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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委托,本公司*开通会员可解锁*9:00-10:00(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上(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拍卖企业:江苏华邦拍卖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常熟锡太公路一处部分房屋及附属设施三年租赁权,具体如下: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坐落 |
建筑面积 |
起拍价 |
保证金 |
| 1 |
常熟锡太公路一处部分房屋及附属设施三年租赁权 |
常熟359省道(锡太公路)K28+900 处 |
3、4楼 约479.38㎡ |
30800 元/年 |
10000元 |
备注:1.房屋用途:限办公及配套服务,未经委托人许可,不得改变房屋用途;2.加价幅度500元/次或其整数倍;3.租期三年,初定交付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29-31日三天准备期,三年租期即*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具体以实际交付日期为准;4.另项目配套服务的一楼、二楼及餐厅、配电房、前后场地约11852平方米,以及马路对面集装箱活动房约213.43平方米、场地约3930平方米及附属设施等一并移交给承租人,由承租人负责经营管理;5.委托人将按照出租标的及配套项目运营服务要求对承租人进行考核,考核达标的,委托人将给予承租人1万元/季度的奖励。
二、注意事项:
1.竞买人参拍前须先向拍卖人、委托人、相关行政部门咨询了解拟经营业态是否符合相关业态规划、房屋用途、委托人管理规定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是否能取得相关行政部门的许可。拍卖人、委托人有权拒绝不符合业态规划竞买人报名参拍;承租人经营所需营业执照、许可证等所有证照手续由承租人自行负责办理,委托人、拍卖人对此不作任何承诺。
2【咨询、看样】自公告之日起受理,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3.竞买人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报名参拍。
3.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且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及其法定代表人须处于非失信状态;
3.2竞买人租赁房屋具体用途符合本次拍卖约定的;
3.3竞买人承诺自愿承担本次拍卖约定的承租人全部义务。
4【登记报名】请有意参拍者在*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前登录中拍平台办理完成竞买报名手续、提交竞买人证件及相关资料,标的报名同时须缴纳参拍保证金至拍卖人指定账户或卡号(账户:江苏华邦拍卖有限公司,账号:10 5239 0104 0036 060,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常熟分行),拍卖资料有偿提供,200元/份,报名时一并交纳。
5【特别提醒】
5.1标的物以现状为准,本公司不承担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请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5.2拍卖因故中止、延期、撤拍的,竞买人缴纳的参拍保证金无息退还,其他不作任何补偿。
5.3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向中拍平台支付软件使用费,具体收费标准以中拍平台标的页面显示为准。
5.4拍卖成交价不含拍卖佣金、中拍平台软件使用费,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拍卖约定期限内支付拍卖成交款、拍卖佣金、中拍平台软件使用费等所有费用。
拍卖公司:常熟市枫林路19-8号。网址:www.huabang360.com 微信公众号:华邦拍卖
诚意提醒:拍卖前竞买人务必现场看样认真审阅拍卖资料,未看样或未审阅拍卖资料引起风险自负。
江苏华邦拍卖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江苏华邦拍卖有限公司将于*开通会员可解锁*9:00至10:00止(延时除外)在中拍平台上(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拍卖企业:江苏华邦拍卖有限公司)进行公开拍卖,现就有关拍卖的须知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须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公司一切拍卖活动是在“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进行,具有法律效力。
二、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本须知及附件《房屋场地租赁合同》等资料,了解本须知及附件《房屋场地租赁合同》等资料的全部内容。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附件《房屋场地租赁合同》等资料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的标的物为:常熟锡太公路一处部分房屋及附属设施三年租赁权(详见拍卖公告),拍卖人按标的现状拍卖,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四、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中拍平台完成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中拍平台的提示进行操作。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首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交纳保证金。拍卖成交后,竞拍成功者为买受人,买受人登记报名时缴纳的参拍保证金自动扣除拍卖佣金后转为拍卖标的项下定金,可抵作拍卖成交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在拍卖活动结束后,于72小时内退还您的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具体到账时间以各银行规定时间为准。
五、本次拍卖会采用网络竞价(增价拍卖)方式,价高者得(标的设有保留价,未达保留价的不能成交)。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5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六、在竞价过程中,请竞买人按规定的加价幅度出价,若自行出价,请仔细核对好出价金额,若出现出价金额错误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拍卖过程中,请竞买人注意拍卖的时间限制,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出价,系统规定时间结束后即视为该项标的拍卖结束。请竞买人务必妥善保管好在竞价平台系统上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不管竞买人的网上应价行为由谁操作,竞买人均应对其自身账号的应价行为负责承担履约责任和违约责任。
由于互联网可能出现不稳定情况,不排除网络拍卖发生故障(包括但不限于网络故障、电路故障、系统故障等)以及被网络黑客恶意攻击,竞买人必须充分估计上述原因导致网上竞价不同于现场竞价所带来的风险,如果发生上述情况所造成的损失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委托人及拍卖人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七、竞买人应具备条件:本次拍卖公告约定竞买人资格条件。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拍卖人提供的拍卖资料及明细,不作为任何保证及承诺,拍卖人依照国际惯例,按照标的现状进行拍卖,竞买人请于拍卖前认真查看拍卖标的原样及现状,并自行至有关部门了解该标的物,委托人,拍卖人不承担标的瑕疵担保及其他相关责任。竞买人交纳保证金的,即表明对标的所有现状及瑕疵的全面认可,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一经拍卖成交,与本次标的有关的所有后续事宜及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拍卖人及委托人无关。
请各位竞买人务必在参加拍卖会前仔细确认您在中拍平台上的姓名和身份证件等资料,并请您自行保证准确和一致,如买受人登记的资料不准确或不一致,会造成标的物无法过户等后果,该后果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十、拍卖特别约定:
1【标的概况】本次拍租资产,委托人无法提供不动产权证资料,委托人保证对上述标的拥有完全处分权且无任何权属争议;拍租成交后,委托人仅提供相关权属声明,房产配套公益项目的一楼、二楼及餐厅、配电房、前后场地、房屋、马路对面的集装箱活动房、场地及附属设施等一并移交给承租人管理,附项目概况:
| 主楼 |
餐厅 |
配电房 |
公路对面临时集装箱 |
||
| 一楼 |
604.57㎡ |
161.82㎡ |
124.27㎡ |
213.43㎡ |
|
| 二楼 |
办公区:563.75㎡ |
/ |
/ |
/ |
|
| 三楼 |
租赁 区域 |
338.75㎡ |
|||
| 四楼 |
140.63㎡ |
||||
| 场地 |
约11852平方米 |
项目公路对面停车场约3930平方米及附属设施 |
|||
1.1租期三年,初定交付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29-31日三天准备期,三年租期即*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具体以实际交付日期为准;租金三年不变。按现状拍租,竞买人按年租金报价竞拍,竞买人所报报价不得低于年租金保留价,租金按年支付,先付后用。买受人(承租人)须确保从*开通会员可解锁*0点开始,租赁房产配套公益项目的一楼、二楼及餐厅、配电房、前后场地、房屋、马路对面的集装箱活动房、场地及附属设施等,按照委托人及项目运营规范要求(竞买人自行向拍卖人索取)对外提供正常服务。
1.2本次拍租标的,承租人须按照报名时提交经营范围(通过委托人审核)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竞拍成交后,承租人须遵守委托人各项管理规定,不得经营存放有毒污染、易燃易爆等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商品。
1.3承租人承租本次拍租标的同时仍须承担标的配套公益项目的一楼、二楼及餐厅、配电房、前后场地、租赁房屋及马路对面临时公厕及其附属场地管理服务,并承担相应人员薪资、保险、水电费、耗材等相应费用,具体以《房屋场地租赁合同》约定为准。
1.4委托人将按照出租标的及配套项目运营服务要求规定对承租人进行考核,考核达标的,委托人将给予承租人1万元/季度的奖励。具体考核及奖励办法,竞买人自行向拍卖人索取。
1.5委托人为方便买受人(承租人)在项目及马路对面停车场来回运送物资,现提供一辆微型面包车(车牌号:苏EE9K25,发动机号:B7CF029401,车架号:LS4ASB3R5BA045602)给买受人使用,车辆使用规定如下:
1.5.1车辆涉及保险由委托人负责投保并承担相应保费,投保险种:1.机动车损失保险(按实投保)、2机动车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金额:300万元)、3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险金额:100000元/人 ×7人)、4附加医保外医疗费用责任险(三者)(保险金额:10万元)。
1.5.2买受人(承租人)使用车辆期间自行维护车辆,承担车辆日常使用产生维修保养、油费、过路过桥费、停车费、违章罚款、交通事故处理费用等一切费用(上述保险费用除外)以及一切安全责任及风险。
1.5.3车辆使用责任
①买受人(承租人)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安全文明驾驶,不得将车辆交由无证人员驾驶;
②买受人(承租人)应妥善保管车辆,不得将车辆用于抵押、质押、转租、转借等用途;
③买受人(承租人)应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维护,确保车辆处于良好技术状态。
1.5.4事故处理责任
①发生交通事故时,买受人(承租人)应立即报警并通知委托人,配合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②保险理赔不足部分(包括但不限于免赔额、超出保险限额部分、保险公司拒赔部分等)由买受人(承租人)全额承担;
③因买受人(承租人)过错导致保险公司拒赔的,所有损失由买受人(承租人)承担。
1.5.5违约责任
①买受人(承租人)违反本协议约定,造成委托人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②买受人(承租人)逾期未支付相关费用的,应按日支付违约金(建议约定具体比例);
③买受人(承租人)严重违约的,委托人有权收回车辆并解除本协议。
1.6.委托人将按照出租标的及配套项目运营服务要求规定对承租人进行考核,考核达标的,委托人将给予承租人1万元/季度的奖励,奖金需买受人向委托人开具正规发票(详见委托人提供的考核、奖励细则)。
2【证照办理】买受人(承租人)所从事的经营业态必须事先经委托人审核同意,并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取得相关行政部门的许可。营业执照、许可证等所有证、照的相关手续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办理,委托人、拍卖人对此不作任何承诺。在参加拍卖会前,竞买人必须事先到委托人及相关行政部门自行咨询了解自己所选择的经营项目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是否能取得相关行政部门的许可。
3【拍卖佣金】拍租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须向拍卖公司支付标的总成交额2.8%的拍卖佣金(标的总成交额即标的拍卖确认的租期内所有租金的总和)。
4【保证金】拍租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叁万元整及水电保证金壹万元,履约保证金用于弥补承租人租赁期间造成委托人的损失,包含但不限于:委托人通过对承租人服务质量响应时间、服务满意度、服务成果等指标进行考核评估,来衡量其服务质量是否符合合同约定(附服务满意度质量考核表)。合同履行期间因承租人原因导致保证金被扣除的,该项保证金在弥补承租人应承担的相关费用后,经委托人书面通知,承租人应在通知期限内补足保证金数额。
5【转租禁止】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买受人(承租人)不得将租赁物转租、分租、出借给其他人使用。
6【拍卖款项】拍卖成交以后,买受人(承租人)所支付的参拍保证金扣除拍卖佣金、中拍平台软件服务费后自动转为合同项下的定金,且须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前一次性付清首年租金、佣金、履约保证金、水电保证金,逾期未付清余款的,按违约处理,所付定金不予返还,并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之法律责任。买受人(承租人)将租金缴纳至拍卖人指定卡号或账户,账户名称:江苏华邦拍卖有限公司,账号:10 5239 0104 0036 060,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常熟分行。
7【标的移交】委托人初定移交时间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如逾期移交的,则租期相应顺延,委托人不承担延期交付的违约责任,买受人不得以此主张拍卖人、委托人违约,并就此放弃抗辩权。
8【合同签订】拍租成交后,买受人(承租人)必须在拍租会上当场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买受人(承租人)凭拍卖人开具拍卖成交确认书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前与委托人签订《房屋场地租赁合同》,并按相应标的时间办理标的移交手续。未按规定时间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房屋场地租赁合同》按买受人(承租人)违约处理,买受人自动放弃报名参拍缴纳的保证金,并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之法律责任,委托人、拍卖人不出具或不提供任何凭证和资料。
十一、买受人付清全部款项,委托人与买受人完成标的交割后,拍卖人随即将拍卖成交款付至委托人指定账户,至此,拍卖人与委托人、买受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宣告终结。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拍卖佣金。
十三、委托人和拍卖人在拍卖会前均已履行标的展示及告知的义务,委托人和拍卖人向竞买人提供的标的清单、说明、图片等拍卖资料及明细,仅供参考,不作成交依据,委托人和拍卖人对其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到标的所在地进行详细查对,接受标的现状方可参与竞买。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则视为认可本次拍卖会的竞买规则及拍卖标的现状和有关标的的特别说明。竞买人缴纳保证金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本竞买须知的认可并遵循本规定,不再提出异议,竞买人须依此对自己在拍卖过程中的行为负责。
十四、参加(网络)拍卖会的竞买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江苏华邦拍卖有限公司线上竞价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线上竞价前应如实向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江苏华邦拍卖有限公司联系。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江苏华邦拍卖有限公司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江苏华邦拍卖有限公司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标的委托人、拍卖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如中止本次拍卖或撤回拍卖的,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息退还,委托人、拍卖人不作任何赔偿。
十七、本规则及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由拍卖人负责解释。拍卖交易中产生纠纷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向常熟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对本次拍卖所有资料中涉及委托人的条款,委托人均已确认。
委托人:(盖章) 拍卖人:(盖章)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
竞买人一旦缴纳保证金并参与竞价,即视同其知悉并完全接受本次竞价拍卖的《江苏华邦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公告》《重要提示》《竞拍须知》《拍品清单》《房屋场地租赁合同》全部内容约定,并自愿按照约定内容履约,未按照约定履约的视同竞买人违约,由竞买人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及后果。
附件1: 拍品清单:
| 序号 |
标的名称 |
标的坐落 |
建筑面积 |
起拍价 |
保证金 |
| 1 |
常熟锡太公路一处部分房屋及附属设施三年租赁权 |
常熟359省道(锡太公路)K28+900 处 |
3、4楼 约479.38㎡ |
30800 元/年 |
10000元 |
备注:1.房屋用途:限办公及配套服务,未经委托人许可,不得改变房屋用途;2.加价幅度500元/次或其整数倍;3.租期三年,初定交付日期:*开通会员可解锁*,*开通会员可解锁*29-31日三天准备期,三年租期即*开通会员可解锁*至*开通会员可解锁*止,具体以实际交付日期为准;4.另项目配套服务的一楼、二楼及餐厅、配电房、前后场地约11852平方米,连同项目公路对面停车场临时集装箱约213.43平方米、场地约3930平方米及附属设施等一并移交给承租人,由承租人负责经营管理;5.委托人将按照出租标的及配套项目运营服务要求规定对承租人进行考核,考核达标的,委托人将给予承租人1万元/季度的奖励;6.附:拍租标的及配套项目附属的设备设施清单(竞买人自行向拍卖人索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