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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 选 编 号: YT-BX-2025-05
| 第一章 比选公告 | |
|---|---|
| 第二章 比选申请须知…………………………………………………………………………………………………………………………………………………………………………………………………………………………………………………………………………………………………………………………………………………………………………………………………………………………………………………… | |
| 第三章 评审办法………………………………………………………………………………………………………………………………………………………………………………………………………………………………………………………………………………………………………………………………………………………………………………………………………………………………………………………… | |
|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
| 第五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工程量清单 | |
| 第六章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 |
(比选编号:YT-BX-2025-05)
本项目现通过比选方式选择和确定中选人(承包人),诚邀符合 资格条件的潜在申请人参与本项目的比选。
一、比选人及业主单位
1. 比选人:四川川投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川投电 力)
2. 项目业主:四川玉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玉田电厂")
本项目由比选人作为代表进行公开比选,中选人将与项目业主签 订项目合同。
二、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玉田电厂大坝金属结构修复项目。
2.项目地点:甘洛县。
3. 项目工期:总工期 62日历天,右区(两道冲沙闸工作门底坎 及检修门门槽、底坎预埋件更换)工期10日历天,左区(三道泄洪 闸工作门底坎及检修门门槽、底坎预埋件更换)工期17日历天,合 计工期27日历天;检修门槽处理完后利用检修门挡水再开展 5 道弧 形闸门缺陷处理,单台7天,工期35日历天。(注:大坝水工建筑 物修复项目工期为41天,修复完成后水库蓄水发电,金结项目后续 工作可利用检修门挡水继续实施)。
预计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工,具体实际以电厂实际通知为准。
4. 项目内容:电厂五道泄洪冲沙闸工作门均存在外观质量不合格 现象(错边、漏焊、成型不良、未焊满),存在闸门变形风险,同时,
检修闸门门槽也存在扭曲变形情况,为确保运行安全,需进行修复处 理。详见发包文件(技术部分)。
5. 发包方式:综合单价承包。
6. 建设资金:企业自筹,已落实。
7.中选人确定标准: 详见比选文件
三、比选范围(合同段划分):1 个合同段。
四、现场踏勘:
(1)本项目不组织现场踏勘,由比选申请人自行决定是否进行;
(2)如需现场踏勘,请比选申请人在报价截止日前2天联系技 术人员(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现场技术人员为踏勘提供便利 条件。比选申请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比选申请人自行负责在 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业主方在踏勘现场中介绍 的场地和相关周边环境情况,供比选申请人在编制报价文件时参考, 采购人不对比选申请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五、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 信誉要求:
(1)比选申请人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报价人需附网站查询截 图):
(2) 比 选 申 请 人 在 " 国 家 企 业 信 用 信 息 公 示 系 统 (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报价人需附网 站查询截图)。
3. 资质要求: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 业绩要求:近 5年应至少具有 1个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类
仪项目业绩是指:中型(总装机容量50MW)及以上水电站大坝金属 结构检修业绩)(要求提供合同第一页和签字页,否则不予采纳)
5. 财务要求:提交最近_2_个会计年度(2023年、2024年)经合 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其中现金流量表列示的"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大于该项 目的最高限价),或 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公司视情况提供 最近一个年度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6.其他要求: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与本公司一致的社保证明。
六、报名时间及要求
请有意参加本项目比选的潜在申请人,于 2025年 12月 25日至 *开通会员可解锁* 17:00 前,登陆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网 址:https://www.tfygcgfw.com)报名并下载比选文件,比选人不提 供比选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七、比选保证金:
1. 比选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2. 比选保证金须按照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规定进行缴纳、退 不。
八、比选申请文件的递交
1.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比选时间):*开通会员可解锁* 下午14:00 时。
2.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成都市武侯区临江西路1号四川能源 大厦 1909 室。
3.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 能。
九、比选公告发布媒介
本比选公告的发布媒介为:
川投能源官网(www.ctny.com.cn)、
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www.tfygcgfw.com)。
比选人(全称):四川川投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地 联 系 人:雷女士 -------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四川川投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राम 列 内容 |
|---|---|---|
| 1.1.1 | 比选人 | 比 选 人:四川川投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 业主单位:四川玉田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 ||
| 联系人:雷女十 | ||
| 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业主单位简介: | ||
| 玉田电厂位于甘洛县和越西县境内,拦河坝为混凝土闸坝, | ||
| 位于尼日河花果山铁路桥下游520m处。 | ||
| 间、泄洪闸、泄洪冲沙闸检修门、排污闸、进水口事故检修 | ||
| 门。 | ||
| 1.1.2 | 项目名称 | 玉田电厂大坝金属结构修复项目 |
| 1.1.3 | 建设地点 | 甘洛县 |
| 1.1.4 | 工程内容 | 电厂五道泄洪冲沙闸工作门均存在外观质量不合格现象(错 |
| 边、漏焊、成型不良、未焊满)_存在闸门变形风险,同时, | ||
| 检修间门门槽也存在扭曲变形情况,为确保运行安全,需进 | ||
| 行修复处理。详见发包文件(技术部分)。 | ||
| 1.3.1 | 比选范围(合同段划 | 本项目比选范围(合同段划分)为: |
| 分) | 共_1_个合同段;具体详见本项目工程量清单 | |
| 总工期62日历天,右区(两道冲沙闸工作门底坎及检 | ||
| 修门门槽、底坎预埋件更换)工期10日历天,左区(三道 | ||
| 泄洪闸工作门底坎及检修门门槽、底坎预埋件更换)工期 | ||
| 17日历天,合计工期27日历天;检修门槽处理完后利用检 | ||
| 1.3.2 | 计划工期 | 修门挡水再开展5道弧形闸门缺陷处理,单台7天,工期 |
| 35 日历天。(注:大坝水工建筑物修复项目工期为41天, | ||
| 修复完成后水库蓄水发电,金结项目后续工作可利用检修门 | ||
| 挡水继续实施)。 | ||
| 预计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工,具体实际以电厂实际通知为准。 | ||
| 1.4.1.1 | 资质条件 | 1.一般要求: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
| 2.信誉要求:(1)比选申请人未在"信用中国"中列 | ||
| 入 重 大 税 收 违 法 案 件 当 事 人 名 单 ( 网 址 : | ||
|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比选申请人需附网站查询截 | ||
| 图);(2)比选申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 | ||
| 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比选申请人需附网站查询截图)。 | ||
| 3.资质要求:水工金属结构制作与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 | ||
| 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 ||
| 1.4.1.2 | 财务要求 | 参选人应提交最近 2 个会计年度(2023年、2024年) |
| 经合法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 |
| 量表、利润表,其中现金流量表列示的"销售商品、提供劳 | ||
|---|---|---|
| 务收到的现金"大于该项目的最高限价》,或银行出具的资 | ||
| 信证明。(新成立公司视情况提供最近一个年度经合法中介 | ||
| 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 ||
| 1.4.1.3 | 业绩要求 | 近 1 年应至少具有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 |
| 中型(总装机容量50MW)及以上水电站大坝金属结构检修 | ||
| 业绩)(要求提供合同第一页和签字页,否则不予采纳) | ||
| 1.4.1.5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与本公司一致的社保证明 |
| 1.4.1.6 | 其他主要人员 | |
| 1.4.1.7 | 其他要求 | / |
| 1.4.2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选 | 区 不接受 |
| 接受 | ||
| 注:本项为单项选择。 | ||
| 1.9 | 现场腾期 | 团 不组织。本工程不组织统一踏勘,由比选申请人自行决定 |
| 是否踏勘。联系电话:*开通会员可解锁*。 | ||
| 组织。 | ||
| 注:本项为单项选择 | ||
| 2.2.2 | 投选截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00分 |
| 3.2.3 | 投选最高限价 | |
| 没有 团 有,投选最高限价 *开通会员可解锁*元(含税;含3%暂列金并据 | ||
| 实发生、结算) | ||
| 超出最高限价的,将作为废标处理。 | ||
| 3.4.1 | 比选保证金 | □ 不要求比选申请人提交比选保证金。 |
| 团 要求比选申请人提交比选保证金。比选保证金的金额: | ||
| 5000元(小写),伍仟元整(大写) | ||
| 1. 比选保证金须按照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规定进行缴 | ||
| 纳。 | ||
| 2. 比选申请人应将已缴纳比选保证金的凭证复印并加盖公 | ||
| 章后装入比选申请文件。 | ||
| 3.4.3 | 比选保证金的遗迹 | □ 不适用(不要求比选申请人提交比选保证金的) |
| 团 比选保证金的退还,按照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规定执 | ||
| 行。 | ||
| 3.5.2 | "近年财务状况表" | 近 2 年(2023年、2024年) |
| 年份要求 | 注:1 需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依据审计准则审计的 | |
| 财务会计报表的复印件(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 | ||
| 润表),投标人可不附财务表附注说明; | ||
| 2 没有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时可不填写和提供。 | ||
| 3.5.3 |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 | 近 5年(2020年 12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 |
| 目情况表"年份要求 | 注:没有要求时不填写。 |
| 3.7.3 | 签字、盖章要求 | (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 |
|---|---|---|
| 本人亲笔手写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 | ||
| 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签; | ||
| (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比选申请人(法定名称) | ||
| 章(鲜章),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意、投选专用 | ||
| 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 ||
| (3)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地方,法定代 | ||
| 表人亲自投选而不委托代理人投选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 | ||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选的,由委托代理人签字。 | ||
| 3.7.5 | 比选申请文件正、副 | 1. 比选申请文件正本_1 份,副本 0 份,并应提供正本的 |
| 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 电子文档载体 1 份(U盘;电子文档为已签字、盖章的纸 | |
| 质版报价文件扫描件(PDF 格式)。) | ||
| 2. 比选申请文件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 | ||
| 或"副本"的字样。 | ||
| 4.1.2 | 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 | 封套上应写明: |
| 玉田电厂大坝金属结构修复项目比选申请文件 | ||
| 比选申请人名称: | ||
| 4.2.1 | 在 *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00分前不得开启 | |
|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 止时间 | *开通会员可解锁*14时00分 | |
| 4.2.2 | 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 | |
| 点 | 成都市武侯区临江西路1号四川能源大厦 1909 室 | |
| 4.2.3 | 是否退还比选申请文 | |
| 作 | な | |
| 5.1 | 比选时间和地点 | 1. 同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比选申请文件递交地点; |
| 2. 现场递交,不接受除现场递交外的所有其他递交方式。 | ||
| 6.3.1 | 评审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
| 最低评标价法 | ||
| (详见第三章"比选评审办法") | ||
| 6.3.3 | 评审小组推荐中选候 | 推荐的中选候选人数:3 (1~3 名) |
| 选人的人数 | 注:推荐的中选候选人数限定在 1 至 3 人。 | |
| 7.1 | 中选候选人公示媒介 | |
| 及期限 | 1. 公示媒介为: | |
| 川投能源官网(www.ctny.com.cn) 天府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www.tfygcgfw.com) | ||
| 2. 公示期限为:3个工作日。 | ||
| 7.5 | 中选通知 | 比选人确定中选人后的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选人 |
| 发出中选通知书,同时将中选结果通知未中选的比选申请 | ||
| 7.6 |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人。 |
| 团 不补偿 □ 补偿,补偿标准: | ||
| 注:本项为单项选择 | ||
| 7.7 | 履约保证金 | (1)履约保证金=中选合同金额的 10_%(根据中华人 |
| 民共和国招标投选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规定:履约保证金 | ||
|---|---|---|
| 不得超过中选合同金额的 10%) | ||
| (2) 履约保证金必须通过中选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转 | ||
| 账方式缴纳。 | ||
| (3)履约保证金递交时间: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的3 | ||
| 个工作日内,合同签订前。 | ||
| (4) 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合同履约完毕或工程竣工验 | ||
| 收、移交完成后退还。 | ||
| 比选人账户信息如下: | ||
| 名:四川川投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I | ||
| 开户银行:建行成都新华支行 | ||
| 账 号: 5100 1870 8360 5037 2931 | ||
| 7.8.1 | 签订合同期限 | 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 |
| 10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
| 10. 1 | 中选价 | 以中选的比选申请人在比选申请函中的比选申请总价为准。 |
| 比选评审价不作为中选价:无论是采用综合评分法还是经评 | ||
| 审的最低投选价法等,都不保证报价最低的比选申请人中 | ||
| 选,也不解释原因。 | ||
| 10.2 | 建设资金拨付 | (1)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20%,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提 |
| 交付款申请后 10个工作日内支付。 | ||
| (2) 进度款: 元 | ||
| (3)完工款:项目完成,乙方提交全额发票、付款申请及 | ||
| 验收合格证明后,甲方支付至结算总价的 97%。乙方应当提 | ||
| 交付款申请、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乙方逾期 | ||
| 提供发票的,甲方付款时间顺延,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 | ||
| 不得以此为由迟延或拒绝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 | ||
| (4)质保金:剩余3%留作质保金,若质保期内无问题,则 | ||
| 待质保期一年期满后无息支付给乙方,质保期以甲方书面验 | ||
| 收合格之日起算。在质保期内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履行维修 | ||
| 义务,目质保期内维修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若 | ||
| 乙方在质保期内未能按照甲方要求履行维修义务、拒绝履行 | ||
| 维修义务或维修后仍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委托其它 | ||
| 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 | ||
| 质保金中扣除。 | ||
| 10. 3 | 合同履行过程中物价 | 不调整 |
| 波动引起的价格调整 | ||
| 10.4 | 比选申请文件的真实 | 比选申请人所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 |
| 做要求 | 应真实可信,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 | |
| 比选申请人声明不存在限制投选情形但被发现存在限制投 | ||
| 选情形的,构成隐瞒,属于虚假投选行为。 | ||
| 如比选申请文件存在虚假,在比选评审阶段,比选评审小组 | ||
| 应将该比选申请文件作废标处理;中选候选人确定后发现 | ||
| 的,比选人可以取消中选候选人或中选资格。 |
附表一:比选开标记录表
比选开标时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 -_ 分
| 류 응 | 比选申请人名称 | 密封 情況。 | 报价情况(元) | 报价确认签名 | 备注 |
|---|---|---|---|---|---|
| ﻠ | |||||
| 2 | |||||
| 3 | |||||
| 4 | |||||
| 5 | |||||
| 6 | |||||
| 7 | |||||
| 8 | |||||
| 9 | |||||
| 10 | |||||
| 本项目最高限价为:*开通会员可解锁*元(含税)大写:壹佰捌拾武万贰仟叁佰零叁元整。 最高限价 超出最高限价的,将作为废标处理。 | |||||
注:"报价确认签名"栏需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进行签字确认。
比选监督人:
现场工作人员:_
_年__月___日
附表二:中选通知书
| 致: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选人名称): | |
|---|---|---|
| 你方于 | ||
| 【 】 【 (项目名称)比选申请文件已 | ||
| 被我方接受,被确定为中选人。 | ||
| 中选价: | ------------------------------------------------------------------------------------------------------------------------------------------------------------------------------ | |
| 工 | 期: 一 一 一 一 一 一 日 历天。 | |
| 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 ____________(姓名)。 | ||
| 请你方在接到本通知书后的 | ||
| (指定地点)与我方签定施工承包合同,在此之前按比选文件第二章 | ||
| "比选申请人须知"第 7.7款规定向我方提交履约担保。 | ||
| 特此通知。 | ||
比选人:_四川川投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盖単位章 )
__年___月___ 日
附表三:中选结果通知书
致: __________________(未中选人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中选人名称)于___________(比 选日期)所递交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项目 名称)比选申请文件,确定_______________(中选人名称)为中 选人。
感谢你单位对我们工作的大力支持!
比选人:四川川投电力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盖单位章)
___ 年___ 月__ 日
1.1.1 比选人: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2 招标项目名称: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3 建设地点;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1.4工程内容;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2.1 资金来源:项目业主自筹。
1.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2 计划工期: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3.3 质量要求:符合 比选文件第二卷技术文件的标准和要求_标准,并一 次性验收合格。
1.4.1 比选申请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4.1.1 资质条件: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 4. 1. 2 财务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4.1.3 业绩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4.1.4信誉要求:
(1)比选申请人未在"信用中国"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网 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比选申请人需附网站查询截图)
(2)比选申请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比 选申请人需附网站查询截图);
1.4.1.5项目经理资格: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4.1.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4.1.7其他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4.2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选: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选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 和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 联合体各方应按比选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 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选项目向比选人承担连带责任;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
等级:
(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 选,否则各相关投选均无效。
1.4.3 限制投选的情形: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标段的监理人:
(4) 为本标段的代建人;
(5) 为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
(6)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7)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
(8)与本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
(9)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0)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选资格;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导致可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进入清算程序,或被 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选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应以有 关行政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文件为依据),具体年份要求见比选申请 人须知前附表。
(13)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 人,不得参加投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选法实施条例释义》(国家发 展和改革委员会法规司、国务院法制办公室财金司、监察部执法监察司编著)释 义,没有一概禁止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参与投选。即 使比选申请人与比选人存在某种"利害关系",但如果招投选活动依法进行、程 序规范,该"利害关系"并不影响其公正性的,就可以参加投选;
(14)有下列情形之一,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选: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
2)存在控股、管理(隶属)关系的不同单位。
(15)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 信企业名单;
(1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17)在最近三年内比选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 人有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投选时不需单独提供查询
结果)的;具体年份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18)法律法规或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1.5 费用承担:比选申请人准备和参加投选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选活动的各方应对比选文件和比选申请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 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选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 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比选人按比选申请人须 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比选申请人踏勘项目现场。
1.9.2 比选申请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比选人的原因外,比选申请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 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比选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比选 申请人在编制比选申请文件时参考,比选人不对比选申请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 策负责。
1.10 投选预备会:不召开
1.11 分包:不允许
1.12 偏离:允许正偏离
ัว 比选文件
2.1 比选文件的组成
本比选文件包括:
(1) 招标公告;
(2)比选申请人须知;
(3)评审办法;
(4) 合同条款及格式;
(5)工程量清单;
(6) 图纸(若有);
(7) 技术标准和要求;
(8)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9)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
(10) 补遗、澄清等相关文件(若有)
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比选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 构成比选文件的组成部分。
2.2.1 比选申请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比选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 件不全,应及时向比选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比选开标截止时间 3 天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 同),要求比选人对比选文件予以澄清。
2.2.2 比选文件的澄清将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人, 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 投选截止时间不足_3个工作日,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比选申请文件编制的,将相 应延长投选截止时间。
2.2.3 比选申请人在收到澄清后24 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人,确认 已收到该澄清。
2.3.1 比选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比选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比选文件的比 选申请人。但如果修改比选文件的时间距投选截止时间不足_3_个工作日,并且 修改内容影响比选申请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选截止时间。
2.3.2 比选申请人收到修改内容后 24_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人,确 认已收到该修改。
3.1.1 比选申请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1) 投选函及投选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3)联合体协议书;
(4) 比选保证金;
(5)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6)施工组织设计;
(7)项目管理机构;
(8)拟分包项目情况表(若允许);
(9)资格审查资料;
(10)比选申请文件真实性和不存在限制投选情形的声明。
3.1.2 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选的,或比选申请人没有
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
3.2.1 比选申请人应按第五章"设计技术要求"的要求填写相应表格。
3.2.2 比选申请人在投选截止时间前修改投选函中的比选申请报价总额,应 同时修改"已标价工程量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比选申请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 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
3.2.3 比选人设有投选最高限价的,比选申请人的比选申请报价不得超过投 选最高限价,投选最高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 比选申请报价的其他要求:(1)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即:比选申 请报价文件(包括投选函)中的任何单价、合价或总价,不论其大写金额或小写 金额均只能有一个,任何有选择和保留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小数点后四舍五入的 除外);(2)比选申请人的报价,应是完成本须知和合同条款上所列服务范围 的全部。包含了所必须的所有成本费用和中选人应承担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仅 限于必要资料、办公、交通、保险、人员、差旅、税费、会务费、各阶段成果文 件的编制费、文本印刷费以及售后服务费用、全过程的管理费用等一切费用。
3.3.1 从比选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日起90天;中选签订合同者,有效期随合 同:未中选者,到期自动失效。在比选申请有效期内,比选申请人撤销或修改其 比洗申请文件的,应承担比选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选有效期的,比选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比 选申请人延长投选有效期。比选申请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比选保证金的 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比选申请文件;比选申请人拒绝延长 的,其投选失效,但比选申请人有权收回其比选保证金。
3.4.1 比选申请人在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同时,应按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令额、形式和第六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规定的比选保证金格式递交比 选保证金,并作为其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选的,其比选保证金由 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以现金或现金支票等形式 提交比选保证金的,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以银行保函形式提交的,应当由基 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若基本账户银行不能开具,可由该银行系统内其他支行及 以上银行出具。采用除现金以外的其他形式提交比选保证金的应合法、真实、有 效,比选申请人应承诺授权比选人到出具凭据的相关单位核查其真实性和有效 生。
3.4.2 比选申请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比选保证金的,其比选申
请文件作否决投选处理。
3.4.3 比选保证金的退还,按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 报名但未提交比选申请文件的将不予退还保证金。
(2)比选申请人在投选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比选申请文件;
(3)中选人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天内,无正当理由不与比选人订 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比选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 约保证金;
(4) 不按照比选文件、中选人的比选申请文件、中选通知书的要求与比选 人签订合同的:
(5)比选申请人在投选活动中串通投选、弄虚作假的,比选保证金也不予 退还。
3.5.1 "比选申请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比选申请人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 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如需)等资料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3.5.2 "近年财务状况表"具体年份要求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3.5.3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类似项目具体年份及要求见比选申请 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3.5.4 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选的,本章第 3.5.1 项至 第 3.5.4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3.7.1 比选申请文件应按第六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 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选函附录在满足比选文 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比选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比选人的承诺。
(1) 不得对比选文件格式中的内容进行改变原意或影响投选实质性的删减 或修改。
(2)比选申请人可以在格式内容之外另行说明和增加相关内容,作为比选 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另行说明或自行增加的内容、以及按比选申请文件格式在 空格(下划线)由比选申请人填写的内容,不得与比选文件的强制性审查标准和 禁止性规定相抵触。
(3)按比选申请文件格式在空格(下划线)由比选申请人填写的内容,确 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可以在空格中用"/"标示,也可以不填(空白)。
(4) 比选申请文件应对比选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实质性 响应,并且实质性响应的内容不得互相矛盾。
(5)比选申请文件应内容完整,字迹清晰可辨。比选申请文件(不包括所 附证明材料)字迹或印章模糊导致无法确认关键技术方案、关键工期、关键工程 质量保证措施、投选价格的,应作否决投选处理。
(6)比选申请文件所附证明材料应内容完整并清晰可辨。其中所附"比选 申请人须知"第3.5.1项至第3.5.4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内容不完整或字迹、 印章模糊的,评审小组应要求比选申请人提供原件核验,核验按第三章"评审办 法"的要求办理,比选申请人准备上述证明和证件的原件备评审小组核验。
3.7.2 比选申请文件应当对比选文件有关工期、投选有效期、质量要求、技 术标准和要求、招标范围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 比选申请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 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纸质比选申请文件 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纸质比选申请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 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 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
(1)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本人亲笔手写签 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等)代替,也不得由他人代 公:
(2)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比选申请人(法定名称)章(鲜章), 不得使用专用印章(如经济合同章、投选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3)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地方,法定代表人亲自投选而 不委托代理人投选的,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投选的, 由委托代理人签字。
3.7.4 比选申请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当副本 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7.5 比选申请文件的具体装订要求:
(1)比选申请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一律用 A4 复印纸(图、表及证件可以除 外)编制和复制;
(2)比选申请文件应采用粘贴方式左侧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 换的方式装订,不得有零散页;
(3)比选申请文件应严格按照目录次序装订;若同一册的内容较多,可装 订成若干分册,并在封面标明次序及册数;
(4) 比选申请文件中的证明、证件及附件等的复制件应集中紧附在相应正 文内容后面,并尽量与前面正文部分的顺序相对应;
(5)修改的比选申请文件的装订也应按本要求办理。
4. 投先
4.1 比选申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比选申请文件应当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比选申请 人单位章。
4.1.2 比选申请文件的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比选中 请文件,比选人将予以拒收。
4.2.1 比选申请人应在投选截止时间前递交比选申请文件。
4.2.2 比选申请人递交比选申请文件的地点: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4.2.3 除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比选申请人所递交的比选申请 文件不予退还。
4.2.4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比选申请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4.3 比选申请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选截止时间前,比选申请人可以修改或 撤回已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比选人。
4.3.2 比选申请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 章第 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比选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比选申请人出具 签收凭证。
4.3.3 修改的内容为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比选申请文件应按照本 章第 3 条、第 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比选人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选截止时间和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 定的地点公开比选,并邀请所有比选申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 加。
(1) 参会人员到场并签到。
(2)宣布评审原则、评审办法、评审纪律。评审小组所有成员须将个人通 讯设备统一交由现场监督人保管,在评审结束前不得擅自使用,并不得离开评审 现场。公司纪检监察人员负责比选活动的全过程监督。
(3)到场的比选申请人递交比选申请文件。
(4)开标。现场工作人员在纪检监察人员和比选申请人代表的监督下检查 比选申请文件密封情况并开标。
(5)报价确认(无需开展二次报价的项目适用):开标结束,各比选申请 人代表对各自比选申请报价进行确认签字。
(6) 初评。评审小组对比选申请人的资质、比选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 定比选申请人是否具有投选资格;对比选申请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比选文 件的实质性响应进行审查,以确定比选申请文件是否有效。
(7)详评。评审小组对资格审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比选申请文件,按比 选文件载明的评审办法对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详细评审,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 和建议。
(8) 澄清(必要时)。评审小组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对比选申请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的内容做出书面澄清或说明,并由其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但澄清或说 明不得超出比选申请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比选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9)比选谈判。评审小组所有成员可集中与单一比选申请人分别进行谈判。 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比选申请人的技术资料、 价格和其他信息。
(10)组织比选申请人进行二次报价(需开展二次报价项目适用)。评比结 束后,评审小组应当要求所有符合条件的比选申请人,按经评审确认的报价由高 到低的顺序,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第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完成后,评审小组集中 所有比选申请人对两次报价进行公布,并签字确认。
(11)签署评审报告。评审小组综合评审及第二次报价(如需)情况,按照 比选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选候选人,并形成书面评审报告。评审报告须经 全体评审人员签字。
(12)比选结束。
6.1 评审小组
6.1.1 比选评审小组由比选人负责组建。评审小组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含 5人)单数。
6.1.2 评审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比选人或比选申请人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与比选申请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选公正评审的;
(3) 曾因在招标、评审以及其他与招标投选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 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4)与比选申请人有其他利害关系。
6.2 评审原则: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1 评审小组应采用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评审办法,并按照第三 章"评审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比选申请文件进行评审。 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审依据。 6.3.2 开标后,评审小组对各比选申请文件的内容和格式的符合性进行全面审 查,并确认比选申请文件是否符合或实质上响应了比选文件的有关要求,只有实 质上响应了比选文件的比选申请文件才能被比选人接受。
就本条款而言,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比选申请文件,应该与比选文件的所有规 定、要求、条件、条款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或意见保留。所谓差异或意见保 留是指对本项目服务的范围、内容、质量标准及运用产生实质性影响;或者对合 同中规定的比选人的权力及比选申请人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而且纠正这种差 异或意见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比选申请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平 的影响。
如果比选申请文件实质上未响应比选文件的要求,比选人将予以拒绝,并且 不允许通过修正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意见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响应性的 申请文件。
6.3.3 评审完成后,评审小组应当向比选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和中选候选人 名单。评审小组推荐中选候选人的人数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7. 合同授予
7.1 中选候选人公示
比选人在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10个工作目内,按照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公示媒介和期限公示中选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_3 个工作日。
7.2 评审结果异议
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选候选人公 示期间提出。
比选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 暂停招标投选活动。
7.3 中选候选人履约能力审查
中选候选人的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存在违法行为,比选人认为可 能影响其履约能力的,将在发出中选通知书前提请原评审小组按照比选文件规定 的标准和方法进行审查确认。
7.4 定标:比选人按照比选评审小组推荐中选候选人的顺序确定中选人。
7.5 中选通知
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选有效期内,比选人以书面形式向中选人发出中 选通知书,同时将中选结果通知未中选的比选申请人。
比选人对符合比选文件规定的未中选人的技术成果进行补偿的,比选人将按 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标准给予经济补偿,未中选人在比选申请文件中声 明放弃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的除外。比选人将于中选通知书发出后 30 日内向未 中选人支付技术成果经济补偿费。
7.7.1 在签订合同前,中选人应按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形式、金额 和比选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比选人书面认可的履 约保证金格式向比选人提交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不得超过中选合同金额的 10%。联合体中选的,其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者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 交。
7.7.2 中选人不能按本章第 7.7.1 项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 选,其比选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比选保证金数额的,中选 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7.8.1 比选人和中选人应当在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的比选申请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签订合同期限内,根据比选文件和中选人的比选申请文件订立书面合 同。中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比选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 按照比选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比选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其比选保证 金不予退还:给比选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比选保证金数额的,中选人还应当对超过 部分予以赔偿。
7.8.2 发出中选通知书后,比选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在签订合同时 向中选人提出附加条件的,比选人向中选人退还比选保证金;给中选人造成损失 的,还应当赔偿损失。
7.8.3 联合体中选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比选人签订合同,就中选项 目向比选人承担连带责任。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8.1 重新招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比选人将重新招标:
(1)投选报名截止时间止,报名参加投选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少于 3个的; 投选截止时间止,比选申请人少于 3个的;
(2)经评审小组评审后否决所有投选的;
(3)发生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重新招标的情形。
重新招标后比选申请人仍少于 3 个或者所有投选被否决的。
比选人不得泄漏招标投选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比选申请人 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比选申请人不得相互串通投选或者与比选人串通投选,不得向比选人或者评 审小组成员行贿谋取中选,不得以他人名义投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 选;比选申请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审工作。
评审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露对比选申 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审 活动中,评审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 守,影响评审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审办法"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 和标准进行评审。
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 透露对比选申请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选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审有关的其他 情况。在评审活动中,与评审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审程序 正常进行。
9.5.1 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选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 10 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提出 书面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资料。
9.5.2 比选申请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比选文件、开标和评审结果提出投 诉的,应当按照比选申请人须知第 2.4 款、第 5.3 款和第 7.2 款的规定先向 比选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第9.5.1 项规定的期限内。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比选申请人须知前附表。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如有) | |||||
| 比选申请人名称 | 一致 | ||||
| 副本份数及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3.7.5项要求 | ||||
| 符合第八章"比选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和符合 | |||||
| 形式 | 比选申请文件格式 | 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 3.7.1、3.7.3 项 | |||
| 2.1.1 | 评审 | 要求 | |||
| 标准 | 联合体比选申请人 | 按比选文件规定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明确联合 | |||
| 体牵头人(如有) | |||||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即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 | |||||
| 报价唯一 | 人须知"第3.2.4项要求 | ||||
| 营业执照 | 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 ||||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如需) | ||||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1 项要求 | ||||
| 资格 评审 | 财务状况 | 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1 项要求 | |||
| 2.1.2 | 项目业绩 | 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1 项要求 | |||
| 标准 | 信誉 | 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1 项要求 | |||
| 主要人员 | 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1 项要求 | ||||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4.1 项要求 | ||||
| 投选要求 | 不存在第3.1.2项任何一种情形之 | ||||
| 投选内容 | 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 1.3.1 项规定 | ||||
| 工期 | 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 1.3.2 项规定 | ||||
| 同步 | 投选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 3.3.1 项规定 | |||
| 2.1.3 | 性评 | 比选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 | ||
| 审标 |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符合第五章"工程量清单"规定 | |||
| 准 | 技术标准和要求 | 符合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规定 | |||
| 最高限价 | 投选报价(修正价)不得超过第二章"比选申请 | ||||
| 人须知"第3.2.3项规定的最高限价 | |||||
| 2.1.4 | 否决 | 不符合 2.1.1、2.1.2、2.1.3项评审要求或依据 | |||
| 投选 | 3.1 款规定可否决其投选,其他情况不得否决其 | ||||
| 标准 | 投选。经过初步评审而未被否决的投选为有效投 | ||||
| 选,其报价为有效比选申请报价。 | |||||
| 条款号 | | | 条款内容 | 编列 内容 |
|---|---|---|
| 2.2.1 | 分值构成 (总分 100 分) | 评分分值构成: 商务评分:10分 | 报价评分:60 分 |
| 条款号 | | 条款内容 | 编列内容 |
|---|---|---|
| 技术指标及方案评分:30 | ||
| 评审基准价 | (1)有效比选申请人数量为5家或以下的:评审基准价采用 | |
| 所有有效比选申请总报价的不含税金额(经初步评审合格的 | ||
| 比选申请文件的报价;报价有修正的,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 | ||
| 2.2 | | 的平均数下浮 5%作为评审基准价: | |
| (2)有效比选申请人数量为5家以上的:去除最高和最低比 | ||
| 选申请总报价(经初步评审合格的比选申请文件的报价;报 | ||
| 价有修正的,以修正后的价格为准)后,剩余有效报价的不 | ||
| 含税金额平均数下浮 5%作为评审基准价。 |
| 条款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标准 分值 |
|---|---|---|---|
| 投标文件格式 | 投标文件格式完全符合1分,较符合 0.5分,不符 0 分。 | 1 | |
| 2.2.3 (1) | 业绩 | 在满足比选文件业绩要求的基础上,每增加一个类 似项目得1分,最高得10分。 | 10 |
| 商务评分 (14分) | 财务状况 | 在满足比选文件业绩要求的基础上,企业财务状况 良好,银行资信等级高,认证齐全,好得2分, 般0-2分,不符0分。 | 2 |
| 售后服务承诺 | 有售后服务承诺,质保期内质量问题 24 小时内到达 处理1分,>24小时或无描述0分。 | 1 | |
| 2.2.3 (2) (60 分) | 报价评分 | 与评审基准价相比,比选申请人有效比选申请总报 价等于评审基准价的得满分;每增加1%,扣1分; 每减少1%,扣0.5分。 本项得分最高为50分,得分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 60 |
| 施工方案与技 术措施 | 对施工方案编制的合理性、针对性及组织、技术措 施以及施工工艺等进行综合评判,合理 5-8 分;较 合理 1-5分;不合理或无0分。 | 8 | |
| 拟投入的人员 及设备配置 | 对拟投入的人员、设备及相关作业人员证件和业绩 证明材料进行综合评判,合理 4-6 分;较合理 1-4 分;不合理或无0分。 | 6 | |
| 2.2.3 (3) 技术指标 及方案评 | 质量控制和保 证措施 | 组织机构完整、管理网络健全、职责明确、措施进 行评判,合理 4-6分;较合理 1-4分;不合理或无 0 分。 | 6 |
| 分(26分) | 控制性进度的 保证措施 | 对控制性进度并结合招标文件中规定,对进度计划 及保证措施进行评判,合理2分;较合理1分;不 合理或无0分。 | 2 |
| 安全管理体系 与措施 | 对安全管理体系建立及措施进行评判,合理2分; 较合理1分;不合理或元0分。 | 2 | |
| 文明施工及环 保措施 | 对文明施工及环保机构、措施进行评判,合理2分; 较合理1分;不合理或无0分。 | 2 |
1. 评审方法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对满足比选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比选申请
文件,按照本章第 2.2 款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 荐中选候选人。综合评分相等时,以比选申请报价低的优先;比选申请报价也相 等的,由比选人自行确定。
2. 评审标准
2.1.1 形式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1.2 资格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2.1.3 响应性评审标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1) 商务评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报价评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 技术指标及方案评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评审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1) 商务评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2)报价评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 技术指标及方案评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4)其他评分:见评审办法前附表。
3. 评审程序
3.1.1 评审小组可以要求比选申请人提交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 3.5.1项至第3.5.4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评审小组依据 本章第2.1 款规定的标准对比选申请文件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 的,作否决投选处理。(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
3.1.2 比选申请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其投选作否决投选处理:
(1)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的;
(2)串通投选或弄虚作假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3)不按评审小组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3.1.3 比选申请报价有算术错误的,评审小组按以下原则对比选申请报价进 行修正,修正的价格经比选申请人书面确认后具有约束力。比选申请人不接受修 正价格的,其投选作否决投选处理。
(1)比选申请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依据单价计算出的结果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修正总 价,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
3.2 详细评审
3.2.1 评审小组按本章第2.2款规定的评分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并计算出 综合评估得分。
(1)按本章第 2.2.3(1)规定的评分因素和分值对商务评分计算出得分 A;
(2)按本章第 2.2.3(2)规定的评分因素和分值对报价评分计算出得分 B;
(3)按本章第 2.2.3(3)规定的评分因素和分值对技术指标及方案评分计 算出得分 C;
3.2.2 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2.3 比选申请人得分=A+B+C。
3.3.1 在评审过程中,评审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比选申请人对所提交的比 选申请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 审小组不接受比选申请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3.3.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比选申请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 修正的除外)。比选申请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比选申请文件的组成部 分。
3.3.3 评审小组对比选申请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 比选申请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审小组的要求。
3.4.1 评审小组按照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选候选人。
3.4.2 评审小组完成评审后,应当向比选人提交书面评审报告。
4. 补充
4.1 评审标准中,列举的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某条、款、项、目的规 定和要求,既包括"比选申请人须知"正文的规定和要求,也包括"比选申请人 须知"在前附表中补充和细化的规定和要求。
4.2 评审小组应严格按照本评审办法规定的强制性标准,依次对比选申请文 件进行评审(形式评审、资格评审、响应性评审),满足强制性标准的为"符合", 不满足强制性标准的为"不符合",只要有其中任何一项"不符合",否决其投 选,不再评审该比选申请文件。
4.3 比选人应对本评审办法正文不加修改地引用。比选人可结合招标项目具 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对评审办法前附表允许补充的部分进行补充,不需要的评审办 法可以删除,但不得修改。否则抵触内容无效。
4.4 评审办法前附表的评审标准、量化标准中,所有的评审标准、量化标准 必须是客观标准。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 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各方协商一致,甲方四川玉田能源发展有限 公司(简称"玉田电厂")泄洪冲砂闸机电设备检修项目项目由乙方负责,为 明确双方职责,特订立以下条款,双方共同信守。
乙方完成玉田电厂大坝金属结构修复项目工程。项目内容详见《玉田电厂 大坝金属结构修复项目发包文件(技术部分)》。
1、合同项目由乙方总承包,合同价格采用综合单价承包。
2、合同工期:总工期 62日历天,右区(两道冲沙闸工作门底坎及检修门 门槽、底坎预埋件更换)工期10日历天,左区(三道泄洪闸工作门底坎及检 修门门槽、底坎预埋件更换)工期 17 日历天,合计工期 27 日历天;检修门槽 处理完后利用检修门挡水再开展 5 道弧形闸门缺陷处理,单台 7 天,工期 35 日历天。(注:大坝水工建筑物修复项目工期为41天,修复完成后水库蓄水 发电,金结项目后续工作可利用检修门挡水继续实施)。
预计 *开通会员可解锁*开工,具体实际以电厂实际通知为准。
3、若因甲方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降雨、地震、洪水、战争)导致工期 延期的,乙方应立即向甲方报告和说明,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完工日期向后相 应顺延,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包干总价中,不另行计算。
4、鉴于甲方禁止乙方的弄虚作假、违规操作行为,乙方向甲方做出质量 诚信保证,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违规操作行为。
1. 负责配合乙方泄洪冲砂间机电设备检修项目工作过程中的有关事宜。
2. 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
3. 督促、检查乙方的进度。
4. 负责组织完工验收,乙方实施的工作需满足国家、地方、行业规范及甲方 要求。
(二)乙方责任
1. 负责玉田电厂泄洪冲砂闸机电设备检修项目工作。
2. 乙方应为本合同工程的人员和设备办理保险,其办理保险的费用由乙方承 担。
3. 乙方从事本合同约定事项给自己或者他人造成人身、财产及其他损害的, 概由乙方承担责任。
4.未经甲方同意,本合同不允许分包或转包。若乙方擅自进行分包或转包, 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5. 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要求和甲方要求实施泄洪冲砂闸机电设备检修项目工 作,施工过程中运用的技术、材料等需要变更的,乙方应提交甲方书面确认。乙 方未经甲方书面确认进行的变更所导致的费用增加,甲方不予认可。
6. 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要求,从开工令下达之日起,开展工程目志拍照记录, 格式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具体目期和时间、施工区域、施工内容、施工负责人、 天气和温度、地点等;验收过程涉及外购的相关设备、材料的购买证明材料、合 格证等不得弄虚作假,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同时,甲方有权要求 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 20%的违约金。
7. 在质保期内根据甲方要求履行维修义务,质保期内维修所产生的全部费 用,由乙方承担。若乙方在质保期内未能按照甲方要求履行维修义务,拒绝履行 维修义务或者履行后仍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委托其它第三方进行维修, 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从质保金中扣除。
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资料、报告、信息等用于与本合同无关的事项,未经 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将甲方资料、报告、信息、成果等提供给任何第三方使 用或公开发表。
1. 承包方式:综合单价承包。
2. 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双方协商确定本次项目费用合计为:人民币 70 (大写 元),其中:不含税金额 元;增值税税金 元,税率随国家税收政 策变化而调整。含 3%暂列金并据实发生、结算。此价格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 材料费、设备费、运输费用、调试试验费、差旅费、食宿费、临时人工搬运、施 工安全文明措施费用、保险、间接费、利润、税金等乙方为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 所需支付的全部费用,除此之外,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甲方采用银行转账方 式支付合同价款。
3. 本合同价格不因政策调整(税率调整除外)、人工和材料价格等任何因 素调整,均由乙方自行承担风险及费用。
4. 支付方式:
(1) 预付款:为合同总价的 20%,合同签订生效后乙方提交付款申请后 10 个工作日内支付。
(2) 进度款: 元
(3)完工款:项目完成,乙方提交全额发票、付款申请及验收合格证明后, 甲方支付至结算总价的 97%。乙方应当提交付款申请、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 率 %),乙方逾期提供发票的,甲方付款时间顺延,并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 不得以此为由迟延或拒绝履行合同项下的义务。
(4)质保金:剩余 3%留作质保金,若质保期内无问题,则待质保期一年期 满后无息支付给乙方,质保期以甲方书面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在质保期内乙方应 根据甲方要求履行维修义务,且质保期内维修所产生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若乙方在质保期内未能按照甲方要求履行维修义务、拒绝履行维修义务或维修后 仍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委托其它第三方进行维修,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 方承担,甲方有权从质保金中扣除。
1. 乙方应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严格执行国 家、地方、行业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规定,禁止违章作业。乙方应接受甲方的 安全管理和监督,对甲方安全部门在安全检查中提出的意见或建议,乙方必须认 真整改和落实。
2. 由于乙方管理不严,措施不力,违章作业及其它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包 括人员伤、亡),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费用,若因此导致甲方受到损失,乙方 应全额赔偿。
1. 本合同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照执行。若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则甲方有 权解除合同,乙方应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20%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 方损失的,甲方有权继续追偿。
2. 甲方有权直接从应向乙方支付的款项中扣除乙方应承担的损害赔偿金、违 约金等款项。本合同项下甲方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第三人的赔偿责任、有关部门 的处罚、律师费、差旅费等。
3.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转让本合同所约定的部分或全部权利、义务的,甲 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20%的违约金。
4. 甲方有权视乙方的工作情况和态度决定是否提前终止本合同,如甲方要求 终止的,费用按照经甲方书面确认的乙方工作量结算,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5. 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工期完成各项工作,若无法按照约定工期完成 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按照合同总金额0.5%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 超过15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
6. 如乙方工作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国家规定、地方及行业有关标准,或经 甲方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必须无条件整改,工期不顺延,乙方因此逾期完工的, 仍应按本条约定承担逾期完工的违约责任。乙方拒绝整改或整改三次后仍不合格 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7. 无论因何原因本合同终止或被解除的,乙方应自合同终止或解除之日起 5 个日历天内退场,并自行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否则,乙方应向甲方每天支 付合同总金额0.5%作为场地占用费,逾期超过15个目历天的,甲方有权任意处 置乙方遗留在现场的物品。
8. 乙方承诺,在任何情况下,如果乙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违规 操作等违法或有失诚信的行为,则甲方有权解除或终止合同、将乙方列为"黑名 单"供应商,且甲方有权按其认为合适的方式完成未履行部分或被终止部分的工 作,乙方承诺承担甲方为执行和完成前述工作而引起的一切费用与损失,同时还
应承担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其他保证责任及违约责任。
1. 双方不愿协商、调解解决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双方商定,因本合同所 发生的任何争议,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2. 因任何一方违约而导致的诉讼,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因参加诉讼而支出 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差旅费、住宿费、误工费等费 用。
九、其他
1. 对本合同任何条款的修改、补充或变更,双方必须签订书面协议并签字 盖章后方可生效。
2.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单位盖章后生效,按合同要 求完成工作且合同内容全部执行完毕、项目费用结清后自动终止。
3. 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 《质量诚信保证》
《十大禁令和红线》
《安全生产协议》
《玉田电厂大坝金属结构修复项目报价文件》
《玉田电厂大坝金属结构修复项目发包文件(技术部分)》
| 甲方: | 乙方: |
|---|---|
|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
| 电话: | 电话: |
| 税号: | 税号: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附件 1
造假是指乙方在资质、数据、记录、报告、证明文件、实物、标识或品牌等方面存在伪 造、变造、仿冒、篡改等弄虚作假行为。
一、乙方承诺严格履行防造假义务,并严格执行甲方除合同其他章节约定外的如下防造 假要求:
1. 乙方核查完工报告中第三方检测报告的真伪,并记录核查情况。
2. 乙方核查完工报告中制造和检验报告与原始记录的一致性并记录核查情况。
3. 如发现质量证明文件、检测报告等存疑,乙方及时向甲方发出书面通知或按照不符合 项相关程序规定立即发出不符合报告。
二、乙方发生如下行为即为造假行为
1. 乙方擅自更改报告中的数据;
2. 乙方伪造报告;
3. 乙方提供冒牌产品或未经甲方同意的贴牌产品,
4. 被政府监管机构发现及认定的发生在本合同项下物项或文件上的造假行为。
三、乙方承诺,如果乙方发生上述造假行为,甲方有权按如下约定从剩余未支付合同款 项中扣除相应金额的乙方违约金,剩余未支付合同款项不足部分乙方在收到甲方书面通知后 三十日内向甲方支付相应款项,否则甲方有权行使履约保函权利或索赔权利。
| 造假行为分类 | 违约金* | ||
|---|---|---|---|
| 物项交付前 | 物项交付后 | ||
| 乙方擅自更改报告 | 合同价 5%/次 | 合同价 10%/次 | |
| 乙方伪造报告 | 合同价 5%/次 | 合同价 10%/次 | |
| 乙方提供冒牌产品或未经甲方同 意的贴牌产 日 | 合同价 5%/次 | 合同价 10%/次 | |
| 被政府监管机构发现及认定的发 生在本合同项下物项或文件上的 造假行为 | 合同价 5%/次 | 合同价 10%/次 | |
发生上述造假行为乙方承担违约金累计不超过合同价,但上述造假行为给甲方造成的实 际损失或损害大于该限额,则乙方应按实际损失或损害予以赔偿。
附件 2
乙方承诺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严格执行以下安全与质量管理要求:
1. 严禁培训不合格的人上岗;
2. 严禁不按规定或约定佩戴个人劳保用品的人进入现场;
3. 严禁不具备安全作业先决条件开工;
4. 严禁冒险作业;
5. 严禁高风险作业在元专人监督情况下进行;
6. 严禁无证操作特种设备;
7. 严禁使用不合格的工具及设备,
8. 严禁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9. 严禁重大事故隐患未排除放行复工;
10. 严禁迟报、谎报、瞒报安全事件。
二、质量行为十大禁令
1. 严禁未授权的人上岗;
2. 严禁先决条件不满足的情况下开工;
3. 严禁未进行技术交底开始作业:
4. 严禁擅自更改方案、工作程序和图纸;
5. 严禁使用不合格的材料、设备和工具:
6. 严禁违规处理质量缺陷、越点作业;
7. 严禁未现场见证放行质量见证点;
8. 严禁违章指挥、违规操作、弄虚作假;
9. 严禁重大质量隐患未排除放行复工;
10. 严禁迟报、谎报、瞒报质量事件。
三、工程建设领域十项红线
1. 严禁使用不具备国家规定资质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承包商和分包商; 2. 严禁安全质量技术交底未进行,安全质量先决条件未确认到位就开工;
3. 严禁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强令冒险作业;
4. 严禁未经安全质量培训、考试合格并取得授权的人员上岗作业;
5. 严禁高风险作业未经安全许可,在无专人监督情况下进行;
6. 严禁未经正式批准,擅自更改方案、工作程序和图纸,
7. 严禁现场作业不使用工作文件;
8. 严禁违规处理安全质量缺陷、越点作业,离线放行 H点;
9. 严禁重大安全质量事故隐患未排除就放行复工;
10. 严禁瞒报、谎报、迟报安全质量事故、事件。
四、乙方承诺遵照中国有关当局颁布的法规和安全标准开展合同活动,如果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下列事项,乙方承诺按合同价 10%/次支付违约金。累计违 约金不超过合同价。
1. 因乙方违反本章安全与质量管理约定导致甲方发出质量事件单(以国家监 管部门的发文或双方认定的质量事件调查报告结论为依据) ;
2.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或业主被国家监管部门约谈、通报批评或处罚。
附件 3
| 发 包 人: 住 所: | (以下简称"甲方") |
|---|---|
| 法定代表人: | |
| 联系电话: | 传 真: |
| 联系地址: | |
| 邮政编码: | |
| 承 包 人: | (以下简称"乙方") |
| 住 所: | |
| 法定代表人: | |
| 联系电话: | 传 真: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建设部、 国家能源局、以及项目所在地政府有关水电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治安管理、消防管理的规定、规章,为严格明确工程项目现场甲乙双方的安全管 理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期间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治安和消防安全,经甲乙双 方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遵守本协议所列条款。
一、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
1.2 工程地点:
1.3 工程监理单位: ------------------
1.4 工程总承包商:___
二、适用法律
适用国家和项目所在地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包括但不限于《中 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治安、消防管理的 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规程,严格遵照建筑施工行业安全操作规程、规范
和标准,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国家及项目 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主管部门制定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也 适用于本协议。
三、责任范围
3.1乙方负责所承包项目施工作业区、料场、办公区、生活区的安全生产、 环境保护、治安、消防管理工作,对承建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负 总责。
3.2甲方负责项目区管理范围内共用道路、区域及周界围档的管理协调,帮 助乙方协调明确其与项目施工区域内其他施工单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治安、 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关系。
3.3其他约定:
乙方自进入项目区后至工程经甲方验收合格且人员、设备全部离开项目区 止,安全管理同时满足下列指标:
A. 保证工程项目现场文明施工,并接受和通过水电建设项目标准化达标评 级检查和其它各项安全生产检查;
B. 因工重伤、死亡事故: 0:
C. 火灾事故:0;
D. 食物、煤气中毒及卫生防疫事故:0;
E. 重大环境污染事故:0:
F. 重大交通事故:0;
G. 被社会媒体负面曝光:0:
H. 盗窃、赌博、嫖娼、打架等治安事件、10人以上的群体性事件、刑事案 件:0:
I. 甲方安委办定期检查优良率在90%以上。
J. 其他约定_乙方必须尊重当地民风民俗,不得与村民发生口角、斗殴等事 伴。
5.1甲方遵守国家、地方发布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的安全生产 规章制度。
5.2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资质进行审查。
5.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施工组织设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 工方案、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检查、安全生产保证体系的建立和运行等施工过程 安全管理及安全资料的形成、积累、组卷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应积极配合。
5.4甲方视项目情况,可委托有资质的工程监理机构或自行对项目全过程进 行监督,依法对乙方施工过程安全管理及安全资料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予
以积极配合。
5.5甲方不得明示或者暗示乙方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 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乙方自行购买、租 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 防设施和器材,因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6甲方有权按本责任书规定和其它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文件规定对乙方的 违章、违纪行为进行处罚。对甲方认为不合格的管理人员和施工作业人员,甲方 书面提出清退时,乙方应该执行。
5.7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后,甲方项目部应在第一时间组织抢救人员、保 护现场,并上报政府主管部门和公司上级单位。
6.1乙方应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生产的 方针、政策和法规,秉承"安全第一、质量第一、追求卓越"的做事原则,遵守 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必须严格按照国家、业主、监理和甲方对安全生产管理的 有关规定组织施工,确保安全生产。
6.2乙方应确认其符合且具备下列资质条件,并在项目开工前向甲方报备相 关文件:
(1) 持有相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书、授权委托书。相关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与招投标时乙方公 司承诺的人员配置一致且持证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2)应有的安全管理制度齐全。包括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特种作业人 员的审证考核制度、各级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和定期安全检查、安全教育等制度。
6.3乙方进入本工程项目后必须了解并执行甲方有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 环境保护、治安、消防的管理规定,服从甲方管理。
6.4乙方必须严格自身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向甲方出示"安全生产 许可证",并将"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报备甲方,乙方"安全生产许可证" 如有任何变更情况,应在发生变更后三个工作目内及时书面通报甲方。
6.5乙方必须足额使用安全措施经费,不得挪作它用;并将安全措施经费使 用情况定期报备甲方。
6.6乙方应按国家、项目所在地有关劳动方面的法律、法规、规范和甲方要 求及时给施工人员发放工资;乙方无故拖延或克扣施工人员工资的,由乙方承担 全部责任。
6.7国家和项目所在地政府明确规定应由建设方缴纳的保险,费用由甲方承 担。除此之外的各种保险,乙方应按规定及时足额缴纳,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 现场人员应按岗位要求佩戴合格劳动保护用品,乙方负责为本单位现场人员提供 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
6.8乙方应委托相关检测机构对现场生活用水定期检测,保证生活用水符合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的水质标准和卫生要求,保证用水安全,如因水质不 达标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6.9乙方必须根据项目施工特点及现场平面布置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 案》,建立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 材、设备,并定期组织对应急救援人员的演练。应对应急器材和设备进行定期检 查以保证其可靠性,以保证有效地应对突发的安全事故。
6.10施工现场发生因工伤亡事故时,乙方应立即抢救受伤害者,保护事故现 场,及时如实报政府主管部门、甲方,严格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事故调 查处理,并积极配合政府单位进行的事故调查处理工作。采取必要措施消除、降 低事故造成的负面影响。
6.11乙方在甲方项目区管理范围内应做到:
(1)建章立制,完善安全管理体系
A. 乙方项目的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具备相应安全资格证书,在组建 项目管理机构时,必须根据工程特点和规模,按甲方的要求配备足额持注册安全 工程师证书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经培训后持证上岗。配 备的专(兼)职安全员、质检员、电工、电焊工、机械操作工等特殊工种人员必 须据用合格的岗位资质证书;本项目主要为高出作业,作业人员必须为身体健康 者,进场前须提供身体健康证明。
B. 建立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乙方应按国家法律要求制定并在本施 工项目严格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应将安 全目标分解到每个工作岗位,使安全生产责任制达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 全员全过程控制安全。
(2) 加强安全教育,推进安全文化建设
A. 进入施工现场的各类人员必须经过乙方公司、项目部、班组三级安全教育, 内容应包括:强制性标准、操作规程和项目规章制度、事故案例,正确使用安全 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未进行过三级安全教育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未经 教育培训或者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作业。按时进行季节变换的 安全教育,及时进行变换工作岗位人员的安全教育,细致进行节假日安全教育, 高度重视国家及项目所在地重大政治活动期间的安全教育;每年安全教育时间必 须达到国家"三高危"行业要求标准。
B. 施工过程中推广使用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时,必须对有关管 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进行相关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在经考核确认其完全掌握后方 可全面使用。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按规定通过专业技术培训、考核取得操作证后, 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C. 安全教育考核应认真做好记录。
(3)严格安全检查,认真落实整改
A. 乙方必须健全并落实检查制度。乙方应实行逐级检查,所在公司安全管理 部门应每月对该项目检查一次;项目经理部至少每周一次,由项目经理组织项目 技术、安全等专职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检查,并对重要生产 设施和重点作业部位加大巡检周期密度;项目经理部备区域(工作面)负责人及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实行每日隐患排查和治理制度,对于高危险性的作业进行 申报审批制度,并应实行旁站监督。乙方还应根据施工期间季节气候变化,及时 增加防洪、防风、防冻、防煤气中毒等季节性安全检查,还应特别注意做好重大 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
B. 检查组织者应对安全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签发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单,并 监督落实整改方案和进行复查。查出的隐患必须按照"四定"原则在规定期限内 整改完毕。对检查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可能立即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时, 安全检查人员要责令立即停工,待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恢复施工。
C. 乙方应建立安全检查台账,将每次检查的情况、整改的情况详细记录在案, 检查记录表应采用甲方提供的标准检查表。
(4) 加强安全技术管理,提供技术支持
A. 乙方应根据工程项目的规模和特点,在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制定针 对性强、权责清晰、实施有效的安全技术方案(措施)。安全技术方案(措施) 应有设计、有计算、有详图、有文字说明,必须遵守国家和项目所在地有关安全 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行业有关安全生产的规范、规程;必须全面考虑施工现场的 实际情况、工程特点和作业环境;凡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危险因素及建筑物周 围外部环境不利因素等,都必须从技术上制定全面、具体、有效的措施予以预防, 并应严格执行审批制度。
B. 特殊和危险性大的工程及施工现场的脚手架工程、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士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拆除、爆破工程等,均必须单独编制 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未编制安全技术方案,或安全技术方案未经总监及本单位技 术负责人获得审核批准之前,项目不得开工。
深基坑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30m及以上高空作业的工程、 大江、大河中深水作业的工程、房屋拆除爆破和其他土石大爆破工程等专项方 案必须经专家论证同意后方可施工。
C. 乙方应建立并执行分部分项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安全技术交底应根据有 关制度规程结合施工生产中的实际情况,针对作业人员的现状,全面细致地对全 体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实行跟踪管理,确保安全技术交底的贯彻实施。 并做好交底签字记录。
D.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编制临时用电的施工组织设计,设计应符合《施 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I46-2005)要求且可操作性强,并严格履行
审批手续。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必须实行三相五线、三级配电、三级保护制度,施 工机具用电必须使用标准配电箱,并遵循"一机一间一箱一漏保"的原则。配电 箱的安装和内部设置必须符合有关规定,并应有防雨、防砸措施。施工现场临时 用电设施必须经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临时用电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禁止采用不合格产品或施工现场 禁用产品。乙方应将现场电气产品的合格证、厂家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等资料经查 验无误后存档,并保证根据甲方的要求向甲方提供。
施工用电的敷设必须严格按照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进行,严禁私拉乱扯。 施工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变更,应重新履行审批手续。
E. 乙方必须建立健全施工现场的各种施工机械、机具、设备的进场验收、临 设用电工程的竣工验收和安全设施的使用验收等一系列验收制度。各种施工机 械、机具、设备进入施工现场必须经过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无论是租赁的,还 是分包单位自有的施工机械、机具、设备,都必须严格验收制度;临设用电工程 必须经过验收后方可送电;各种脚手架、安全网、井字架、龙门架在搭设完毕后 亦必须经过验收后方可投入使用。
起重机械、塔吊、索吊等机械限位及防坠等安全装置必须齐全有效,由乙方 的机械管理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和项目的有关人员参加,经检查验收后报请当地政 府的专业管理部门进行检测,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普通脚手架,满堂红架子、堆料架和支搭的安全网,由乙方项目技术负责人 组织安全员按搭设进度逐层进行检查验收。
高大脚手架以及特殊架子,由批准方案的技术负责人组织方案制定人、安全 部门、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安全员及其他有关人员共同进行检查验 收。参加各项验收的部门和人员必须在验收文件上签字,否则验收无效。验收应 采用项目所在地建委颁发的统一验收表格。
F. 乙方要建立和落实各种施工机械设备机具的专人管理制度和定期维修保 养制度,严格按照标准、规范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检修施工机械设备、 机具的同时必须检验防护装置,并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
G. 施工现场的塔吊、索吊、龙门架、提升架、脚手架搭设安装及拆卸均应按 经批准的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进行。
H. 乙方应对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运输、存放等制定专门的管理办法,对 押运、保管易燃、易爆及有毒物品的工作人员应进行专门培训并实行持证上岗制 度。易燃、易爆、剧毒物品必须专库限量储存,不得形成重大危险源,应设置明 显标志,指定专人保管,制定严格的限量领用登记制度和余料回收制度。
当工程施工中使用或涉及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时,应制定详细的安全技术 方案〈措施〉。施工现场应对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加强管理,严格入库验收和 领用批准手续,并做好使用中安全防护。
I. 乙方必须建立工程项目安全管理内业资料档案。安全管理资料应满足项目 所在地建设工程安全资料规程要求。安全管理内业资料由项目经理部专职安全管 理人员负责。乙方分包单位亦必须按规定建立安全管理内业资料档案。安全管理 内业资料的收集整理应全面、及时、准确。
(5) 加强现场安全管理
A. 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式管理,围墙坚固、严密,高度不得低于1.8米。严 禁在墙面上乱涂、乱画、乱张贴。
B. 乙方应在工地主大门侧按标准设置工程概况牌等"五图一牌"。现场应设 置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危险部位必须安装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装置、设施 等必须用安全色涂刷警示标记。
C. 施工现场应划分施工区、办公区、生活区,并应有明显的分界,各区域应 设标志牌,明确负责人。
D. 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必须按规定正确佩戴安全帽、佩带身份识别 标志(胸卡或工作卡等);
E. 现场必须要有排水措施。现场内的道路、作业场地、脚手架、塔吊基础、 架料、材料、大型构件和大型模板存放场地等的排水设施要形成网络,保证排水 畅通。施工现场内的主要道路要硬化、通畅,严禁在通道上堆放建筑材料和杂物、 放置施工机械、停靠车辆。
F. 施工现场内各类机具、架料和施工材料应根据施工进度计划运入,按现场 平面布置图放置。施工现场料具布置应整齐有序。
G. 高处及临边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带。"四口、五临边"等必须设盖板或围栏, 并应按规定设置水平安全网。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的各项防护性能指标必须符合 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进场时必须检验有关证明。不得采购、使用无生产许可证、 无合格的安全防护用品、用具等。
H. 乙方应建立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并保证有效运行。在施工组织设计中有防 治扬尘、噪声、固体废弃物、废水等污染环境的有效措施,并在施工中认真组织 落实。
I. 施工现场应及时进行清整,保证工完场清。
(6)加强生活区管理,改善施工人员的生活环境
A. 生活区与施工区必须严格划分,并统筹安排,合理布局,满足安全、消防、 卫生防疫、环境保护、防汛等要求。
B. 生活区由乙方负责管理。乙方应建立健全安全保卫、卫生防疫、消防、生 活设施的使用、维修和生活区管理等各项制度,并认真落实。甲方应为乙方提供 建立生活区的必要条件。
C. 生活区必须设置办公室、传达室、宿舍、食堂、厕所、舆洗设施、淋浴间、 开水房、文体活动室、密闭式垃圾箱等临时设施。临设应采取不易燃烧材料搭设,
做到安全、牢固、美观,且入住前必须经过验收。
D. 生活区必须保持清洁卫生,专人负责清扫和消毒。
E. 宿舍内用电应根据方案统一敷设,禁止工人私自接线,照明应使用安全电 压。
F. 食堂"三证"必须齐全,必须设置独立的制作间、库房和燃气罐存放间, 必须设置隔油池,必须有生熟分开的刀、盆、案板等炊具及存放柜,应配备排风 设施和消毒设施。食堂内外整洁卫生,炊具干净,操作间、库房不得兼作宿舍使 用。
G.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加强食品、原料的进货管理,做好进 货登记。严禁购买无证、无照商贩食品,严禁食用变质食物。
H. 必须严格执行卫生、防疫管理规定,建立卫生防疫管理制度,制定法定传 染病、食物中毒、急性职业中毒等突发疾病应急预案。应配备保健药箱,购置一 般常用药品和急救器材,并登记建档。
(7) 加强文明施工管理
A. 安全帽分颜色,前面张贴本企业徽标。
B. 项目外观如围墙、大门颜色等应按甲方统一规划砌筑。
C. 施工垃圾必须分类置按规定堆放,并及时清运消纳。
(8)加强治安管理,杜绝刑事案件
A. 确定治安保卫负责人,并根据工程规模按规定建立施工现场治安保卫组织 和配备人员,具体承担施工现场治安保卫工作。治安保卫工作组织人员名单在开 工前报甲方备案。
B. 乙方编制工程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必须包括相应的治安保卫方案或 措施,并报甲方备案。
C. 应当按规定采取围挡等安全防护措施,建立门卫制度。严禁小商、小贩、 废品回收人员进入施工管理区。
D. 料场、库房应当加强巡逻守护,重要材料、设备,要专库专管。
E. 职工生活区内严禁赌博、酗酒。
F. 施工现场发生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 乙方治安保卫组织必须立 即保护现场,救助受伤害者, 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的治安保卫组织和公安机关报 告。同时报告甲方治安保卫工作负责人。
J. 按照有关规定或甲方要求,乙方应完成的其他工作。
(9)加强消防管理,杜绝火灾事故
A. 乙方应确定一名防火负责人,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防火负责人 应报甲方备案。
B. 在开工前完成将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现场防火安全措施和消防保卫方案 (以下简称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向消防监督机关报送审批或备案,同时报备甲
方。
C. 建立防火档案,有计划开展防火检查,定期组织义务消防队的培训和演练。
D. 因施工或居住需要搭设的临时设施,应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E. 使用电气设备和化学危险物品,必须符合技术规范和操作规程,施工现场 内动火必须实行审批制度。
F. 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G. 建设工程内不得作为仓库使用,不得积存易燃、可燃材料,不得住宿。
H. 施工现场内存在的重大火险隐患,须立即整改。发生火灾,应积极组织扑 救,险情控制后应保护好火灾现场。重大火险隐患整改情况和火灾事故报告,在 报送消防监督机关的同时报备甲方。
I. 按照有关规定或甲方要求,乙方应完成的其他工作。
6.12乙方必须随时接受行业主管部门、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环境监察、卫生 监管、治安、消防管理部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配合他们执行公务, 并做好接待工作。乙方还要随时接受甲方安全主任工程师和监理工程师的工作检 查与监督。甲方需在乙方寻求与行业主管部门、地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监 督、治安、消防管理监督部门建立工作联系时给予协助。
6.13乙方应对进入项目现场的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治安、消防管 理的教育,备存完整的安全教育记录、档案,并对因安全教育不到位引起的安全 生产事故、人身健康损害、环境污染、治安事件、消防事故所造成的损失负责。
6.14乙方必须处理好与周围居民的关系,所发生的犹民费等费用由乙方承 担,甲方监督其落实。
6.15乙方必须接受甲方按本责任书规定和其它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的文件规 定对乙方的违章、违纪行为进行的处罚。对甲方认为不合格的管理人员和施工作 业人员,甲方书面提出清退时,乙方应该执行。
7.1双方均应认真履行本协议,由于任何一方的过错使本协议不能履行、不 能完全履行、延迟履行或者履行不符合约定条件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如属双 方过错,则根据各自过错大小,分别承担相应的责任。
7.2乙方对甲方在安全检查中指出的问题应按期整改,不得无故拖延。乙方 未按期整改的,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其他方进行整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 方承担,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应进行赔偿。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 支付上述整改费用和赔偿金。
7.3由于乙方管理措施不力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故、治安灾 害事故或消防事故而产生的责任和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由于乙方管理措 施不力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故、治安灾害事故或消防事故给甲方 造成损失,乙方必须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对责任认定有争议时,应按政府有关部
门的认定处理。
7.4甲方及其安全管理责任人有权对乙方及其人员因在安全管理中出现问题 而根据实际情况作出"违约索赔"、"停工整顿"、"勒令离场"或其他形式的 处理。
(1)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及其安全管理责任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作 出"违约索赔"的处理。
A. 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甲方及其安全管理责任人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人民币 2万元的违约金,甲方可在应支付乙方工程款中直接予以扣除。
B. 乙方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治安灾害责任事故或消防责任事故,致使工 程停工或甲方公司名称、项目名称在公众媒体或专业网站曝光,给甲方造成经济、 名誉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人民币2万元以下的违约金。 甲方可直接在乙方工程款中予以扣除。
C. 依据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甲方及其安全管理责任人有权作出"违约索赔" 处理的其他情况。
(2)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偿付因乙方发生上述责任事故而给甲方造成的全部 经济损失的,乙方应在甲方要求的期限内补足。
(3) 乙方在接到由甲方和监理方共同签发的安全问题整改通知书后,未能 在整改通知书要求期限内完成整改的,甲方有权作出"停工整顿"处理,造成工 期延误的,损失曲乙方承担;
(4) 乙方在"停工整顿"期间内,乙方不进行整顿或整顿后仍不符合要求 的,甲方有权作出"勒令离场"的处理,并有权另行委托他方进场施工,因此造 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在应支付乙方工程款中直接予以扣除,不是部分 乙方应手赔偿。
A.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向第三方承担任何形式的违约金、赔偿金或履行相应 责任的,甲方在支付相应款项或履行相应责任后,可凭支付违约金、赔偿金或履 行责任的证明直接向乙方追偿,而无须提供其他证据,乙方对此应予以认可。甲 方有权直接在乙方工程款中扣除相应赔偿款。
B. 如违约方支付的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损失的,守约方有权要求违 约方进一步补偿。本协议所称损失应包括因违约行为所导致的守约方的实际损失 以及可得利益损失,以及守约方为处理违约事件所发生的包括调查、诉讼、律师 等法律费用在内的费用和开支。
C. 本款适用于所有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情形。自甲方发出要求乙方支付 违约金的书面通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向甲方一次性付 清违约金。逾期支付的,按照每日应付违约金的一倍加付滞纳金,自逾期支付之 日起至乙方向甲方实际付清之日止。若甲方尚有部分协议价款未支付乙方的,甲 方有权从该笔费用中先行抵扣相当于违约金和滞纳金数额之款项。违约金和滞纳
8.1以本协议为目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通知均应以亲自进交、邮递、特快专 递或传真发至文首列明的联系地址和/或联系方式,否则不发生效力。如果拟接 受通知的协议一方的联系地址和/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则其应在发生变更情况 之日起一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8.2通知被视为送达的日期应按如下方法决定:
A. 专人递交的通知在专人递交之时视为有效送达;
B. 以(预付邮资)的挂号信件发出的通知,应在寄出日(以邮戳为准)后第 七日视为有效送达;
C. 以快递发送的通知应于交予合法的快递服务发送后第三日视为有效送达;
D. 以图文传真发出的通知,在传送日后第一个工作日视为有效送达。
9.1不可抗力应以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部门正式发布为准,不可抗力是指 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地震等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的延误和影响。
9.2当甲方或乙方因不可抗力的影响不能履行协议的责任时,履行协议的时 间 将予以顺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但协议价格不因此而改变。
9.3不可抗力发生后,受影响方应立即将不可抗力发生的情况通知另一方, 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14日内出具事故发生地区的有关机构证明并取得另一方认 可。上述情况发生后,双方应努力采取必要措施,密切配合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 不可抗力的影响消除后应立即通知另一方。
9.4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协议时,应及时向 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协议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 明后,本协议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9.5本条款所定义的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 况,对于市场环境变化、乙方经营状况严重恶化及生产安排不周等情形,无论严 重程度如何,均不理解为不可抗力。
对本协议的任何修改均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并经本协议双方授权的代表正式 签字才能生效,本协议中未经修改的其他条款仍然有效。
本协议中所包含的任何条款在被认为无效或不具有强制执行力的情况下,该 条款的无效性或不可执行性不得影响其他条款的效力。
12.1本协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
12. 2国家和项目所在地有关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规定或各种法律条文、解释之
间不能完全统一造成双方理解出现异议时,根据双方协商,并以双方的书面意思 表示为准。
12.3双方因履行本协议(包括但不限于有关本协议的生效、解释、履行、修 改和终止)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或索赔均应当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 商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权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作为参考,不影响本协议的含义及其解释。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生效,至乙方工程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乙方 人员、设备全部撤离项目区后为止。本协议一式 份,双方各执 份,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十五、补充条款
技术标准、要求、工程量清单详见本项目发包文件技术部分(另 册)。
比选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 一、比选申请函及比选申请函附录 | |
|---|---|
|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 | |
| 三、授权委托书 | |
| 四、比选保证金 | |
|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
| 六、商务条款、技术规格偏离表 | |
| 七、项目实施方案 () | |
| 八、项目管理机构 ( ) | |
| 九、资格审查资料 | |
| 十、其他资料 () |
(比选人名称):
1. 我方已仔细研究了___________(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比选文件的全 部内容,愿意以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_______ )的比选申请报价,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承包工程,修补工程中 的任何缺陷,工程质量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我方承诺在比选文件规定的有效期内不修改、撤销比选申请文件。
3. 随同本比选申请函提交比选保证金一份,金额为人民币(大写)___元 (¥ = )。
4. 如我方中选,我方承诺:
(1)在收到中选通知书后,在中选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内与你方签定合同;
(2)在签订合同时不向你方提出附加条件;
(3)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如有);
(4)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义务。
5. 我方完全理解你方不保证投标价最低的比选申请人中选。
6. 我方已充分知晓比选文件各项规定,并完全理解比选文件中所规定的全 部风险,在本次比选申请报价中也充分考虑了该合同约定的风险费用,并自愿承 担该风险,承认合同全部条款的有效性,且不以任何理由撤销或变更合同条款, 不以停工相威胁或事实上停工,不拒绝或怠于履行本合同义务。
7. 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报价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 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8. (其他补充说明)
| 比选申请人: | (盖单位章) | |
|---|---|---|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 (签字) | |
| 地址: | ||
| 电话: | ||
| 传真: | ||
| 邮政编码: | ||
| र्म | A |
| 序号 | 条款名称 | 约定内容 | 备注 |
|---|---|---|---|
| 1 | 项目经理 | 姓名: | |
| 2 | 工期 -- | 天数: 目历天 | |
| 3 | 缺陷责任期 | | 缺陷责任期: 年 | |
比选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比选人名称):
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比选申请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真实可信, 不存在虚假(包括隐瞒)。
经我方认真核查,本比选申请人不存在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第 1.4.3 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我方承诺,如存在以上两种虚假投标行为,我方自愿按第二章"比选申请人 须知"10.4 款和其他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比选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签字)
_年___月___ 日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播 | 比选申请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
|---|---|---|---|
| 经营期限: | 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成立时间: and the same of the same of the same of the same of the same of the same of | ||
| 姓名: | |||
| 系 | |||
| 特此证明。 | |||
| 比选申请人: 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 |||
| 年 年 月 日 | |||
|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 |
致: (比选人名称)
本人 代表人,现委托本单位人员_____________(姓名)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 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__________(项目名 称)比选申请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另行授 权),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第二章"比选申请人须知"3.3.1 规 定的"投标有效期"结束为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附:(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比选申请人为其缴纳的 养老保险(提供最近 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扫描件(或复印件)
| 比选申请人: | (盖单位章) |
|---|---|
| 法定代表人: | ------------------------------------------------------------------------------------------------------------------------------------------------------------------------------ |
| 身份证号码: | |
| 委托代理人: |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
| 身份证号码: | ------------------------------------------------------------------------------------------------------------------------------------------------------------------------------ |
| 年 | |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 |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背面) |
| (比选人名称): | ||
|---|---|---|
| 本比选申请人自愿参加 | 项目名称 | 的比选, |
| 并按照比选文件要求交纳比选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与) | ||
| 元(¥ 0 |
附:比选保证金缴纳凭证
比选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比选申请人根据发包文件(技术部分)进行编制。
2. 编制完成的已标价工程量清单,须加盖比选申请人章、法定代 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3. 编制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时,《玉田电厂大坝金属结构修复项目 技术文件》"6工程量清单及费用"表格中的"三、暂列金"栏,比 选申请人应按严格招标控制价的百分之三进行填报——即:54669.09 元(*开通会员可解锁*.00元×3%)。该暂列金据实发生、结算。
| 内 | 容 = | 比选文件条目 | 比选文件规格要求 | | 比选申请文件对应规格 | 偏差说明 |
|---|---|---|---|---|
| 商务条款 | ||||
| 技术条款 | ||||
注:如有偏离,必须在偏离表中进行详细对比说明并注明正偏离和负偏离,如不说明 偏离情况,视为完全响应比选文件要求无偏离。
比选申请人: 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年 年
比选申请人须根据比选文件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及工程量清 单"要求编制,格式自拟。
| 职务 | 姓名 | 职称 |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 |||||
|---|---|---|---|---|---|---|---|---|
| 证明名称 | 级别 | | 证号 | | 专业 | 养老 保险 | 备注 | |||
| 项目负责人 | ||||||||
| 技术负责人 | ||||||||
| . | ||||||||
注: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需附本单位社保证明资料。
比选申请人: __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_______ 日
| 比选申请人名称 | ||
|---|---|---|
| 注册地址 | 邮政编码 | |
| 成立时间 | 注册资金 | |
| 法定代表人 | 电话 | |
| 授权代表(若有) | 电话 | |
| 通讯地址(合同等 资料邮递地址) | ||
| 邮编 | ||
| 电话 | 传真 | |
| 开户银行、开户银 行代码 | ||
| 账号 |
注:本表作为报价和合同执行时使用,报价人应确保提供的信息真实和准确。
1. 账户信息即合同中的收款账户信息,合同签订后不再更改。
2. 通讯地址即合同执行过程中文件、资料的邮寄地址。
3. 本表须在表头加盖报价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
4. 如本表中的信息发生变更时,请及时将相关信息告知采购人。
比选申请人: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签字)
---- 年__ 月 日
(二)比选申请人资质证书
注:提供比选申请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等的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注:
1. 财务状况表年份要求和应附资料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2
2. 当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 4.1 规定,对财务不作要求时,可不提供本表。
| 项目名称 | |
| 项目所在地 | |
| 发包人名称 | |
| 发包人地址 | |
| 发包人电话 | |
| 合同价格 | |
| 开工日期 | |
| 竣工日期 | |
| 承担的工作 | |
| 工程质量 | |
| 项目经理 | |
| 技术负责人 | |
| 项目描述 | |
| 备注 |
注:1. 需附业主证明材料或合同协议书。
2. 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
比选申请人: __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
(六)比选申请人"信用中国"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 系统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致:______________(比选人名称)
本单位已详细阅读 __ (比选文件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就参加上述项目投标有关事项向比选人郑重承诺如下:
(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及四川省有关招投标的法律法规规定,自觉维护行 业内的正常秩序。若有违反,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承担相关责任。
(2) 服从比选有关议程事项安排,服从比选有关会议现场纪律。若有违反, 同意被废除投标资格并承担相关责任。
(3) 接受比选文件全部条款及内容。否则,同意被取消比选申请资格并承担 相关责任。
(4) 保证比选申请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若评审过程中查有虚假,同意作无 效比选申请文件处理;若中选后查有虚假,同意被废除授标。
(5) 保证比选申请文件不存在低于成本的恶意报价行为。
(6) 保证无论中选与否,均不向比选人查询追问原因。
(7) 保证按照比选文件及中选通知书的规定签订合同及提交履约保证金。如 有违反,同意承担相关责任并被没收比选申请保证金。
(8) 本比选申请人自愿按照比选文件要求完成任务,按时完成合同约定工 作。服务质量按照比选申请文件的承诺并满足比选文件要求。如有违反,同意承 担相关责任。
(9) 保证中选之后不转包,若有分包将征得比选人同意并遵守相关法律法 规。
(10) 保证中选之后按照比选申请文件承诺派驻专业人员为其提供服务,如 有违反,同意承担相关责任。
(11) 保证中选后密切配合业主开展工作,服从业主代表的管理。
(12) 保证严格遵照本合同的相关规定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做到安全文明施 工。
(13) 其他承诺事项 --------------------
本比选申请人在规定的投选有效期限内,将受比选文件的约束并履行比选申 请文件的承诺。
比选申请人: --------------------------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___ (答字)
比选申请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能体现比选申请人综合实力的其他材料。
| M 1 L . F . M . 1 L . M L L |
注:本表为比选申请人认为符合本工程的其它相关资料的目录,相关资料应附后。
比选申请人:_______________(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__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年__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