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能源集团徐圩盐场32MW渔光互补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
发布时间:
2025-12-26
发布于
江苏连云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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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能源集团徐圩盐场 32MW 渔光互补项目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320701-ZHJY-JSRHZH2*开通会员可解锁*-1)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一、招标条件

本连云港市能源集团徐圩盐场 32MW 渔光互补项目工程总承包(EPC)已由项目 审

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0252.32000000 万元,招标人为连云港市能源集团风劲投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总体规划建设规模交流侧额定容量为 32MW 的光伏发电项目,本期工程包

括光伏发电系统以及相应的配套并网设施。本项目采用固定式安装形式,并网发电系统以光伏子系统为单元,每个子系统安装 1 台箱式变压器,组成子系统-箱式变单元接线。新建 1 座升压站,新建 1 台 32MVA(110/35kV)升压主变,光伏区逆变升压后,经 35kV 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 35kV 配电装置。新建 1 座 35kV 配电装置舱、1座二层设备舱,设置一体化消防泵站。最终以 1 回 110kV 线路接入系统。本项目采用户外设备+预制舱式建设形式。。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连云港市能源集团徐圩盐场 32MW 渔光互补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连云港市能源集团徐圩盐场 32MW 渔光互补项目工程总承包(EPC):(1)设计单位具有: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施工单

位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本工程可采用联合体投标。如是联合体,

设计单位应作为联合体牵头人,且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员工。

3.3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选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有

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资格或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 B 类合格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3.1

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注:工程总承

包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含投标人分公司或投标人分支机构)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2025 年 6 月至 2025 年 11 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投标人确定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参与所投项目的开标、项目负责人答辩、评标答疑、异议投诉及标后实施过程,执行连建发【2025】181 号文。

3.3.2 项目负责人不

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出借挂靠资质。 3.3.3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4 投标人及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具

备其他要求:

3.3.4.1 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

认定标准: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至少 1 个交流侧单体容量规模为 32MW 及以上的集中式光伏工程总承包(EPC)业绩。

3.2.4.2 投标人业绩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认定标准: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 1 个交流侧单体容量规模为 32MW 及以上的集中式光伏工程总承包(EPC)业绩。

注:(1)提供中

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或由质监站颁发的并网意见书,三者缺一不可。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书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2)

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由质监站颁发的并网意见书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或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文件(加盖行政主管部门公章),并将原件扫描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

程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本次招标不接受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的类似业绩中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类似业绩认定的所有资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4)若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

仅认可参加本次投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业绩。类似业绩如为联合体须作为牵头人承担过。

(5)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业绩与投标人业绩不重复计取。

本项目

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 年 12 月 26 日 16 时 30 分到 2026 年 01 月 05 日 23 时 59 分获取方式:4.1 获取时间:2025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6 年 1 月 5 日;

4.2 获取

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 01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递交方式: 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6 年 01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开标地点: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七、其他

连云港市能源集团徐圩盐场 32MW 渔光互补项目

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连云港市能源集团徐圩盐场 32MW 渔光互补项目 已由连

云港市发展改革委以连发改备〔2025〕105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连云港市能源集团风劲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已落实,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采购、施工、验收、备案的工程总承包(EPC)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

2.1 项目名称:连云港市能源集团徐圩盐场 32MW 渔光互补项目工程总承包(EPC)

2.1.1 建设地点:连云港市连云经济开发区连云港市连云区烧香河及烧香支河交

叉口西南侧;

2.1.2 建设规模:总体规划建设规模交流侧额定容量为 32MW 的光伏

发电项目,本期工程包括光伏发电系统以及相应的配套并网设施。本项目采用固定式安装形式,并网发电系统以光伏子系统为单元,每个子系统安装 1 台箱式变压器,组成子系统-箱式变单元接线。新建 1 座升压站,新建 1 台 32MVA(110/35kV)升压主变,光伏区逆变升压后,经 35kV 集电线路接入升压站 35kV 配电装置。新建 1 座

35kV 配电装置舱、1 座二层设备舱,设置一体化消防泵站。最终以 1 回 110kV 线路接入系统。本项目采用户外设备+预制舱式建设形式。

2.1.3 最高投标限价:

10252.32 万元;其中:勘察设计费投标限价 100 万元。

注:投标人投标总限价、

分项报价均不得超过以上各最高投标限价,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2.1.4 工期要求:

180

日历天。

2.1.5 质量要求:合格。

具体为:

(1)工程设计质量标准:

必须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现行相关设计规范、标准、规定等要求,确保方案通过供电部门的批准及施工图通过图审部门的审查(包括各专项审查,如有)和有关部门组织的专家审查,设计单位负责施工图送审、对接、配合并按要求进行修改完善。

注:上述审查应根据相关规范规定,如需图审部门审查的,施工图须通过审查并

出具相应的合格证书文件,下同)。

(2)工程施工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及国

家、省、市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地方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最新规定。单位工程质量验收一次合格率 100%、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率 100%、并网一次性成功。

(3)物资采购质量标准:工程所有物资(设备、材料、构配件

等)采购质量须符合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合格率达到 100%。

2.2 招标范围:

完成连云港市能源集团徐圩盐场 32MW 渔光互补项目(拟采用固定式支架安装形式,直流侧总容量为 38.688MWp,交流侧总容量为 32MW,用地范围面积约为 613.14 亩)。涉及的所有勘察、设计(不含接入系统方案设计)、施工和设备材料采购安装、施工、检测、调试及试运行、培训、移交生产及质保期内的全部工作及其伴随服务(含发包人组织的开工仪式等),项目各类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部分开工手续、施工图纸报审、验收、并网等),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以及协调送出工程进度与光伏主体工程进度匹配等内容(送出工程协调及对外工程相关事项协调安排专人驻场服务)。即交钥匙工程(包勘察、包设计、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并网、包调试、包试验、包检查测试、包质检、包试运行、包消缺、包培训等合同约定全部内容和最终交付投产的承包方式)。

主要包括桩基施工、

支架与组件安装、逆变器安装、箱变安装、电缆敷设及电缆头制作、110kV 升压站、含送出工程协调相关工作、35kV 集电线路施工、鱼塘改造、施工道路改扩建、进站道路及伴随配套等,不含 110kV 送出线路。

2.2.1 永久工程的招标范围

1.勘察

和设计:招标范围内全部勘察、设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地形图测绘、工程地质勘察、地下管线探测、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编制、竣工图编制、配套效果图制作、编制固定资产清册等,负责初步设计审查等。

2.

设备及材料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逆变器、箱变、光伏支架及辅材、电缆、数据专线(站内数据上传集控中心)、监控设备、桥架、光纤等全部设备及材料的采购。提供备品备件及必需的工器具。

3.施工:招标范围内全部建筑安装工程施

工工作,涵盖从入场施工、并网发电到通过竣工验收。包括但不限于:进场道路、红线外临时道路加强、光伏发电厂区巡检道路施工、箱变基础及箱变安装、集电线路施工、桩基施工、护坡、光伏支架安装、组件安装、逆变器安装、电缆敷设、接地、光伏厂区围栏及大门、场地范围内试桩桩基、建筑物(构筑物等)拆除(如有)、视频监控、计算机监控及驱鸟设备安装等。基础设施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原有塘埂拆除、土方转运及回填、码头、鱼塘排水与注水、用电设施的拆除及恢复等,以及为实施上述工作所必需的其他设施拆除;临建设施的实施;包括为开展上述施工而与相关方(包含养殖户等)进行的协调工作等。

4.调试与试运行:招标范围内的

检验、试验、单体调试及分系统试运行,负责升压站及送出工程整体系统联调及并网。负责升压站及送出工程完成符合江苏省电网公司调度要求的各项涉网试验,包含但不限于 110kV 升压站涉网试验(AGC 联调测试、AVC 联调测试、SVG 性能测试、

并网点电能质量)、一次调频试验(一次调频站端静态试验、一次调频站端动态试验、一次调频调度端在线试验、新能源电磁暂态和机电暂态建模)、单机建模(新能源场站建模、并网强度计算)、继电保护定值整定计算(110kV 升压站整定)等。

5.专题报告及行政手续办理:负责基础设施改造并通过相关部门验收,负责办理

本项目涉及的所有专题报告及行政手续办理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电力质监注册及电力质监工作、电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备案,建设手续、临时用地手续、稳评报告、安全预评价、安全设施设计、应急预案、职业病预评价、职业病设计专篇等具体详见发包人要求。

6.专项验收:包含但不限于防雷、消防、防洪、安全、

环保、水保、维稳、职业健康、档案验收等专项的具体实施并通过验收,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及发包人要求。负责办理本工程并网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发电业务许可证、商运证明及供电公司、并网调度协议、购售电合同、供用电合同、监管机构要求的其他全部手续等。 2.2.2 临时工程的招标范围

负责设计和集中建设本项目的

现场临时办公场所,包含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跟踪审核单位的临时办公场所;并负责临时办公场所的相关手续办理、搭建、维护、安保、保洁、后续拆除,临时道路建设等工作。

2.2.3 其他:项目建设手续办理、各类报审服务(不限于:施工许

可、规划许可、初步设计、施工图纸等),并通过相关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并网发电等内容,即交钥匙工程(包勘察、包设计、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调试、包试验、包检查测试、包试运行、包消缺、包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的承包方式)(后期配合运维施工单位并提供相关数据端口)。

注:

招标人保留因政府政策性调整或规划调整等原因对上述所列招标内容做调整的权利,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招标人的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 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当同时具有以下工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或者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

(1)设计单位

具有: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施工单位具有:电力工程施工

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同时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本工程可采用联合体投标。如是联合体,设计单位应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且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是联合体牵头人的企业员工。 3.3 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选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发输变电)资格或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 B类合格证;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3.3.1 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注: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

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含投标人分公司或投标人分支机构)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2025 年 6 月至 2025 年 11 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投标人确定的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亲自参与所投项目的开标、项目负责人答辩、评标答疑、异议投诉及标后实施过程,执行连建发【2025】181 号文。 3.3.2 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出借挂靠资质。 3.3.3 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3.4 投标人及拟派总

承包项目经理应具备其他要求:

3.3.4.1 投标人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认定标准: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至少 1 个交流侧单体容量规模为 32MW 及以上的集中式光伏工程总承包(EPC)业绩。

3.2.4.2 投标人业绩要求:

类似工程业绩认定标

准: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 1 个交流侧单体容量规模为 32MW 及以上的集中式光伏工程总承包(EPC)业绩。

注:(1)提

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或由质监站颁发的并网意见书,三者缺一不可。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书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2)提

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项目负责人姓名、工程规模、合同价款、工程内容、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证明或由质监站颁发的并网意见书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加盖建设单位公章)或行政主管部门证明文件(加盖行政主管部门公章),并将原件扫描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予认可。

(3)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不是

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作为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工程业绩。本次招标不接受项目负责人承担过的类似业绩中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类似业绩认定的所有资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4)若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仅认可参加本次投

标联合体牵头人承担过的业绩。类似业绩如为联合体须作为牵头人承担过。

(5)

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业绩与投标人业绩不重复计取。

3.4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

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工程

总承包招标的投标人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全过程工程咨询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或者与前述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关联单位;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5)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

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6)

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7)投标人近 3 年内有行贿犯罪

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 5 年的。 3.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5.1 本工程执行“江苏省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连云港市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通报文件精神,凡是出现在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的投标单位和项目经理,且未解禁的则判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3.5.2 本工程招标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建市规(2019)12 号执行:投标企业及总承包项目经理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总承包项目经理(项

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可参照招标文件格式)。

3.5.3 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25】182 号文,要求投标企业自行承诺

无借牌挂靠行为,投标人自行承诺后并不解除招标人对其进行查询和经济法律责任(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承诺书)。投标人标中、标后被发现存在挂靠行为,将被取消投标或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合同解除及清除出场,一切损失自行承担。

3.5.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总

承包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函【2018】17 号文。承诺书必须反映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格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承诺书)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映投标人(3 年内)、法定代表

人(5 年内)、总承包项目负责人(5 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3.5.5 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投标单位

拟报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参与投标的投标人(含投标人分公司或投标人分支机构)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2025 年 6 月至 2025 年11 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或社保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没有加盖社保部门公章或电子专用章的,均不予以认可。项目负责人若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5.6

本工程执行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的公告》([2018]第 6 号)、苏建招办[2022]2 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所投资质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不处在不合格状态。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5.7 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 号文《关于在公共资

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注: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均须符合 3.4.6、3.4.7 规定及要求。 3.5.8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情形。 3.6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

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申请人为联合体的,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与其他单位组建新的联合体申请人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当具备与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分工相适应的资质和能力;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5)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担保的,应当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

合体牵头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担保。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的投标保证担保,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

4. 招标文件的获取(如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

方下载完成)

4.1 获取时间:2025 年 12 月 26 日至 2026 年 1 月 5 日;

4.2 获取

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4.3 招标文件售价 0 元。

4.4 潜在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随时查看“连云港

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中有关该工程招标文件的答疑和相关内容。否则,由此引起的投标损失自负。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能够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并不

代表资格审查合格,招标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标准和方法进行资格审查。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

时间:2026 年 1 月 27 日 09 时 00 分。(北京时间)

5.2 本工程采用不见面开标交

易模式,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

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具体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如是联合体

投标,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2)企业资质证书;(如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

员均需提供) (3)安全生产许可证;(按公告要求仅施工单位需提供此项) (4)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相关证明材料(职称证书或注册证书、社保证明、类似业绩

等证明材料)

注:项目负责人若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

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5)联合体协议(若是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提供,格式自拟,双方盖章签字生效); (6)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

(9)投标人

承诺书(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格式详见投标文件格式);

(10)

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11)缴纳保证金凭证或证明材料(如为联合体,由联合体

牵头人提供);

注:上述证明材料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供。

7. 评标方法:综合评

估法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且招标采用两阶段开标、评标。开标、评标活动

分两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评标委员会先评审方案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资料部

分,对方案设计文件及资格审查(实行资格后审)资料进行评审。在设计文件(合格分 15 分及以上)及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中,选择方案设计文件得分汇总排前 5名的投标人才能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方案设计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少于 5名的,全部进入第二阶段开标、评标,方案设计文件合格的投标人少于 3 名的,由评标委员会判断是否具有竞争性,判定是否进入第二阶段评审。

分值构成

(总

分 100 分) 方案设计文件:25 分

工程总承包报价:60 分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5

项目管理机构:4 分

类似工程业绩:6 分

序号 评分项 评分因素 (偏差率)

评分标准

1 方案设计文件

(25 分) 1)方案设计

说明(3 分) 1.方案设计说

明对项目解读充分,理解深刻,分析准确,技术创新。(1 分)

2.方案设计各项主

要技术指标是否满足招标人功能需求。(1 分)

3.方案设计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设

计规范和标准要求。(1 分)

2)方案设计

文件(16 分) 1.光伏电站设施总体

设计、接入系统方案安全、可靠、经济,总平面布置优化合理。(4 分)

2.二次系

统设计及设备配置选型,无功配置合理、可靠且内容全面、措施有力。(3 分)

3.

主设备选型合理、可靠、先进,且方案合理、具有操作性。例如:选用 400kW 以上组串式逆变器优化项目整体设计方案。(4 分)

4.防台、防雷、防腐、防水设计及

消防设计全面、合理。(2 分)

5.光伏电站数字化应用方案、光伏电站安全性设计

及实施方案、根据工程特点提出的其他可实施的工程创新。(3 分)

3)设计质量

及进度保障措施

(2 分) 1.对设计质量保证措施的内容进行评分;(1 分)

2.对

设计进度保证措施的内容进行评分。(1 分)

4)设计重点、难点分析及对策和措

施(2 分) 1.对设计本项目的重点、难点进行全面分析、并对工作重点、难点有具体的解决方案和措施的内容进行评分。(2 分)

5)设计深度

(2 分) 方案设计

文件需满足国家规范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深度要求,根据方案设计深度打分(0-2 分)

注:本项可视设计深度符合程度在 0~2 分之间酌情打分

2 工程总承包报价 (60

分) 报价评审(工程总承包范围内的所有费用)

(60 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

标价进行算术平均,该平均值乘(1-下浮数值)为评标基准价,下浮数值在 3%、3.5%、4%、4.5%中开标时随机抽取。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扣 0.1 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扣 0.6 分。

偏离不足 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

分。

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

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 说明:1)评标价指经澄清、补正和修正算术计算错误的投标报价;

2)有效投标文件是指未

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3 项目管理组织方案

(5 分) 1)总体

概述(1 分) 对工程总承包的总体设想、组织形式、各项管理目标及控制措施、设计与采购和施工的协调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2)质量及进度计划和措施(1 分) 对

工程质量及进度计划和保障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3)材料设备采购计划(1 分) 对采购计划、采购程序、质量保证、管理措施等内容进行评分。

4)施工资源投入计

划(1 分) 对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进行评分。

5)专业工程配合措施及保

障(1 分) 对各专业工程相互配合措施及保障内容进行评分。

4 项目管理

机构

(4 分) (1)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且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施工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 证),且具备高级以上(含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3)技术负责人: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机电工程专业),且具备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4)安全负责人:具

有(建筑施工安全类或其他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且具备高级以上(含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5)质量负责人:具有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或机电

工程专业),且具备高级以上(含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6)造价负责人:具有一级注

册造价师(土木建筑工程或安装专业)(旧版注册证书为造价工程师证书,不分等级),且具备高级以上(含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注:(1)投标人项目组成员符合以上全

部要求得 4 分;符合前 3 项的得 2 分;其余不得分。上述人员之间不得相互兼任,如出现兼任,则不得分。 (2)上述必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提供社保缴纳凭证(须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社保缴纳时间为 2025 年 6月-2025 年 11 月。若为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军事管理等部门从事工程设计、施工的技术人员不能提供社保缴纳证明的,由所在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提供注册证书(有效期内)、职称证书、社保等证明材料原件扫描

件至投标文件中,否则不得分。

5 类似工程业绩

(6 分) 除资格审查业绩外,

投标人 2022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具有 1 个单体容量规模为 32MW及以上的集中式光伏工程总承包(EPC)工程业绩每个得 2 分,最高得 6 分。

注:

①提供中标通知书(招标工程提供)、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书或由质监站颁发的并网意见书,三者缺一不可。业绩认定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书时间为准,竣工验收证明须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共同盖章,否则不予认可。

提供的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地表明类似工程的投标人名称、工程规模、工程内容、合同金额、项目负责人、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连云港市连云区经济发展局

九、联系方式

人: 连云港市能源集团风劲投资有限公司

址: 连云港市海州区花果山大道 109 号

人: 孙工

话: *开通会员可解锁*

件: 649860234@qq.com

招 标 代 理 机 构:江苏仁禾中衡工程咨询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地

址:连云港市解放东路 138 号

人:*开通会员可解锁*

话:许工

件:649860234@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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