件所导致的买受人自身以及任何第三方人身损害责任,其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提车后,所发生的交通违章、交通事故、车辆安全等一切责任均由竞得人承担,与拍卖公司及委托方无关。

七、清远市顺诚拍卖有限公司联系人及电话:

冯先生 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北江一路8号龙汇领峰2A204/205室

清远市顺诚拍卖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三)竞拍须知

为规范网络拍卖的竞买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竞拍须知》。本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之原则、“价高者得”之规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各竞买人在竞价之前须对本《竞拍须知》进行认真研读,对本次拍卖标的进行充分、全面的了解,一旦参与竞拍即视为其已认可了本《竞拍须知》各项条款并自愿遵守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标的权属

本场拍卖会的拍品及拍品信息均由委托人提供。委托人承诺拍品权属清晰,对其拥有充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

二、标的概况

1、罚没河砂约690.4立方米,现堆放在英德市城樟社区居委会袁屋石角,起拍价55232元,保证金11000元;竞价阶梯1000元/次(评估费3000元,测量费5000元,场地费3000元由竞得人承担)。

2、罚没的一批生产设备(详见涉案物品清单),起拍价60764.8元,保证金12000元;竞价阶梯1000元/次(评估费5000元由竞得人承担)。

3、粤RLV636别克牌SGM6515ATA小型普通客车,起拍价5030元,保证金5000元;竞价阶梯200元/次。

三、瑕疵声明

拍卖人、委托人以展示的实物现状及权利现状进行拍卖和交付,拍卖人、委托人不承担任何显性瑕疵和隐性瑕疵的担保责任。竞买人在报名参拍前应仔细阅读本场拍卖会的相关信息、资料,并在标的展示期间实地查看标的现状。完成报名的竞买人都视同已现场踏勘标的,认可了标的权属、范围、品类、外观、数量、质量瑕疵等相关情况,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

四、网上报名

1. 登录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注册并完成实名认证→阅读拍卖公告、竞拍须知、重要提示、标的介绍→咨询、看样→按本次拍卖公告的要求上传相关的身份证明及资质证明→交纳报名服务费及竞买保证金→拍卖公司审核意向竞买人资质→审核通过,报名成功!

2.竞买人应在拍卖会报名截止时间之前至中拍平台个人电子账户确认报名是否成功,如有异常应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及时与本拍公司联系,竞买报名未通过且不联系拍卖公司的,视为自动放弃竞拍权利。

五、参与竞拍

1.本次拍卖采用互联网电子竞价方式,竞买人应提前熟悉竞价环境,了解电子竞价的具体操作规程,在拍卖公告要求的拍卖时间登录个人账号进入竞拍网页进行竞拍。

2.竞买人应采用高带宽、高性能的安全网络电脑端参与竞拍(手机端可能会导致信号中断或无法完全获悉拍卖会实时信息)。竞买人一旦参与网上竞价,即表示其认同和接受了网络拍卖的客观状态、注意事项、拍卖成交价的确认等。如因竞买人参与竞拍的设备问题导致的一切结果由竞买人完全承担。

3.竞买人一旦进入电子竞价交易系统,即表明竞买人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缺陷瑕疵等),愿意承担一切风险和责任。

4.竞买人如因不具备受让本标的资格而参加竞拍的,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包括但不限于费用、风险和损失)。

六、竞价规则

1.竞买人应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竞价交易系统输入报价,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进行连续竞价,由系统自动确定出最高报价的方式。在规定时间内,报价可以多次输入,首次报价不得低于系统显示的起始价,其后每次报价须高于系统显示的即时最高报价,每次竞价的加价幅度按系统设定的加价单位或加价单位整数倍进行加价递增;竞价分为自由竞价周期和延时竞价周期两个阶段。电子竞价交易系统显示“竞价会已结束”时出现的最高报价即为本次拍卖标的的最终成交价格,其最高报价者则成为买受人。

2.互联网环境可能存在的时延等不可抗因素,竞买人应尽量在自由竞价周期内充分出价,在延时竞价周期内及时出价。

七、拍卖结算

1.买受人应于:①拍卖成交当日至清远市顺诚拍卖有限公司现场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②拍卖成交3日内付清成交价款、成交价5%的拍卖佣金;否则视为悔拍,竞买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还将追究买受人的法律责任。

2.竞拍成功后,平台系统会自动生成一笔待支付的软件使用费订单,买受人应在标的接收期限内(按本次拍卖公告要求)通过线上与线下完成相应费用的支付后再与本拍卖公司联系办理成交及交割手续。买受人可在支付软件使用费时填写发票信息,完成支付后,在网页端和APP中均可查看下载相关信息。

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的竞买保证金不冲抵成交价款,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八、标的交付

1.买受人应在委托人规定的时间内将标的移交完毕,否则按300元/天收取滞纳金,情节严重的还将追究其违约责任;

2.标的交付时,委托人有权实施过程监督,买受人应予以配合;

3.标的交付时以标的存在的现场现状为准,买受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成交或要求减少成交价款。

4.如因特殊原因导致委托人无法交付标的时,买受人应无条件配合,委托人、拍卖人均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九、办理退保

1.履约保证金完成清场或待车辆过户完毕且无违约的情况下于3日内,由委托人通知拍卖人无息全额退还。

2.其他竞买人的竞拍保证金在拍卖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由拍卖人无息全额退还。

十、拍卖变更

拍品目录、拍卖规则、网络拍卖系统信息等相关事项如有修改或补充,拍卖人可在拍卖会开始前通知竞买人,也可在拍卖会进行时修改或补充,以上所述拍卖人的行为,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凡参与本次拍卖会的竞买人均须认可。

十一、拍卖撤回

1.按照法律规定,委托人有权在拍卖前中止、暂停、撤回拍卖,若出现上述情况,竞买人交付的竞买保证金无息退还,拍卖公司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2.拍卖人若发现竞买人有弄虚作假、相互串通等违法参拍行为时有权直接撤回拍卖,由此给合法竞买人造成的损失由违法参拍的竞买人承担。

十二、法律责任

1. 电子竞价过程中因竞买人如下行为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负责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1.1 竞买人应对本人电子竞价账户安全负责,在本人以该账户正式登录进入本场电子竞价会之后,在竞价系统的一切行为均视为该竞买人本人行为;竞买人应对自己的账户信息保密,每个注册账户仅供一名竞买人使用,因竞买人原因导致其注册账户信息泄露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的;

1.2 在电子竞价过程中,竞价时间应以竞价页面上显示的服务器时间为准,由于竞价系统时间不符而导致竞买人未及时参与竞拍的;

1.3 由于竞买人在登录正式电子竞价会之前,未能熟悉电子竞价操作导致不能正确操作软件报价的,在正式竞价会过程中因各种操作原因,导致报价错误、报价不能发送及系统未能响应的;

1.4由于竞买人自身终端设备和网络异常等原因导致无法正常竞价的。

2. 因特殊事由导致最终无法交付标的,由委托人收回标的,拍卖人无息退回保证金、成交款、拍卖佣金,不再承担其它责任。

3. 竞买人、买受人违约,所支付的保证金、已付款项不予退回。因竞买人违法或违约导致拍卖无法成交而重新组织对该拍品拍卖时,违约人不得报名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成交价低于原拍卖成交价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买受人需支付的佣金等皆由违约人承担。竞买人、买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违约处理:

3.1 拒绝或拖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等相关文件的;

3.2 不按时足额支付成交款、拍卖佣金等相关款项的;

3.3 不按时或拒绝提取标的,或者不按照拍卖文件约定的条件提取标的;

3.4 弄虚作假、伪造证件材料骗取竞买资格的;

3.5 相互串通应价或扰乱、破坏拍卖会秩序的;

3.6 违反竞买号牌或网拍账号管理规定,对拍卖会造成不良影响的;

3.7 其他违反拍卖法规、竞买须知和拍卖交易惯例行为的。

4. 拍卖公司对拍卖标的用任何方式所作的内容介绍及评价,均可能有不确切之处,仅作参考意见,并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因此,竞买人在拍卖前应仔细察看拍卖标的及相关资料,慎重决定竞买行为,并对其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5. 因不可抗力、意外事件、软硬件(技术)故障,非法入侵、恶意攻击等原因而导致竞价系统服务及网络异常、竞价中断或报价结果异常时,拍卖人可暂停当前竞买人通过竞价系统的即时报价,然后拍卖人可临时决定本场电子竞价会暂停或择日重新竞价,拍卖人将向全体竞买人做出解释说明,并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十三、争议处理

拍卖人、竞买人、买受人之间在拍卖过程中发生争议且不能自行协商解决的,由拍卖人住所地人民法院裁判。

本《竞拍须知》未尽事宜,以《拍卖公告》、《竞买协议》、《买卖协议》为准。

竞买人(签字):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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