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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翌成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受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委托,对 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天府总部商务区人民法庭工程改造项目以采 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该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编号:YCZB-2025-133F
二、项目名称: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天府总部商务区人民法庭 工程改造项目
三、预算金额:65.2万元
四、采购项目简介:
本项目分为1个包,四川天府新区人民法院拟采购天府总部商务
区人民法庭工程改造项目、项。(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五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
求;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