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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 租 公 告
受委托,本公司将于2025年12 月23 日在中拍平台(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举行拍租会,
一、拍租标的及起拍价:
1.宜春市袁州区温汤镇温泉路213号原鑫达酒店,起拍价83万元/年,租期8年,拍租保证金35万元。拍租时间:2025年12 月23 日上午9时整。
2. 宜春市袁州区温汤镇渊源路96号原审计宾馆,起拍价62万元/年,租期8年,拍租保证金25万元。拍租时间:2025年12 月23 日上午10时30分。
二、拍租方式:网络竞价增价拍租方式。
三、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竞租人自行到标的所在地勘察。
四、报名时间、地点:竞租人在2025年12 月22日17时前自行在中拍平台网上注册、实名认证并选定本次拍租标的报名(报名时点击线下缴纳竞租保证金,保证金以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账为准),办完所有竞租手续后由本公司授权竞租资格。
五、竞租人要求为注册资本2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参股注册资本500万元(含)以上企业的自然人或企业股东。报名时须提供征信证明。
六、竞租保证金汇入 账户:宜春江南拍卖有限公司;账号:*开通会员可解锁*021813;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宜春市分行营业部
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开通会员可解锁*
宜春江南拍卖有限公司
2025年12 月8 日
宜春江南拍卖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拍租会须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次拍租标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次拍租须知如下:
一、参加本次拍租会的竞租人必须遵守宜春江南拍卖有限公司制定的《拍租须知》,并各自对执行《拍租须知》的行为负责。
二、参加本次拍租会的单位或个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前缴纳相应标的拍租保证金方可参加*开通会员可解锁*的拍租会。
三、本次拍租是按现状对标的拍租。对本次拍租标的客观存在的任何缺陷、瑕疵在本次拍租会之前都已做了详细的说明,竞租人应在拍租前到现场认真看样对竞租的标的进行充分了解。竞租人一旦作出竞租决定并签署竞租登记表及拍租须知后即表示已接受拍租标的之现状(包括对拍卖人在拍租前作出的说明和声明的充分理解、对标的中客观存在的任何缺陷、瑕疵的确认),并愿意对自己的竞租行为承担一切风险和法律责任。
四、本次拍租采用网络竞价的增价拍租方式,标的自由竞价时间为30分钟,限时竞价时间为120秒,报价结果以中拍平台网上报价为准,最终报价为标的竞价阶段最高报价,本次拍租加价幅度1万元/次。
五、标的情况:
1.宜春市袁州区温汤镇温泉路213号原鑫达酒店,面积约8415.21平方米,起拍价83万元/年,租期8年,拍租保证金35万元。免租装修期为4个月。
2. 宜春市袁州区温汤镇渊源路96号原审计宾馆,面积约5671.41平方米,起拍价62万元/年,租期8年,拍租保证金25万元。免租装修期为6个月。
以上标的如承租人未执行完合同期的50%时,委托人可向承租人追回该免租装修期,承租人应补缴相应时长的租金。
六、注意事项:
1.房屋面积竞租人可到本公司查阅评估报告,面积仅供参考,不影响成交价。拍租标的不能用于从事违法、违纪活动。竞租人要求为注册资本2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参股注册资本500万元(含)以上企业的自然人或企业股东。报名时须提供征信证明。对于委托方原有失信公司或欠租租户,不得报名参加竞租。
2.竟租人在报名时须签具“同意以标的物现状进行竞拍,竞拍成功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委托方对标的物进行相关维修”的承诺书。
3.承租人自签订租赁合同之日起缴纳租金和押金(押金按租赁期最后6个月租金金额缴纳);租金按成交价缴纳,一次性支付半年租金,以后每半年的第一个月10号之前缴纳半年租金,之后租金每2年在上年基础上递增3%。
4.标的物的现状、消防、证件办理:
4.1鑫达酒店内部的设施设备较为完善,能提供原有二次装修消防施工图(纸质版),承租人须按相关政策要求对二次装修消防施工图绘制、报审、实施、验收等相关流程,其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
4.2审计宾馆资产无任何施工图,承租人需依据现场进行二次装修消防施工图绘制、报审、实施(含对消防泵系统的维修等)、验收等相关手续和消防泵房等相关问题,其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
4.3承租人须充分利用免租期办理各类与经营相关的证件,其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同时,委托方在免租期内协助鑫达酒店承租人解决酒店外部消防通道主入口与消防回车场等事宜。
5.在租赁期间,承租人产生的各种问题(如噪音、污染、环保、消防以及与四邻纠纷等)须自行协调解决,费用自理,与委托方无关。
6.在租赁期间,如遇拆迁等政府行为,承租人须无条件搬出,期间承租人对房屋所投入的装修费、水电改造等所有费用均由承租人承担,风险自负,出租人不对承租人作任何补偿。
7.标的物水、电等附属设施按现状提供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内对于水、电、煤气、有线电视、网线等相关配套设备的使用、改造、开户均由承租人自己协调办理,费用自理。
8.标的物内原有酒店用品、空调、家具等设施设备按现状现场清点并移交给承租人使用。合同期满,承租人按清单归还,使用过程中人为损坏的,由承租人负责维修,有遗失的物品,承租人按折旧后的价格赔偿,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不得擅自处置移交清单上的物品。
9.承租人在装修期间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公用设施,如需改变,需经相关部门及宜春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同意后方可实施,费用自理。不经审批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公用设施造成损失由承租人自行承担,并承担对委托方的相关赔偿。
10.承租人在租赁期间需自费维修房屋渗、漏水、装修、排水、安装配套设施、设备等,租赁期满或提前终止合同的,固定装修物和设施不可拆毁,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动产除外。
11.合同期内承租方要求退租的,需提前3个月提出书面申请,经出租方同意后方可办理退租手续。
12.租赁期满后,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享有优先租赁权。
13.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拍卖过程中发生网络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等,网络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或本人操作差错所造成无法正常报价,责任由网络竞买人自己承担。
七、拍租成交后承租人须当场按第1年租金成交价的0.15%支付中拍平台的软件使用费,2个工作日内与本公司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支付拍租佣金,拍租佣金为以成交价计算第1年租金总额的1.5%,5个工作日内与宜春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租赁合同,按要求缴纳押金并支付半年的租金,交清所有的费用后由宜春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移交标的物(按现状现场清点并移交)。
八、未竞得者保证金3个工作日内退回;承租人保证金在承租人与本公司办理完所有手续后扣除拍租佣金(多退少补)剩余部分作为履约保证金转至宜春旅游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账户(可抵租金或押金)。
九、拍租成交后,拍租标的出现的一切风险由承租人承担,承租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委托人和拍卖人承担风险。
十、拍租成交后,承租人不得违约、反悔,否则,其缴纳的保证金不予返还,保证金优先用于赔偿拍卖人的佣金及其它费用损失,剩余部分留存用于对委托人的损失进行赔偿,并根据《拍卖法》的规定收回拍卖标的,由承租人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法律责任。
十一、竞租人一经签字后即表示对本《拍租须知》中所有条款内容的确认。
十二、本《拍租须知》由宜春江南拍卖有限公司负责解释。
十三、凡发现拍租会中任何一方当事人有违规行为的,可向宜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
宜春江南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