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卫特种专用车辆更新采购项目标段二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2-31
发布于
江苏连云港
收藏
公告内容
项目编号
立即查看
项目预算
立即查看
采购单位
立即查看
供应商
立即查看
采购代理
立即查看
公告详情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公告详情仅对登录用户开放,
登录/注册
后查看完整商机。全国免费咨询热线:400-888-7022

环卫特种专用车辆更新采购项目标段二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WXM-2*开通会员可解锁*-02)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一、招标条件

本环卫特种专用车辆更新采购项目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自筹资金:472.00000000 万元,招标人为连云港市沐城环境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赣榆区环卫系统垃圾转运车辆因使用年限较长,机械设备常年接触生活

垃圾等高腐蚀性物质,结构腐蚀严重,车辆状况较差,维修费用过高,车辆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无法正常使用。为保障城乡生活垃圾转运体系正常运行,避免出现生活垃圾转运不及时情况发生,急需购置一批垃圾转运车,用于增补使用;。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环卫特种专用车辆更新采购项目标段二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环卫特种专用车辆更新采购项目标段二: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

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2 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

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与采购货物相适应的

资质、资格等要求,须具备以下条件:

3.4.1 投标人所投车型必须已纳入中华

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提供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

3.4.2 投标人具备类似业绩:

2022 年 12 月 1 日以来,

投标人承担过单项合同额 51 万元及以上类似业绩;

注:(1)类似业绩的认定

以提供的供货合同及发票彩色扫描件为准;时间、金额以发票显示为准。

(2)

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投标人名称、合同金额、合同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明示相关内容,则需提供采购方证明文件(明确采购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证明文件加盖采购方公章并将原件彩色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3.5 本项目要求授权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5 年 5 月至 2025 年 10 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投标人确定的委托代理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3.6 本

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投

标人(超过 3 年)、法定代表人(超过 5 年)、项目负责人(超过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绝无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2)本项目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

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3)本项目执行苏信用

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或“信用江苏”credit.jiangsu.gov.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4)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

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

质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本项目

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 年 12 月 31 日 18 时 00 分到 2026 年 01 月 08 日 23 时 59 分获取方式:赣榆城发招标监管一体化平台(网址:

http://58.223.177.10:13000/portal),在线免费获取,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投标人自行登录平台进行投标报名(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01 月 21 日 10 时 00 分递交方式: 在赣榆城发招标监管一体化平台递交 PDF 格式的投标文件(网址:

http://58.223.177.10:13000/portal)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1 月 21 日 10 时 00 分开标地点:赣榆城发招标监管一体化平台,网址:

http://58.223.177.10:13000/portal七、其他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环卫特种专用车辆更新采购项目 (项目名称)已

经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连云港市沐城环境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已落实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环卫特种专用车辆更新采购项目标段二 (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江苏华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

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赣

榆区环卫系统垃圾转运车辆因使用年限较长,机械设备常年接触生活垃圾等高腐蚀性物质,结构腐蚀严重,车辆状况较差,维修费用过高,车辆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无法正常使用。为保障城乡生活垃圾转运体系正常运行,避免出现生活垃圾转运不及时情况发生,急需购置一批垃圾转运车,用于增补使用;

2.2 招标范围:环卫特

种专用车辆更新采购项目标段二(压缩车 2 台),包括制造、运输(含装卸)、调试、检验、验收、两年免费质保及维保、培训及其它相关服务,具体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

2.3 交货地点:赣榆区(招标人指定地点);

2.4 交付使用期:签订合

同后,收到甲方书面通知 45 日历天内完成交付工作;

2.5 质保期限:不少于 2 年;

2.6 质量要求:交车后 30 天验收,无任何质量问题同时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的验

收标准的为合格;

2.7 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价 64 万元(税率 13%),投标报价高

于最高投标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2.8 主油缸油泵推荐品牌:长源、宇创、塞纳瑞。

品牌的选择与认定:投标人在投标时应明确所选的厂家品牌产品。投标人所投产

品品牌可在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范围内选择一种;也可选择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为同一档次或不低于招标文件列明的品牌档次的产品。投标人拟选择推荐的厂家或品牌以外的产品,应满足招标文件中提出的技术标准和质量要求(须附产品详细的技术参数证明),并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3 日前由招标人书面同意并加盖公章。招标人同意书原件彩色扫描件必须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按重大偏差“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处理。

2.9 清单及相关参数(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要求)

标段 货物(标的)名称 数量 单位

二 压缩车 2 台

三、投标人资格

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有效

的企业营业执照、企业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材料);

3.2 未

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 企业

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 与采购货物相适应的资质、

资格等要求,须具备以下条件:

3.4.1 投标人所投车型必须已纳入中华人民共和

国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提供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

3.4.2 投标人具备类似业绩:

2022 年 12 月 1 日以来,投标人承担过

单项合同额 51 万元及以上类似业绩;

注:(1)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提供的供货合

同及发票彩色扫描件为准;时间、金额以发票显示为准。

(2)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必须能清晰的表明投标人名称、合同金额、合同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不能明示相关内容,则需提供采购方证明文件(明确采购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证明文件加盖采购方公章并将原件彩色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3.5 本项目要求授权代理人必须为项目负责人,不接受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以外的人员作为委托人参与投标过程中各环节的活动。拟报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劳动合同(有效期内)、2025 年 5 月至 2025 年10 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投标人确定的委托代理人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1)投标人(超过 3 年)、法定代表人(超过 5 年)、项目负责人(超过 5 年)无行贿犯罪记录;绝不出借挂靠资质、绝无串通投标等违法行为;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承诺内容包括: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请材料的真实性以及对违约责任做出书面承诺。(格式详见“投标人承诺书”)

(2)本项目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

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投标将被否决。 (3)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或“信用江苏”credit.jiangsu.gov.cn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4)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

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注:出借(挂靠)资质

行为认定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违法行为认定

查处管理办法的通知》(建市规【2019】1 号)等文件涉及“违法转包、分包、挂靠”等条款精神。

四、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第三章评

标办法)。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5 年 12 月 31 日至

2026 年 1 月 8 日;

5.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赣榆城发招标监管一体化平台(网址:

http://58.223.177.10:13000/portal),在线免费获取,本项目不接受现场报名,投标人自行登录平台进行投标报名(提醒:请投标申请人务必在规定截止时间前获取招标文件,否则将导致投标失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

间为:2026 年 1 月 21 日 10 时 00 分。

注: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模式,递

交投标文件地点为:在赣榆城发招标监管一体化平台递交 PDF 格式的投标文件(网址:http://58.223.177.10:13000/portal)。

七、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

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八、投标保证金要

8.1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 元)。

8.2 投标保

证金的形式:现金(转账、电汇、网银)(投标保证金具体递交要求以招标文件为准)。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 赣榆城发招标监管一体化平台、江

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上发布。

九、联系方式

人:连云港市沐

城环境有限公司

址: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和安大厦 1617

人:闫部长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华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 32-6

号东盛阳光大厦 B 座 2906 室

人:李工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连云港市城发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人: 连云港市沐城环境有限公司

址: 江苏省连云港市赣榆区青口镇和安大厦 1617

人: 闫部长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件:

招 标 代 理 机 构:江苏华兴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 32-6 号东盛阳光大厦 B 座 2906 室

人:李工

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

(盖章)

潜在客户预测
点击查看详情>
合作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