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2026-2027 年度金属软管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WZ-20260107)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南京市一、招标条件
本 2026-2027 年度金属软管采购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
来源为自筹资金:144.00000000 万元,招标人为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2026-2027 年度金属软管采购。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2026-2027 年度金属软管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2026-2027 年度金属软管采购:3.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
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
制造商,具有压力管道元件金属波纹膨胀节 B2 级及以上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
(提
供有效期内的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3 投标人应具备金属软管的型式试验检测报告。(提供有效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经营
和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 2023、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近六个月内由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两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提供经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5 投标人应提供 2022 年 12 月 1 日起至今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仲裁等有关法律文书的复印件,如无发生请写“无”)
3.6 投标人 2022 年 12 月 1 日起至今供
应业绩,提供至少两份 50 万以上本次招标同类产品采购合同,时间及金额以合同为准,如合同中不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则须提供合同期间的发票。(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需字迹清晰并能明显反映出相关数据,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合同、发票(如需)复印件加盖公章)
3.7 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提供税务系统出具的
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在税务网站上查询到相关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3.8 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原件)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提供
承诺函原件)
3.10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提供承诺函原件)
3.11
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提供承诺函原件)
以上所有资格要求条件
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逐条提供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其他相关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否则投标无效,原件备查。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6 年 01 月 08 日 09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1 月 14 日 17 时 00 分获取方式: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1 月 08 日至 2026 年 01 月 14
日,每日上午 9:00 至 11:00,下午 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获取招标文件。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 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01 月 28 日 14 时 00 分
递交方式: 纸质文件现场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1 月 28 日 14 时 00 分开标地点: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 214 号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4 楼会议室
七、其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6-2027 年度金属软管采购招标人为南京港华燃气
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2026-2027 年度金属软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2026-2027 年度金属软管采购
2.2 招标范围:螺纹连
接金属软管、法兰连接金属软管
2.3 项目最高限价:144 万元人民币
3.投标人资
格要求
3.1 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
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 投标人必须是所投产品的
制造商,具有压力管道元件金属波纹膨胀节 B2 级及以上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3 投标人应具备金属软管的型式试验检测报告。(提供有效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4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经营和财
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 2023、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近六个月内由金融机构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不足两年的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提供经审计的审计报告或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3.5 投标人应提供 2022 年 12 月 1 日起至今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
(应
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仲裁等有关法律文书的复印件,如无发生请写“无”)
3.6 投标人 2022 年 12 月 1 日起至今供应业绩,提供至少两份
50 万以上本次招标同类产品采购合同,时间及金额以合同为准,如合同中不能反映出相关数据,则须提供合同期间的发票。(提供的有效证明材料需字迹清晰并能明显反映出相关数据,否则视为未提供,提供合同、发票(如需)复印件加盖公章)
3.7 投标人须为一般纳税人(提供税务系统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或在税务网
站上查询到相关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3.8 本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承诺函原件)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提供承诺函原件) 3.10 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提供承诺函原件)
3.11 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提
供承诺函原件)
以上所有资格要求条件必须在投标文件中逐条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及其他相关承诺书并加盖公章,否则投标无效,原件备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1 月 08 日至 2026 年 01
月 14 日,每日上午 9:00 至 11:00,下午 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持单位介绍信获取招标文件。联系方式:*开通会员可解锁*。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100 元,售后
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为 2026 年 01 月 28 日 14 时 00 分,地点为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 214 号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4 楼会议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携带有效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开标前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上述材料须单独递交),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开标会场并递交要求携带的资料,参与开标会,否则拒收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如需提交证明材料原件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逾期递交的材料概不接收。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
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
及地点
开标时间:同截标时间。 开标地点: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 214 号南京港华
燃气有限公司 4 楼会议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江苏省招标
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南京城市建设投资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南京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地
址: 南京市玄武区中央路 214 号
联
系
人: 徐恒
电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子
邮
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江苏省教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110 号万达广场 D 座 3205
联
系
人:沈腾飞
电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电
子
邮
件:120759934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
(盖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