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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德正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
受有关单位委托,我司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10:00时,在清源东路6号七楼会议室:仙游县鲤城街道木兰路1018号和1022号房地产四年租赁权,总建筑面积约为185.3平方米。竞租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起拍价31040元/首年,加价幅度按1000元或1000元的整倍数。
有意者须将竞租保证金即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4时止,缴纳至:户名:仙游县运输事业发展中心;开户行:工行福建莆田仙游县支行;帐号:*开通会员可解锁*10035949 ;开户行保证金是否到账,以上述银行实际到帐时间为准,具体以相应银行服务窗口出具的对帐单为依据。办理竞租手续请持有效身份证明及缴款单拍卖当天到拍卖地点办理。
有意竞租者可登录网站:莆田市德正拍卖有限公司(http://www.ptdzpm.com)或仙游县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www.xianyou.gov.cn/xjtysj/tzgg/)查看下载拍卖会相关资料。
拍卖咨询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看样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正常上班时间)
看样地点:仙游县鲤城街道木兰路1018号和1022号
报名时间及地址:拍卖当天9-10时于拍卖现场报名。
莆田市德正拍卖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莆田市德正拍卖有限公司拍卖规则及竞租注意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莆田市德正拍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拍卖人)现就本次拍卖标的的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第一条 拍卖标的及保证金:仙游县鲤城街道木兰路1018号和1022号房地产四年租赁权。竞租保证金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起拍价31040元/首年,加价幅度按1000元或1000元的整倍数。
第二条 拍卖会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星期四)上午10:00正式举行
第三条 拍卖会地点:清源东路6号七楼会议室
公告日期及媒体:*开通会员可解锁*《海峡导报》
相关网址:莆田市德正拍卖有限公司(http://www.ptdzpm.com);
仙游县交通运输局网站(http://www.xianyou.gov.cn/xjtysj/tzgg/)
第四条 竞租资格
竞租者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自然人。缴纳标的相应竞租保证金后即可参加本次拍卖会的竞租者在规定时间前需办理竞租登记手续。报名提供资料:①竞租者为自然人的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及银行缴款单复印件各一份;②竞租者为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及银行缴款单复印件各一份;办理报名时需提供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及银行缴款单原件核对。委托代理人参加竞租的,应在报名截止前提交真实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上须法人签章)、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须带公章到拍卖现场办理报名手续,自然人不得委托代理人。
以法人(或负责人)名义竞租的须查验法人(或负责人)营业执照或登记证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并提交复印件。企业竞租者可委托代理人参加竞租,委托他人代为竞租的,应在报名截止前提交真实性的授权委托书,到拍卖现场办理报名手续。
第五条 竞租登记手续及保证金事项
竞租保证金汇达指定帐户:户名:仙游县运输事业发展中心;
开户行:工行福建莆田仙游县支行;
帐号:*开通会员可解锁*10035949
保证金是否到账以银行服务窗口出具的对账单为准,委托人根据银行提供的竞租保证金对账情况予以确认。
2.交纳竞租保证金截止时间:即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24时止。
3.有意竞租者将竞租保证金汇入上述指定账户。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0时前持相关资料完成报名并交纳人民币壹佰元整(¥100)报名资料费。
4.入场参加拍卖会。若竞租者将有效身份证明转交给他人代领或在拍卖现场将号牌交由他人举牌应价视同本人行为,具有法律效力。为保证拍卖会秩序,每个号牌只允许进场2人。
5.成交后,竞租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首年成交款及成交后佣金由竞得人直接转到指定账户,若无成交或委托人撤回该拍卖标的时,竞租保证金于拍卖会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退还,竞租者对此无异议。委托人和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费用。
6.保证金收据登载的缴款人应与竞租者名称相一致,否则,该竞租者不得参加竞租。竞租者以最高应价成交,成为竞得人,不得擅自变更或增加竞得人。
7.若竞得人成交后拒绝签订协议书及支付成交款,则竞租保证金、佣金不允返还,一切后果由竞得人承担。
第六条 拍卖方式
1、本次拍卖为公开竞价拍卖,起拍价为人民币31040元/首年,加价幅度为1000元或1000元整数倍。
2、拍卖会宣布和使用的价款均以人民币为单位。
3、本次拍卖为有底价拍卖并采用增价方式拍卖。进行拍卖时,先由拍卖师报出起拍价后,竞租者按照拍卖师宣布的加价幅度加价竞租,至无人继续加价时,经拍卖师三声(次)报价,无人出更高价格的,该价格为最高应价,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拍卖师击槌成交(不到底价不成交)。
4、竞租者在进行竞价时,所持号牌应高举过头顶,以免拍卖师漏报。竞租者一经应价,不得反悔,否则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并依法追究其法律和经济责任。
5、拍卖成交后,竞得人应当场与拍卖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在拍卖会结束时,竞得人还应当场在《拍卖笔录》上签名,否则视同违约。
6、竞得人不得有阻碍、干扰其他竞租者的正常竞租及恶意串通其他竞租者等违反拍卖法律、法规的行为,否则拍卖人有权依法取消其竞租资格,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
7、拍卖师有权根据拍卖现场状况确定标的的起拍价、变更拍卖方式及调整增价幅度。
8、竞租者应认真咨询了解拍卖标的,并可向拍卖人索取查看标的介绍资料,于拍卖展示期间亲自到现场查看标的。竞租者未咨询或对标的不了解而参加竞拍的责任自负。一旦作出参加拍卖即表示竞租者接受该标的的一切现状(包括瑕疵)。无论其是否到现场查看标的,均不得对拍卖标的的现状提出异议。
第七条 标的瑕疵及风险提示
1.关于拍卖标的的瑕疵和风险,在本次《拍卖会文件》中拍卖人已将知晓的内容进行了充分的提示和披露,并已尽可能多的为竞租者了解标的物创造条件,但其存在的瑕疵与风险并不仅限于拍卖人告知的内容,本次拍卖标的以其现状进行拍卖(不含可移动物品),委托人与拍卖人提供的资料、工作人员的介绍和对拍卖标的的评价均为参考性意见,拍卖人及委托人不作任何保证,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品质。竞租者应当十分慎重的自行了解、查询、现场踏勘等,并由此承担潜在风险及瑕疵产生的后果;并自愿接受因标的的瑕疵及风险导致成交以后无法移交标的物,不得以此为由提出质疑。对标的的情况和价值竞租者应进行自行判定。一经成交确认,委托人和拍卖人不因拍卖标的存在的瑕疵或潜在的瑕疵承担任何责任。
2.本次拍卖受委托人委托,拍卖人权限仅限发布拍卖公告、联络客户、办理竞租登记手续、主持现场拍卖、签署成交确认书事项,其他事项均与拍卖人无关。
3.本标的物租期为四年,具体租赁起止时间及其他条款以租赁合同为准。
第八条 拍卖款项
1、本次拍卖以标的物首年租赁金额成交,租金为一年一缴,每年租金按上一年度租金递增1%。竞得人须在成交公示结束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签订《租赁合同》,逾期或拒绝签订合同的,视为违约,委托人可取消其竞得资格,且竞租保证金不予返还。竞租保证金10000元整在合同签订后即转为履约保证金,成交款于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补齐。
2、竞得人须于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委托方指定账户支付标的评估报告费用人民币叁仟元整。
第九条 拍卖标的移交
拍卖成交后,竞得人持拍卖成交证明并缴纳约定款项后,在签订《租赁合同》后办理标的移交手续。若逾期办理,一切后果由竞得人自行负责,拍卖人概不承担责任。
第十条 佣金
拍卖成交后,竞得人除支付拍卖成交款之外,须另向拍卖人支付拍卖佣金。拍卖佣金以人民币壹仟元整包干,竞得人应在拍卖结束后当场缴纳于拍卖人指定账户。
第十一条 特别约定
1.本次拍卖会的拍卖标的是标的现状进行拍卖(不含可移动物品),在起拍价、成交价中不含买卖双方税费、标的物的所有欠费及拍卖佣金。
2.拍卖成交后,拍卖人仅向竞得人提供《拍卖成交确认书》及佣金发票。
3.《租赁合同》样本附后,作为本次拍卖会的文件之一,与本拍卖规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书中涉及的条款,为竞得人必需履行的条款,有冲突的,以协议书条款为准,请竞租者认真详阅。竞租者缴纳竞租保证金并参加的即表示接受该协议书内容,竞租者应仔细阅读并完全认可委托人拟定的协议书所有条款。拍卖成交后,竞得人不得对协议书有任何异议,若无法履行协议书中的任何条款,则视为违约,已交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违约责任。
4.竞得人对拍卖标的的处置,应当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5.竞租者网上下载的拍卖材料电子档与书面材料不符,以拍卖机构发售的拍卖材料为准。
第十二条 违约责任
1.竞租者若有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相关法律法规及本《拍卖规则及竞租注意事项》的规定,将被依法取消竞租资格,竞租保证金及佣金不予退还。拍卖人保留依法追究其经济和法律责任的权利。
2.竞得人应当按本《拍卖规则及竞租注意事项》中的约定,及时将拍卖成交款和拍卖佣金汇入拍卖人指定的银行帐户,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竞得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拍卖人有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竞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竞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竞得人应当补足差额。”的规定进行处理。
*开通会员可解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