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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嵊州市鹿山街道办事处委托,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嵊州分公司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9时至9时21分(延时除外)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上公开拍卖下列土石方余方。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情况及起拍价:
标的:嵊州市鹿山街道办事处委托处置嵊州市嵊新中心、嵊州市丽湖人才科创园及展览中心EPC项目工程土石方余方,所涉及的土石方余方目前为待开挖状态,经测定拍卖方量约为:250796.91m³,其中:圆砾约为:236819.56m³、强风化泥质粉沙岩约为:12432.9m³、中风化泥质粉沙岩约为:1544.45m³(矿产资源范围及方量数据以现场勘样为准),起拍价为:7471270元,参拍保证金1500000元,详情咨询鹿山街道办事处毛同志:*开通会员可解锁*。
特别提示:
1、标的起拍价含嵊州市境内资源税,运出嵊州市境外的,其资源税由买受人另行承担,按预定方量计算成交价款,不实施多退少补,产生的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该土石方余方目前处于待开挖状态,须由项目建设施工方按照相关设计规定采挖好后,再由买受人清运,买受人应按建设施工方的开挖方量于当日清运完成,若因天气等其他原因未开挖的,则买受人应接受建设施工方的施工安排。
3、本项目无临时中转场地,买受人清运时须与建设施工方协商沟通,自行解决土石方中转及临时堆放问题,并承担相关费用及合规责任。
4、以上矿产资源范围及方量数据由委托方提供,实物以现场勘样为准(处于待开挖状态,项目自用方量请自行咨询委托方),拍卖人和委托方不对矿产资源具体质量状况、数量、品种、含量进行鉴别。请参拍人在标的展示期内认真查看标的,如具体质量状况、数量、品种、含量有误,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若工程因设计变更原因,造成余方数量发生变化,按照拍卖成交价单价实行多退少补;否则实际数量以开挖数量为准,成交价为固定价,不因实际数量的变动而变动,且不多退少补。
5、竞买人报名时须自行了解地勘报告内容,并慎重参拍,一经成交不得反悔,反悔者没收参拍保证金。
二、拍卖标的具体情况详见网络拍卖竞买须知。
三、拍卖对象及报名条件时间:
1、凡有意参拍的单位,参拍保证金须在*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前由竞买人银行账户直接转账至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名称: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嵊州东城支行,账号:1211*开通会员可解锁*638),参拍保证金无息,成交后可冲抵部分成交款(单位报名应对公账户缴纳保证金,以银行入账时间为准,不按规定报名、缴纳保证金的作无竞买资格处理。)
2、线上报名:竞买人须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前完成线上报名。竞买人本人在中拍平台上注册、完成实名认证后,即可对意向竞买标的进行网上报名,中拍平台报名等相关流程请在本公司网站下载或关注微信公众号“浙江三江拍卖”查询,也可登录中拍平台具体步骤详见《中拍平台注册、报名、拍卖流程》。
四、竞买人资格要求:参拍对象须为具备嵊州市人民政府规定具有合法矿石资源加工及销售资质,同时自身具有合法堆放、加工及销售场地,并具有资金支付能力,能承诺在委托方规定期限内组织清运的单位,标的须经嵊州市鹿山街道办事处相关资格审核后提供的参拍资格审查单报名(参拍资格审查单请发送我公司指定邮箱:zjsjpm123@163.com)。资格审核事宜办理请提前咨询委托方。
以上标的以现场勘样实物为准,竞买人应重视阅读特别提示及勘察现状情况,了解咨询详情,委托方及拍卖人就此类事项不作质量保证。
五、本次拍卖采用有保留价的网络增价拍卖方式。
六、拍卖看样及咨询:
详见标的栏联系人电话,并在公告期间自行与委托方联系看样。展示地点于标的所在地。
七、拍卖报名咨询电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竞买人在参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网络拍卖竞买须知》内容及条件,一旦参拍,即视为竞买人对《拍卖公告》和《网络拍卖竞买须知》的所有条款内容等资料已完全知悉,予以认可并承诺无异议。
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嵊州分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受嵊州市鹿山街道办事处委托,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嵊州分公司定于*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9时至9时21分(延时除外)在中国拍卖行业协会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公开对本次土石方余方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拍卖。一旦成交,买受人不得反悔,否则依法追究其违约责任。
一、拍卖项目相关事项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一次性足额向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标的成交款,买受人需另行向委托方缴纳履约保证金100万元(履约保证金缴纳户名:嵊州市鹿山街道办事处财政资金专户,开户行:浙江嵊州农村商业银行鹿山支行,账号:2*开通会员可解锁*87)。买受人成交后应于*开通会员可解锁*前清运完成,若因建设施工方原因未在此日期前完成清运的,买受人需按建设施工方进度完成。买受人在履行《买卖合同》期间无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合同履行完毕后,并经委托方以及嵊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验收,验收通过视为买受人完成清运工作。履约保证金经相关方验收合格后由买受人向委托方申请退还,委托方同意后在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清运期间若买受人未按合同履行相关责任和义务,委托方有权没收履约保证金,并取消其成交资格。
2、该标的以现场堆放点实物勘样为准交付,其质量状况、品质、数量差异和存在相关风险各竞买人必须作实地了解查看,认真审看标的物,标的的瑕疵及品质、数量差异不影响本次拍卖的成交和成交价,拍卖人和委托方不承担瑕疵(包括隐性瑕疵)及品质、数量差异担保责任。
3、本次拍卖是依法经公告程序,拍卖中提供的标的信息资料仅供参考使用。拍卖标的土石方余方的形态特征、品质状况、缺陷情况、松散系数、抗压强度、含水率、成分类型、成分比例、地质情况、含泥废料等不可利用的夹杂物含量占比、实际可利用率等均按工程建设方开挖后产生的实物现状为准,为带瑕疵的拍卖。在实际取得过程中如发现与竞买人(即其后买受人)的心理预期或看样过程中有差异的,均以实际取得现状为准,不影响拍卖成交价,委托方和拍卖人不保证买受人实际提取的土石余方数量足额及土石比例准确,买受人应无条件的接受并自行承担全部风险及责任。
4、买受人须充分认同在合同履行的任何阶段均不得以测绘理论数量和实际数量存在差异,或实际方量不足等为由,向委托方和拍卖人提出任何异议或要求复测或补偿。委托方不保证本次测绘估算的土石方余方实际方量足量,买受人按建设方开挖后产生的实物在作业期限内全部清运完毕。
5、买受人在付清所有拍卖应付款项并签订合同后,方可具备清运条件。合同签订后委托方通知买受人开始进场,买受人接到进场通知后,第一时间自行与建设单位做好相关衔接工作,并由建设单位通知(该通知方式根据买受人签署本合同时预留的手机号、送达地址、电子邮件及与预留的手机号码绑定的微信号,现场建设单位可直接向其发出短信、微信留言、电子邮件或书面通知,建设单位或其授权单位选择以上其中一种通知方式,即视为有效通知。)买受人进场清运。买受人作业进度及标准应满足工程进度及委托方要求,本项目无临时中转场地,土石方余方外运时间期限在*开通会员可解锁*前,具体以项目进度为准。
6、买受人成交后应按嵊州市矿管办要求配合属地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做好“一码管砂”系统管理工作后,根据委托方的施工进度计划由买受人自行负责清运(包括装载、运输和处置等)工作,其发生的费用均由买受人自理。
7、为保证项目顺利推进,买受人须无条件服从建设单位提出的施工安排并保证运力充足,确保建设项目进度不受影响。买受人未按照工程进度或委托方要求及时清运的(通知方式按上述方式即为有效通知),视为买受人违约,委托方有权扣除履约保证金5万元/天,超过十天仍未进场运输的,委托方有权作买受人违约处理,成交款和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买卖合同解除,委托方收回拍卖标的重新拍卖,并追究对项目进度造成的损失。
8、买受人不得私自开挖,不得在标的物现场销售、加工、破碎、清洗、处置土石方;不得在现场将标的中土方、废料、杂质剥离后就地填埋;不得弄虚作假等影响后期验收。
9、买受人在清运过程中应确保安全,按有关规定和规程、资质进行合法合规作业,同时应掌握外运相关规定要求及安全防护知识,确保自身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自觉遵守项目工地内的相关规章制度;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接受委托方及相关职能单位的监督管理。
10、买受人进场清运土石余方期间:(1)所发生的任何安全事故(含雇佣或委托人员的一切人身安全);(2)对附近建筑物、道路、公路、村道、河道等设施造成损害、污染及造成其他财产损失的,由此产生的一切纠纷和法律责任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和负责赔偿,与委托方无关。上述所发生的若买受人拒不赔偿的,委托方有权在买受人缴纳的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的款项作赔偿金。如合同履约保证金不足赔偿,则买受人应按实际数额补足。因买受人原因,造成委托方对外赔偿,委托方有权向买受人追偿。
11、买受人在土石方余方外运过程中要加强超载超限治理及环保方面的防控,并符合城管、交警、路政等相关管理部门的要求。外运车辆的尺寸、重量、类型应考虑实际进出村镇道路、桥梁等情况,并需符合所在地路政、交管部门的规定。在装车现场及场外运输过程中扬尘控制应符合现场管理规范及满足环保部门要求。标的出场运输过程中,服从委托方及主管部门制定的运输路线,要求的专业运输车辆应严格管理,不得超载、超限、超高,并做好安全措施,购买足额保险,运输过程中必须防止抛、 撒、漏、滴等现象发生,须做好相关合理措施密封防止撒漏。运输过程中,若出现抛、撒、漏、滴或造成当地道路等设施设备破损的,由买受人负责清理、修复、赔偿;买受人拒绝清理、修复、赔偿的,则应承担由此导致的相应费用(委托方有权在履约保证金中支付)及承担违约责任。标的途径场内、场外道路清理、修复等日常管理维护工作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施工场地(现场)应定期定时洒水,应根据相关要求自行建设冲洗池、沉淀池等相关环保清洗设施,满足工作要求,买受人须与项目建设施工方提前做好沟通。
12、现场机械操作人员持证上岗,运输主体、运输车辆等应具备营运资质,并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
13、进场作业前,买受人应确保所有参与作业人员已购买足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且完工前持续在保险期间;身份证、上岗证、保险单等复印件,买受人自觉向委托方备案。
14、在买受人取得标的物阶段涉及的作业,根据有关规定现场作业方需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买受人若不具备作业资质条件的,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实际操作,其委托作业服务合同及资质证明自觉接受相关部门的备查。买受人未按规定作业导致的责任,或被执法部门勒令停工整顿引起的合同履行逾期违约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负。
15、买受人须确保作业期间各项手续、操作规程、人员、设备、车辆、 工具、管理、审批备案手续等各方面均合法合规,不得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合同履行进行的情况。
16、买受人须根据委托方或建设单位要求,清运作业应紧密配合现场施工单位工程进度。因建设施工单位不可抗力等原因,引起的开挖作业延期或暂缓的,买受人不承担逾期清运的责任,同时委托方也不承担相关责任,待上述原因消除后,买受人应当继续积极履行和配合建设施工单位,及时清运土石余方的合同义务。
17、本次拍卖起拍价或成交价为标的净价,不包括买受人成交后取得标的物期间产生的机械、车辆、外运、清理、税费、佣金等其他所有支付费用。
18、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缴纳标的款、拍卖佣金和平台软件使用费,如买受人未按规定日期缴纳相关款项,委托方有权没收参拍保证金,并取消其成交资格。
19、拍卖成交之前,因故中止或撤回拍卖标的的,参拍人不得向委托方和拍卖人提出任何赔偿要求。
20、本次拍卖,拍卖成交价款委托方不提供发票,拍卖佣金由拍卖人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二、按照国际国内拍卖惯例及有关法律和规章,拍卖以拍卖标的现状进行拍卖,即以竞买人看货看样为准,一旦进入竞价平台,说明已了解拍卖标的的状态和质量情况。本次拍卖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有关条款规定,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状态及质量不作担保,也不承担任何瑕疵担保责任。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视频、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因此,竞买人在竞拍前必须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的实际情况,调查是否存在瑕疵,并亲临展示现场实地勘样,未勘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未咨询或对标的不了解而参加竞拍的责任自负。竞买人在竞拍过程中必须严肃认真,慎重决定竞拍行为,成熟地进行竞价,一经加价或应价,不得反悔。
三、本次拍卖会由国家注册拍卖师主持,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和价高者得的原则,通过中拍平台(https://paimai.caa123.org.cn)采用网络增价拍卖方式进行自由竞价。
在网络拍卖开始后,在自由竞价时间(20分钟)内,竞买人应根据平台页面上显示的当前价格进行出价。系统提供固定的加价幅度按钮,竞买人可以选择按钮出价,也可以自行录入价格,自行加价额必须大于最小加价幅度,否则出价无效,系统不予记录。竞买人的网络竞价以电脑显示的先后顺序确定。自由竞价结束,限时竞价时间(1分钟)启动,应价结束时点内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准时自动结束,若有应价,电子应价系统自动继续延续1分钟,以此类推,直至无应价出现,电子应价系统自动关闭,最高应价的竞买人即为买受人,系统所记录的信息将是网上竞买人、买受人竞买行为有效性的法律依据。(注:拍卖师有权调整自由竞价时间及限时竞价时间的长度)。
一人报名出价,满足成交条件,即可成交。
四、竞买人报名竞买事宜
1、即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止接受咨询、查勘标的,竞买人须于*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前向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户名称:嵊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号:1211*开通会员可解锁*638;开户银行:工商银行嵊州东城支行)缴纳相应拍卖保证金后办理网络报名,须在*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前在中拍网上完成报名。竞买保证金付款人与竞买人须为同一人,本公司声明不提供统一的竞价场所和竞价工具。
竞买人资格要求:参拍对象须为具备嵊州市人民政府规定具有合法矿石资源加工及销售资质,同时自身具有合法堆放、加工及销售场地,并具有资金支付能力,能承诺在委托方规定期限内组织清运的单位,标的须经嵊州市鹿山街道办事处相关资格审核后提供的参拍资格审查单报名(参拍资格审查单请发送我公司指定邮箱:zjsjpm123@163.com)。资格审核事宜办理请提前咨询委托方。
五、标的展示
自公告之日起至*开通会员可解锁*16时止,看样联系人:嵊州市鹿山街道办事处毛同志:*开通会员可解锁*。标的具体情况以竞买人实地踏勘为准(拍卖公司提供的数据仅供竞买人参考)。
六、拍卖时间和地点
1、拍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上午9时至9时21分(延时除外)。
2、拍卖网址:中拍平台(网址:https://paimai.caa123.org.cn)。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缴纳标的款、拍卖佣金、履约保证金和软件使用费(参拍保证金抵充部分成交款)。如买受人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或未按照约定缴纳标的款等相关款项及未按时签订合同的,视为违约,参拍保证金不予退还归委托方所有,拍卖佣金向委托方结算。
八、标的的成交价,不包括在标的交割前所发生的所有费用,也不包括买受人应支付的佣金。
九、买受人付清标的款、拍卖佣金和软件使用费后凭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嵊州分公司出具的电子成交确认书在五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合同并办理标的移交。
十、拍卖活动中发生有法律规定应当中止或终止拍卖活动情形的,竞买人应当服从,不得有异议。
十一、其他未成交竞买人参拍保证金于拍卖结束第二天起持出具的保证金收据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不计息)。
十二、本次拍卖成交后,自成交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买受人需向拍卖公司指定账户支付拍卖佣金(户名:浙江三江拍卖有限公司嵊州分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嵊州剡湖支行,账号:3857 7917 5498),收取标准为成交价的3%。
十三、中拍平台软件使用费的支付:具体标准及执行规则详见《平台收费规则》。软件使用费由买受人在自己的拍卖后台点击支付,若买受人未支付该笔软件服务费的,拍卖人不予办理拍卖成交相关手续。
十四、参加拍卖会的竞买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参加本次拍卖会的竞买人须遵守本须知的条款,并对自己执行本须知的行为负责,竞买人一旦缴纳拍卖保证金参与竞买,即视为全面接受及认可本须知中约定的条款。
十六、法律责任
1、买受人有以下违约行为的,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即拍卖人有权在买受人违约时将买受人的参拍保证金作为违约金不予退还;有权单方面解除《电子成交确认书》,收回标的重新拍卖:
(1)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不与拍卖人签订《电子成交确认书》的。
(2)买受人不能按时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和拍卖佣金,经催讨依然无法付清的。
(3)买受人不按本《网络拍卖竞买须知》规定履行相关义务而造成违约的。
2、参与标的竞价的竞买人均已对竞买的标的完全了解并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不得以此为由拒付拍卖成交款和拍卖佣金。拍卖公司和委托方对瑕疵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
十七、特别说明
1、对本次拍卖,拍卖公司对拍卖佣金开具发票。
2、按照法律规定,委托方有权在拍卖前中止、暂停、撤回拍卖,若出现上述情况,将全额退还保证金(不计息),拍卖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3、拍卖公司对拍卖标的用任何方式所作的内容介绍及评价,均可能有不确切之处,仅作参考意见,并未表示任何担保。因此,竞买人应仔细察看拍卖标的及相关资料,慎重决定竞价行为,并对其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4、因本网络拍卖竞买须知的效力或履行发生争议的,各方应尽量协商解决纠纷,如无法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经法院裁判败诉的一方应承担对方因诉讼而支付的聘请律师代理费。
5、本次拍卖程序的合法性由本拍卖公司负责。
6、本次拍卖的未尽事宜,拍卖公司始终保留解释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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