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山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PVC管材及配件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竞谈
发布时间:
2025-04-29
发布于
江苏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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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山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PVC管材及配件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KSDC-2025-NT-003)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苏州市昆山市

一、招标条件

本2025年PVC管材及配件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26.801338万元,招标人为昆山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他。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025年PVC管材及配件采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2025年PVC管材及配件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5年PVC管材及配件采购:

详见公告内容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00:00到*开通会员可解锁*14:00

获取方式:详见公告内容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00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00

开标地点:昆山鼎诚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昆山市花园路2796号四楼)

七、其他

受昆山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昆山鼎诚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其所需的2025年PVC管材及配件采购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KSDC-2025-NT-003号

二、招标内容:2025年PVC管材及配件采购

三、交货期:按需方要求的时间分批交货。

四、谈判单位资格要求:

1.符合谈判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2)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5)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6)根据“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供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查询方式:“信用中国”首页→“信用服务”版块→根据要求分别查询并截图);

(7)非法人到场报名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近期社保证明(投标人自有职工)。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资格审查: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请各投标单位在提交谈判文件同时递交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一式贰份,且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后方为有效。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单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

注:谈判单位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五、获取谈判文件信息:

1.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截止前。

2.获取地点:本次招标资料(项目的图纸、技术要求、招标清单等)请自行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国企采购栏目下载。投标单位如不领取资料,造成投标失败,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一概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开标截止时间前当场现金交纳)

六、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3:30(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00(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昆山鼎诚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昆山市花园路2796号四楼)

4.接收人:昆山鼎诚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七、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昆山鼎诚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昆山市花园路2796号四楼)

3.接收人:昆山鼎诚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响应文件:纸质版本正本份数:一份,副本份数:二份;电子响应文件1份(盖好章的pdf版本,报价的EXCEL档),以U盘形式提供;

5.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未出示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将拒绝接受响应文件。

八、答疑、现场踏勘

1.答疑问题提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前(北京时间)

请于截至时间前将答疑问题(以书面形式,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件形式邮件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如未按时递交视为无疑问(邮箱:271822877@qq.com)。

投标答疑中产生的对谈判文件的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将以澄清通知的形式书面通知所有获得谈判文件的谈判人。所有获得谈判文件的投标人在收到澄清通知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以发出时间为准)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以表示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已考虑了上述修改或澄清。经催促仍不确认的,谈判人将承担被拒绝投标的风险。

2.勘察现场:否。

九、本次采购预算价为人民币贰拾陆万捌仟零壹拾叁元叁角捌分(RMB:268013.38

元)。

十、投标保证金

十一、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5%(合同签订前缴纳)。

十二、联系事项

1.采购人:昆山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雨青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2.代理机构名称:昆山鼎诚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山市花园路2796号三楼

联系人:俞秋虹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3.此项目为自行监管项目,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告媒体:苏州市公告资源交易网-昆山分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

省)、水务集团官网。

备注:请贵单位领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谈判。

昆山鼎诚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通会员可解锁*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昆山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昆山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昆山市

联 系 人:张雨青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子 邮 件:/

招标代理机构:昆山鼎诚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玉山镇富丽嘉花园2号楼1室

联 系 人:俞工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子 邮 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处*](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处*](盖章)

昆山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名称:2025年PVC管材及配件采购

项目编号:KSDC-2025-NT-003

采购人:昆山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

昆山鼎诚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五年四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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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第一章、谈判邀请函..............................................3第二章、招标书..................................................6第三章、投标人须知..............................................6第四章、合同条款...............................................15第五章、竞争性谈判程序.........................................25第六章、评审方法...............................................28第七章、附 件................................................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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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谈判邀请函

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昆山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昆山鼎诚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其所需的2025年PVC管材及配件采购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KSDC-2025-NT-003号

二、招标内容:2025年PVC管材及配件采购

三、交货期:按需方要求的时间分批交货。

四、谈判单位资格要求:

1.符合谈判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2)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5)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6)根据“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供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查询方式:“信用中国”首页→“信用服务”版块→根据要求分别查询并截图);

(7)非法人到场报名的,须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近期社保证明(投标人自有职工)。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资格审查:

1)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请各投标单位在提交谈判文件同时递交以上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的复印件,一式贰份,且须加盖投标单位印章后方为有效。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单位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下的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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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谈判单位要充分考虑知识产权问题,应保证采购单位免除承担由于投标单位在其本国使用该项目所需的材料和设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而引起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行动、行政程序索赔、请求等,以及采购单位为此而产生的损失和损害、费用和支出(包括律师费)。

五、获取谈判文件信息:

1.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开标截止前。

2.获取地点:本次招标资料(项目的图纸、技术要求、招标清单等)请自行于中国招标投标公共

服务平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昆山分中心-国企采购栏目下载。投标单位如不领取资料,造成

投标失败,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一概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开标截止时间前当场现

金交纳)

六、响应文件接收信息

1.开始接收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3:30(北京时间)

2.接收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00(北京时间)

3.接收地点:昆山鼎诚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昆山市花园路2796号四楼)

4.接收人:昆山鼎诚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七、开标有关信息

1.开标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4:00(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昆山鼎诚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昆山市花园路2796号四楼)

3.接收人:昆山鼎诚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4.响应文件:纸质版本正本份数:一份,副本份数:二份;电子响应文件1份(盖好章的pdf版

本,报价的EXCEL档),以U盘形式提供;

5.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会议。未出示

投标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将拒绝接受响应文件。

八、答疑、现场踏勘

1.答疑问题提交截止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17:00前(北京时间)

请于截至时间前将答疑问题(以书面形式,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件形式邮件发送至招标代理公司,

如未按时递交视为无疑问(邮箱:271822877@qq.com)。

投标答疑中产生的对谈判文件的修改,招标代理机构将以澄清通知的形式书面通知所有获得谈判

文件的谈判人。所有获得谈判文件的投标人在收到澄清通知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以发出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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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确认收到,以表示在编制响应文件时已考虑了上述修改或澄清。经催促仍不确认的,谈判人将承担被拒绝投标的风险。

2.勘察现场:否。

九、本次采购预算价为人民币贰拾陆万捌仟零壹拾叁元叁角捌分(RMB:268013.38元)。

十、投标保证金

十一、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5%(合同签订前缴纳)。

十二、联系事项

1.采购人:昆山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雨青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2.代理机构名称:昆山鼎诚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昆山市花园路2796号三楼

联系人:俞秋虹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3.此项目为自行监管项目,监督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公告媒体:苏州市公告资源交易网-昆山分中心、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水务集团官网。

备注:请贵单位领取本次招标采购文件后,认真阅读各项内容,进行必要准备工作,按文件的要求详细填写和编制响应文件,并按以上确定的时间、地点准时参加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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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招标书

受昆山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昆山鼎诚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对其所需的2025年PVC管材及配件采购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项目编号:KSDC-2025-NT-003号

二、采购内容及要求:2025年PVC管材及配件采购

三、货物需求和技术要求

(一)、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名称 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限价(元) 总价限价(元)
1 PVC排水管 Φ63 50 8.25 412.50
2 Φ90 50 17.37 868.50
3 Φ110 10000 19.18 191800.00
4 Φ160 1300 34.59 44967.00
5 Φ200 20 52.51 1050.20
6 Φ300 20 131.52 2630.40
7 U-PVC一体法兰 Φ20 2 4.27 8.54
8 Φ25 2 5.32 10.64
9 Φ32 2 7.59 15.18
10 Φ40 2 10.51 21.02
11 Φ50 2 12.95 25.90
12 Φ63 2 15.25 30.50
13 Φ75 2 22.03 44.06
14 Φ90 2 26.36 52.72
15 Φ110 2 35.99 71.98
16 Φ160 2 79.82 159.64

6/39

17 Φ200 2 142.77 285.54
18 Φ315 2 350.72 701.44
19 U-PVC管堵 Φ20 2 0.18 0.36
20 Φ25 2 0.30 0.60
21 Φ32 2 0.45 0.90
22 Φ40 2 0.73 1.46
23 Φ50 2 1.10 2.20
24 Φ63 2 1.91 3.82
25 Φ75 2 3.58 7.16
26 Φ90 2 6.09 12.18
27 Φ110 2 9.16 18.32
28 Φ125 2 15.04 30.08
29 Φ160 2 23.86 47.72
30 Φ200 2 46.49 92.98
31 PVC用胶粘剂 700g 30 19.68 590.40
32 350g 30 9.95 298.50
33 胶圈 Φ63 2 1.54 3.08
34 Φ90 2 2.54 5.08
35 Φ110 2 4.36 8.72
36 Φ160 2 9.26 18.52
37 Φ200 2 11.58 23.16
38 Φ250 2 20.33 40.66
39 Φ315 2 32.92 65.84

7/39

40 Φ400 2 59.51 119.02
41 钢塑平承、平插 Φ63 2 64.20 128.40
42 Φ75 2 90.34 180.68
43 Φ90 2 115.45 230.90
44 Φ110 2 129.01 258.02
45 Φ160 2 189.53 379.06
46 Φ200 2 275.80 551.60
47 Φ250 2 363.16 726.32
48 Φ315 2 489.11 978.22
49 Φ400 2 836.83 1673.66
50 PVC穿线管 Φ20 10000 1.64 16400.00
51 PVC直接 Φ20 4000 0.19 760.00
52 PVC螺接 Φ20 4000 0.30 1200.00
合计 268013.38

★注:各投标人投报的单价不得高于单价最高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二)、技术要求及其他说明:

1、管材的内、外壁应光滑、平整,不允许有气泡、裂口和明显的痕纹、凹陷、色泽不均及分解变色线等。管材的物理、力学性能指标应符合国标规定。

2、技术要求:

2.1输送饮用水的U-PVC管件的卫生性能应符合GB/T17219及GB/T10002.2。

2.2排水用PVC管材应符合GB/T5836.1。

2.3密封圈应符合表3要求。

表3:弹性密封圈式连接(活套)给水用管

单位: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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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称外径 dl(最小值) L(最小值) Ll(最小值) m(最小值) D平均外径允许差 全长(m)
63 65±1.0 92 15±3.0 56 63+0.30 4
75 77±1.0 110 20±3.0 67 75+0.30
90 92±1.0 115 20±3.0 70 90+0.30
110 113±1.5 130 25±4.0 75 110+0.40
140 114±2.0 145 25±4.0 81 140+0.50 6
160 165±2.5 175 30±4.0 86 160+0.50
200 206±3.0 195 30±4.0 94 200+0.60
250 256±3.0 212 32±5.0 97 250+0.80
315 322±3.5 305 45±5.0 170 315+1.00
355 363±4.0 285 35±5.0 109 355+1.10
400 408±4.0 330 35±5.0 130 400+1.20

2.4钢塑平承、平插应符合PVC国标中对应尺寸安装。

三、质量保证及承诺

1、供货方保证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保养条件下,在质保期内运行良好,在质保期内,如货物发生质量问题,造成需方的损失(包括赔偿),全部责任由供方承担。

2、供方确保所提供的货物是满足要求的;如发生疑问,在接到需方通知后2小时内予以答复,在需方要求时,供方的专职人员在收到需方通知后12小时之内到现场进行协调处理。

★3、质保期:二年,自货物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在质保期内发生质量问题,应无条件换、退货。

四、其他说明

1、招标文件中加注星号(“★”)的为主要条款,投标文件对这些主要条款的任何偏离(即不满足,下同)将导致废标。

2、投标方必须承诺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全部技术规格与要求,如果以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

★3、本次招标的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后,如未能按合同要求履约或所提供货物未达到招标要求的,买方有权终止合同,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4、到货验收:中标方在第一次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随机抽取一个样品,甲方协同中标方送至具有省级及以上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中标方承担。

5、投标人报价金额均不能超预算金额,否则做投标无效。

6、由于中标人方案设计不足而导致的货物数量和服务内容增加,不得增加金额;货物数量和服务内容减少,金额随之减少。

9/39

7、买方有权对采购内容提出增加或减少,金额随之增减(在投标总价10%幅度内)。

8、投标人所投产品应能够至少达到以上技术参数要求,同时必须明确所投产品的品牌、型号、产地及一些必须说明的技术参数等。

9、投标总报价一次报定,应包括所投设备及其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费用、税费(如包括关税、进口货物及其所用原材料、零部件的各种国内、外税费)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现场吊装、检测验收、安装调试、技术支持与培训、售后服务与维保及相关劳务支出等工作所发生的全部费用以及投标人企业利润、税金和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10、凡涉及招标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招标代理机构书面通知为准。

★11、中标人中标后与思源公司签订合同。

10/39

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一、响应文件说明

(一)响应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

1.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谈判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响应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不同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响应文件,由此引起的对供应商不利后果的,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二)响应文件编制说明

响应文件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制作,需盖章或签字之处,应按谈判文件规定盖章或签字,未按规定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

(三)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自开标日起90天,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响应,将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

(四)响应报价

1.投标报价包含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及配、附件的价格为到厂价,包含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之前的一切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所有义务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原价、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设备供销部门手续费、采购与保管费、税金等,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2.供应商应按《响应报价表》中的谈判项目计算单价和总价。《响应报价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

3.供应商应对谈判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对其中部分内容报价的,将被认定其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如果谈判文件要求分标段响应的,则供应商可以根据自身经营许可范围,选择响应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标段,但各标段应分别计算填写单价和总价。

4.响应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另有规定。

5.谈判小组未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并经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谈判结束后,不再组织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最后报价。

11/39

(五)响应文件的组成

1.响应文件一(价格分册)

1)谈判声明书;

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及社保证明;(如有授权,必须提供)

6)开标一览表;

7)响应报价表;

8)偏离表(技术、商务);

9)售后服务承诺;

10)谈判文件中要求的证书、证明、文件等材料。

2.响应文件二(资格分册)

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2)谈判响应单位情况表;

3)诚信承诺书;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5)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原件,格式自拟)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7)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8)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9)投标人应为本次招标货物的生产厂家;(提供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10)根据“信用中国”网站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提供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查询方式:“信用中国”首页→“信用服务”版块→根据要求分别查询并截图);

注:响应文件包含以上所有资料,否则有可能按无效标处理。

三、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供应商在获取谈判文件后,若有疑问,应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

12/39

问,采购代理机构将按规定予以答复。

2.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3.采购代理机构对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将按规定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补充公告形式在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

4.供应商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关注原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有无本项目的补充公告。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撤回和修改

1.响应文件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送达;

2.在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撤回或者修改响应文件。一经开标,标书不予退回。

五、质疑

1.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应知自己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质疑函范本进行规范质疑(质疑函范本下载地址:http://www.szzyjy.com.cn/kssfzx/034004/034004002/20190929/5beba8e5-100a-4262-89c0-d476cc460507.html)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供应商和其他相关供应商。

2.质疑函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并按照“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附上必要的证明材料。

2.1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2质疑项目名称、编号;

2.3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2.4具体的事实依据及相关证据材料;

2.5必要的法律依据;

2.6提出质疑的日期;

2.7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并附上公司营业执照、相关人员身份证明、已报名的证明材料等。

2.8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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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3.供应商不得虚假质疑或者恶意质疑,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通过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等方式提出质疑的,阻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属于严重不良行为,采购代理机构将提请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依法予以处罚。

六、保证金

1.投标人应提供《投标邀请函》中所规定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必须按规定方式缴纳保证金。

3.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招标人将拒绝其响应文件。

4.落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当场退还;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与采购方签订的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七、成交服务费

1.以差额累进法收费(按预算价100万元以下,收取1.5%;100-500万元,收取1.1%;若不足3000元按3000元收取);该费用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付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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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合同条款

合同编号:

昆山市思源自来水工程有限公司

委托方:昆山市思源自来水工程有限公司

服务方:

服务内容:

合同期限: 年 月 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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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昆山市思源自来水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乙方:

联系人: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2025年PVC管及管件采购项目的购销事宜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定义:以下术语有特定的含义:

“货物”:本合同所称货物是指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需求规格及功能的物品以及其全部备品备件,它还应包括由乙方送交给甲方的所有的必须文件和与使用及测试有关的应进行的任何规定的服务。“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供货有关的辅助义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它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以及送货上门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

“甲方”系指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接受服务单位。

“乙方”系指合同中规定的提供货物和提供服务的单位。

“损失”:本合同所指损失是指合同一方因不履行合同义务而遭致另一方及/或第三方的各种损失及损害的费用,还包括守约方为减轻损害或维护权利而需支付的各种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调查取证费用、车旅费用、律师费用等。

二、货物或服务名称、数量及价格:

序号 设备名称 型号规格 数量 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备注
1
总价(含税价): 大写: 圆整( 元)

上述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及配、附件的价格为到厂价,包含货物到达甲方指定地点的一切乙方履行本合同项下所有义务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原价、运输费、装卸费、包装费、设备供销部门手续费、采购与保管费、税金等,甲方不再另行支付。结算时供货数量根据甲方需求按实结算,单价固定不变。

三、合同总价款:

合同总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整(大写:_____________元)。如甲方对货物数量和服务内容提出增加或减少,则合同总价金额将随之增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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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合同总价范围:

1.负责运输(包括上、下力、运输)及含运输保险。

2.完成设备的供应、安装调试、培训、检测费、总包管理费、施工配合费、技术服务以及最长质保期内的维修、保养等合同义务所需的所有设备、材料、验收费用、劳务、服务等应有费用,全部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3.负责对甲方操作、维修人员在项目所在地进行操作、维护等方面的培训,费用包含在总价中。

4.提供合同货物安装及日常运行维护所需的全部技术文件(含软件)。

5.包括中国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

五、交货内容:

1.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货物或服务。

2.保证货物使用及维修所需的全套技术资料和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2.1须提供的一般文件:【a.货物清单;b.产品质量证明、合格证、检验报告;c.产品材质证明;d.装箱单;e.操作手册;f.产品说明(安装、使用、维护)及相关图纸(如有)等】

2.2须提供的技术性文件(图纸、文件、手册等):【使用说明书、使用维修保养说明书、操作的标识和标注等】

2.3进口设备还须提供【原产地证明、商检证明等】;

2.4附加工作内容:乙方负责其所供设备的技术服务工作,其中包括【技术培训及现场安装、调试的技术指导工作相关资料等】。

其他必备材料和必备工具、货物等。

六、交货地点:

乙方交货至甲方指定地点,所发生的运输等费用及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损坏、丢件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七、交货期:

1.交货日期:分批供货,接到甲方的供货通知后7天内(日历日)货到甲方指定地点并通过甲方初步验收。

1.1交货联系人:

甲方:联系人: ;电话: ;

乙方:联系人: ;电话: ;

1.2货物装卸:货物运抵交货地点后由乙方负责卸货,甲方提供必要之配合。

八、付款方式:

合同生效后,分批到货,分批验收,验收合格后次月支付上月货款的70%,满三个月后付至货款95%;满一年后且无质保问题的情况下,付剩余5%的尾款;履约保证金于合同履行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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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要求:付款前,乙方根据甲方要求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13%税)至“合同签订单位”,发票抬头、收款账户名必须与乙方公司的名称保持一致,否则甲方有权延迟付款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如遇国家增值税政策变更,税率根据政策调整、按不含税价执行)

数字人民币试点地区均采用数字人民币支付(乙方需开设数字人民币账户信息),非试点地区可采用银行存款支付。

九、颜色、储放和保护:

1.颜色以甲方提供或确定的色样为准。

2.货物由乙方运至甲方指定地点,验收交货前存放及保管概由乙方负责。

十、安装调试:

由乙方负责安装调试,甲方应配合协助并提供合格的安装条件。

十一、技术条款:

乙方所供货物须符合合同约定、招投标文件及相关说明、设计图纸和国家标准及规范要求,乙方列明的设备及元器件品牌、生产地、制造厂商、质量保证等必须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规范。

十二、质量保证:

乙方保证所供货物及其各部件应为全新,未曾使用过之优质产品,与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相符,并保证该产品确系原厂制造,同时提供产品的质量保证书、技术性能说明书、有关部门的检测测试报告、质量标准认证证书等相关材料。

同时甲方将对成品及原辅材料作抽检,经甲方检测不合格的,该批次货物无条件退场。乙方应确保供货期内供货合格,如不能按合同条款提供合格产品,乙方须按本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同时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的中标资格且终止采购合同,包括甲方因此解除本合同,取消乙方的供应商资格。十三、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产品验收分为到货开箱验收、试运行验收及最终验收。

(一)到货开箱验收标准为:[包装完好,产品外观良好,产品及附件资料齐全]。产品运送到指定地点后,甲方3日内组织到货开箱验收,按照同行业国家标准及甲方要求对货物的型号规格、数量、外观等进行初步验收。双方同时参与验收,如果乙方未能派员参与验收,则视为乙方无条件接受甲方的验收结果。产品经验收合格后,甲方予以接收;产品经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拒绝接收相关产品并要求乙方及时更换、补足或视情况解除合同。

(二)试运行验收标准为:[产品安装调试完成后,经过一个月试运行良好,满足国家最新行业标准、产品性能要求并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则视为试运行验收合格]。产品经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拒绝接收相关产品并要求乙方及时更换或视情况解除合同。

(三)最终验收标准:【由甲方组织设计、监理、安装单位以及相关行业职能部门共同验收\由采购部门组织各相关部门共同验收】产品经验收不合格,甲方有权拒绝接收相关产品并要求乙方及时更换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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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情况解除合同。

(四)工程类物资验收标准:乙方在第一次送货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随机抽取一个样品,甲方协同乙方送至具有省级及以上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乙方承担。抽检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供应的该批货物全部退场并重新供货,或者根据货物验收不合格之程度、原因等实际情况解除本合同,取消乙方供应商资格,并追究乙方相关违约责任。抽检验收合格的,不视为乙方所供全部货物无质量问题,仍应分批进行验收或抽检,直至最终验收合格,并承担最终验收合格后的质保及保修责任。

十四、本合同应为完整货物及功能的提供:

对于甲方所要求的及乙方所承诺提供的功能,乙方应无条件提供,由于设计及其他原因所造成的额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五、售后服务

1.质量保证期:乙方对所供货物提供自产品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为期 个月的质保期。在质保期内,乙方免费修理并负责更换有缺陷零件。如质保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者第三方产生人身、财产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妥善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质量保证期内接到甲方问题通知后,乙方以优良的服务态度 小时内响应,如甲方需要乙方上门服务,乙方应在 小时内到达现场解决问题。

1)质量保证期内,乙方保证所供货物不存在任何内在质量问题及缺陷。货物发生故障时,乙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有关规定,无条件同意甲方提出“修理、更换、退换”等要求。

2)保修期内因乙方原因造成货物故障或损坏的(如质量问题),由乙方提供免费维修及保养并承担一切费用;非乙方原因造成货物故障或损坏的,乙方免收人工费,材料费按成本收取。

3.其它按照乙方承诺的服务执行。

十六、不可抗力事故: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延期或不能交货,乙方将不承担责任,但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15天内乙方将当地有关部门出具的事故证明书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在上述情况下,乙方仍应采取必要措施尽快交货。不可抗力事故发生持续15天以上且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十七、违约责任:

乙方有下列违约情况之一,并在收到甲方发出的“乙方违约通知书”的当日或经甲方书面认可延长的时间内未能纠正过失,甲方有权单方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并不影响甲方向乙方提出索赔。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不能按期交货,或因运输及安装中货物缺损需要更换而影响实际交付使用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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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必须向甲方支付延期交货或延期交付使用的违约金,具体标准按合同总价每日千分之一计算,该金额不足以赔偿甲方所受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补足。

2.乙方交付的货物未通过验收,换货后超过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的,视为乙方延期交货。

3.延期交货时间超过15天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3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关损失。

4.本合同履行过程或质保期内累计发生两次质量问题的视为乙方严重违约,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价的30%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相关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为主张甲方权利而支出的律师费、查档费、差旅费等)。

5.乙方因违反合同及其他应尽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由乙方另行支付,由此引起的后果,甲方保留进一步追索的权利。

6.乙方按约履行合同后,甲方在收到乙方的付款通知及发票并审定无误15个工作日内按期付款。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按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如甲方因此产生额外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应付货款中扣除。

十八、索赔:

1.甲方有权根据甲方所在地产品质量检验机构或其它有权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2.在本合同规定的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或差异有责任,则乙方应按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按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

2)根据货物的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遭受损失的数额,经双方协商确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的货物或零件、部件来更换缺陷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同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部件或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4)扣除当批次货物总价5%货款。

5)甲方提出的其他合理方式。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乙方未能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若乙方未在甲方提出索赔通知后七天内或甲方同意的更长时间内,按照合同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甲方将从未付款中扣回索赔金额,如果这些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甲方有权向乙方提出对不足部分的补偿。

十九、资料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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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甲方人员进行操作和维护培训的技术资料,外购附件、材料的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书证,产品安全合格证明,涉水产品许可证等。

二十、技术培训:

由甲方认为可以培训的前一周推荐培训计划、提供资料,培训后甲方人员能熟练操作、了解构造原理、日常维护、排除一般故障。

二十一、争议解决: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任何一方均可向昆山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十二、其他条款:

1.双方签约人为各自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

2.本合同系指本文件及其附件中的所有部分;如有招标文件、中标的投标文件、中标单位在招标过程中的澄清、承诺等均为本合同不可缺少的必要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三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方有权对货物数量和服务内容提出增加或减少,金额增加在投标总价10%幅度内,金额减少根据甲方的实际货物需求,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5.合同生效: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代表签字、双方盖上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履约保证金后此合同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开户行: 开户行:

账户: 账户:

数字人民币账户: 数字人民币账户:

合同签定地:江苏昆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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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政合同

项目名称:

甲 方:

乙 方:

中共昆山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纪律检查委员会印制

为规范甲乙双方行为,确保各项工作公平、公正、公开,遵照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及有关廉政建设的法律法规,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经双方充分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甲乙双方约定

(一)双方应了解和共同遵守各自和对方的行业规定及党风廉政建设的规定。

(二)双方应认真执行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双方的业务活动必须坚持公开、公正、透明的原则(除非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严禁搞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的不正当交易。

(四)双方应加强对本方人员的廉政监督,认真查处本方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

(五)双方有对本方人员开展廉政告知、廉政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的义务。

(六)双方如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不廉洁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并督促其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二、甲方的责任

(一)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乙方索要和收受回扣。

(二)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乙方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组织的宴请、娱乐和旅游活动。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公务有影响的其他活动。

(四)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便利。

(五)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乙方介绍家属、亲友从事与甲方项目有关的经济活动。

(六)甲方人员不得在家里接待乙方人员。

三、乙方的责任

(一)乙方不得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以任何理由的礼品馈赠。

(二)乙方不得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支需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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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参加由公款支付的娱乐性等活动。

(四)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和高档办公用品。

(五)乙方人员不得到甲方人员家里询问项目相关事项。

四、违约责任

(一)甲方有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第1至5款和第二条的,按甲方单位的廉政建设规定和有关行业规定处罚。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二)乙方有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第1至5款和第三条的,按乙方单位的廉政建设规定和有关行业规定处罚。情节严重、触犯法律的,应当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五、检查方式

本“合同”履约情况检查由甲乙双方和监督部门(水务集团监察审计室)共同派人参加,检查方式为工作例会、现场办公、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等。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结论、整改措施由各方协商确定,如无法达成一致,由监督部门依据事实裁定。

六、本“合同”作为项目合同的附件,具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签署后立即生效。有效期自签署之日起至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监督部门一份。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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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竞争性谈判程序

一、流程:

1.采购代理机构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谈判活动。

2.开标完成后,进入评审环节,谈判小组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独立对供应商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确定合格供应商。

3.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文件和谈判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1)谈判小组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具体变动内容并经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后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供应商应在10分钟内就实质性变动内容重新提交相应的书面响应材料,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应要求所有继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10分钟内提交最后报价及对应的报价构成清单,无对应构成清单或超过规定时间的报价无效,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及对应报价构成清单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最后报价及对应的报价构成清单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未按上述时间提交书面响应材料或最后报价及对应的报价构成清单的供应商,认定为自动放弃谈判资格。

(2)谈判小组未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的,应以书面形式记录并经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谈判结束后,不再组织报价,以供应商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最后报价。

4.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以书面形式作出相关说明,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

5.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成交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并将结果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的供应商。

二、项目评审

(一)谈判小组

1、谈判小组为三人或三人以上单数。

2、谈判小组的评审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审事务由谈判小组负责,并独立履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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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法规规定的职责。

三、评审过程

1.谈判小组应当对响应文件进行评审,并根据谈判文件规定的程序、评定成交的标准等事项与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供应商进行比较和评价。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文件,谈判小组应当告知有关供应商。

2.如评审需要,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并给予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平等的谈判机会。谈判文件如有实质性变动的,对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3.谈判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并作为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4.采购代理机构将采取必要措施,保证评审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影响评审过程和结果。

5.项目开标后,直到宣布成交结果为止,凡属于评审、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等相关的信息都不应向供应商或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四、项目成交

(一)项目成交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合格供应商不少于三家;

2.合格供应商的报价均未超过预算;

3.采购过程中未出现违法、违规行为;

4.按照谈判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成交通知书及合同

1.采购代理机构按照法定流程发布成交公告,及时向成交供应商发送成交通知书。

2.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谈判文件及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采购合同。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项目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五、响应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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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响应无效或无效文件:

(1)违反采购相关规定的;

(2)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的;

(3)谈判小组认定的其他情形;

2.被认定为响应无效或无效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理由告知相关供应商。

六、项目终止

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招标人期望值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项目终止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项目终止的理由告知所有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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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评审方法

一、成交规则

1.本次谈判采用最低评标价法,在响应最后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且响应内容的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不少于三家)中,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确定为成交供应商。

2.谈判小组各成员独立对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进行资格性和符合性评审,如响应文件的内容满足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则该响应文件评审合格。如某一条款内容评审不合格,评审专家须注明评审不合格原因。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的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无效文件,谈判小组应告知有关供应商。

如某一评审条款出现评审专家意见不一致时,则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该项条款是否合格。在评审合格的供应商中,最后报价最低为成交供应商。如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最后报价相同的供应商,则由谈判小组以抽签方式确定成交供应商。

谈判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则谈判小组有权要求其以书面形式作出相关说明,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认定其响应无效。

谈判小组对最后报价进行复核,报价以大写为准。

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结果表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谈判小组成员拒绝在评审结果表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结果。

3.诚信扣分:

按照《昆山市自来水集团供应商招投标诚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版)》(详见附件)执行。

二、评审内容:

序号 评审内容 是否合格(填“是”或“否”) 不合格原因
1 谈判响应单位资格要求
2 本次采购服务的数量、规格、参数等要求的符合性
3 交货期、付款、质保期、售后服务响应等承诺
4 谈判文件所要求的其他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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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昆山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招投标诚信管理办法(2023年修订版)

第一条为加强对昆山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供应商招标采购行为,促进供应商依法诚信经营,维护采购公平竞争环境和采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参照《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昆山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昆山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招标采购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参加公司范围内招标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第三条 公司招标办有权对供应商的行为进行监督,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应当及时向招投标领导小组反映,并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第四条 供应商参加公司采购活动,应当遵循公平竞争、诚实信用原则。

第五条 供应商参加公司采购活动的合法权益应当依法得到保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手段损害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 供应商监管工作应当依法进行,坚持公开透明、惩罚得当、信息共享的原则。

第七条 实行公司供应商招投标诚信管理制度。由招标办对供应商的失信行为、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在公司采购活动中采用。

供应商诚信记录起始基础分为60分。

(一)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诚信记录分每减10分,给予总分值3%的扣分,以此类推;当诚信记录分减为0分时,给予18%的扣分,并同时移出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库;

(二)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诚信记录分每减10分,按该供应商响应报价的3%增加作为最终评审价格,以此类推;当诚信记录分减为0分时,给予18%的增加,并同时移出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库。

第八条失信行为: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失信行为记入该供应商诚信档案中,每发生一个失信行为,诚信记录分减10分,失信行为记录分有效期两年。

(一)已缴纳投标保证金无正当理由而不参加开标的、已递交投标(响应)文件而不参加开标的;

(二)不遵守开评标现场纪律,故意扰乱开标评标现场秩序的;

(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成交)的;

(四)两年内累计三次及以上质疑均查无实据的;

(五)不配合或采用不正当手段干扰采购质疑、投诉处理工作的;

(六)履约期内发生验收不合格情况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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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未按合同约定及时送货的;

(八)未在开标后25天内缴纳履约保证金的;

(九)经查实,利用产品授权等方式控制货源的;

(十)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监管部门通报批评并对企业进行信用扣分的(此项诚信分记录起算日以主管部门或监管部门公布日为准)。

第九条不良行为: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不良行为记入该供应商诚信档案中,每发生一个不良行为,诚信记录分减为零分,不良行为记录分有效期为两年

(一)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

(二)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三)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四)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五)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不按照采购文件和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响应)文件订立合同,或者与采购人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六)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七)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八)将中标(成交)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违反采购文件规定,将中标(成交)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九)拒绝履行合同义务,或有严重违约行为的;

(十)履行合同时,发现安全隐患拒不整改或发生过安全事故的;

(十一)履行合同时或项目质保期内,发生过工程质量事故的;

(十二)履行合同时,擅自停工、阻工、威胁采购方项目管理人员的;

(十三)履行合同时,发生恶意拖欠工资的;

(十四)履行合同时,未按时完成合同约定的项目工作内容,实施单位书面发放整改通知,仍未采取有效措施,未按合同约定按时完成合同内容的;

(十五)履行合同时,侵害实施单位利益、名誉等的;

(十六)一年内累计三次及以上投诉均查无实据的;

(十七)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投诉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或恶意举报的;

(十八)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监管部门列入黑名单或暂停承接业务情况的(此项诚信分记录起算日以主管部门或监管部门公布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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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被行业主管部门或其他监管部门通报存在第九条(一)~(十七)情形的(此项诚信分记录起算日以主管部门或监管部门公布日为准)。

供应商违法违规行为已被认定为不良行为的,不再重复认定为失信行为。

第十条 在供应商诚信信息记录变更登记前,公司招标办发函告知相关供应商,并在昆山市水务集团管网(https://www.ks-wg.com/about/notice/bid)进行公告。

第十一条本办法细则由昆山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办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办法与国家、地方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相违背的,以国家、地方为准。国家、地方相应的法律法规调整时,本办法另行制定补充条款。

第十三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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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附 件附件1: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元) 交货期

谈判响应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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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授权委托书

项目编号:KSDC-2025-NT-003

昆山鼎诚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法人姓名)系 (公司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公司名称)的 (被授权人姓名)为我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贵公司组织的 (名称)项目招标,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参与开标、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签名的所有文件负全部责任。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签署的所有文件(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本授权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授权代表无转授权,特此授权。

授权代表: 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谈判响应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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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响应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KSDC-2025-NT-003

序号 货物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最高限价(元) 投标单价(元) 投标总价(元)
1 保温桥架 80*80 1500 55
2 保温桥架 150*80 600 88
3 保温桥架 300*80 400 106
4 桥架U卡 80 400 9
5 桥架U卡 150 400 14
6 桥架U卡 300 200 16
7 桥架大小头 300*150 400 9
8 桥架大小头 300*80 400 8
9 桥架大小头 150*80 200 7
合计(元)

★注:

1、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单价限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单价必须保留小数点后三位,并且最后一位小数数字要为0,合计必须保留小数点后两位。谈判响应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34/39

附件4:

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我公司愿就由昆山鼎诚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KSDC-2025-NT-003 号的招标活动进行投标。我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谈判响应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35/39

附件5:

谈判声明书

昆山鼎诚项目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我们收到贵公司KSDC-2025-NT-003号谈判邀请函,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该次谈判活动。

1.我们愿意按照谈判邀请函的一切要求,提供完成本项工作,投标报价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原价、

运输费、保险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培训费、包装费、设备供销部门手续费、采购与保管费、税

金、乙方利润等。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

场变化因素而变动。明细见《响应报价表》。

2.如果我们谈判商务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谈判邀请函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

3.我们愿意提供谈判邀请函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4.我们同意按谈判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书的有效期限为开标后90天。

5.我们认为你们有权决定成交者,还认为你们有权接受或拒绝所有的谈判供应商。

6.我们愿意遵守谈判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

7.如果我们成交,我们愿意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缴纳成交服务费。

8.如果我们成交后未履行以上承诺,我公司愿意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

⑴取消成交资格

⑵列入不诚信企业名录予以曝光

8.综合说明:

⑴伴随服务及配合措施;

⑵要求甲方提供的配合;

⑶其它说明。

所有有关标书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单位: 联系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谈判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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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6:

谈判响应单位情况表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日期
企业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职工人数 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
资产总计 万元 净资产 万元
股东权益 万元 销售收入 万元
实现利润 年 万元
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 平方米 其中: 自有面积 平方米承租面积 平方米
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
单位优势及特长
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
最近3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
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 (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
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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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7:

偏离表(技术、商务):谈判响应单位(盖章):

项 目 招标要求 投标内容 偏离说明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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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8:

诚信承诺书

昆山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

为维护市场公平竞争,营造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切实保证工程、产品、服务质量,保障采购人的合法权益,现郑重作出如下承诺:

我单位自愿遵守《昆山市自来水集团有限公司供应商管理招投标诚信管理办法》,如有违反,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接受将失信行为、不良行为纳入供应商诚信记录并向社会公开。

承诺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

年 月 日

注:递交响应文件同时单独递交一份承诺函给招标代理机构。

(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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