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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编号:2025-010
证券代码:873751 证券简称:知鱼智联 主办券商:首创证券
知鱼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一、 日常性关联交易预计情况
(一)预计情况
单位:元(二)基本情况
| 关联交易类别 | 主要交易内容 | 预计2025年发生金额 | 2024年与关联方实际发生金额 | 预计金额与上年实际发生金额差异较大的原因 |
| 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 | 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 | 10,000,000.00 | 974,565.74 | 业务发展需要,相关费用将提升。 |
| 出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 出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 | 100,000,000.00 | 79,959,728.91 | |
| 委托关联方销售产品、商品 | ||||
| 接受关联方委托代为销售其产品、商品 | ||||
| 其他 | 关联租赁情况、受托管理/委托管理 | 63,000,000.00 | 7,501,621.41 | 2024年与关联方签订停车场数智化运营合作协议,按季度支付相关费用。本年度预计将会发生类似业务。 |
| 合计 | - | 173,000,000.00 | 88,435,916.06 | - |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方便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本着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经
公告编号:2025-010与各关联方协商,在智慧园区解决方案、算力云解决方案及数字化服务等项目上以市场价格和政府指导价为基础,规范公司与各关联方的关联交易。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向控股股东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子公司以及公司实际控制人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子公司出售产品、商品、提供劳务,金额不超过10,000.00万元,购买原材料、燃料和动力、接受劳务采购金额预计不超过1,000.00万元,关联租赁、受托管理/委托管理等业务金额不超过6,300.00万元,具体合同签订主体和金额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交易方基本情况如下:
1.北京电子城高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子城高科”)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6号院5号楼15层1508室;
注册资本:111,858.5045万元;
法定代表人:齐战勇;
主营业务:高新技术成果(企业)的孵化;投资及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及商品房销售;物业管理;销售五金交电(不含电动自行车)、建筑材料;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信息咨询(未经专项审批项目不得经营);房地产经纪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电子城高科为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拟与电子城高科及其控制的其他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2.北京电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北京电控”)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12号;
注册资本:313,921万元;
法定代表人:张劲松;
主营业务:授权内的国有资产经营管理;通信类、广播电视视听类、计算机和外部设备及应用类、电子基础原材料和元器件类、家用电器及电子产品类、电子测量仪器仪表类、机械电器设备类、交通电子类产品及电子行业以外行业产品的投资及投资管理;房地产开发,出租、销售商品房;物业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
公告编号:2025-010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关联关系:北京电控为公司实际控制人;公司拟与北京电控及其控制的其他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
二、 审议情况
(一)表决和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25年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本次关联董事张玉伟、朱卫荣、纪宁、刘世荣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刘凯湘、王崇文、杨松令对本项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三、 定价依据及公允性
(一)定价依据
上述关联交易属于正常的商业交易行为,遵循公平、自愿的商业原则,定价按市场价格,公允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无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二)交易定价的公允性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与关联方在公平、公正、公开的基础上自愿达成的,关联交易价格公允、合理,对公司持续经营能力、损益及资产状况无不利影响,公司独立性没有因关联交易受到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情况。
四、 交易协议的签署情况及主要内容
在审议关联交易金额范围内,由公司管理层根据业务开展情况的需要签署相关协议。
公告编号:2025-010五、 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及对公司的影响
1.必要性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业务快速发展及生产经营的正常所需,具有合理性和必要性。2.关联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以市场公允价格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经营不存在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没有因为上述关联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六、 备查文件目录
1、《知鱼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2、知鱼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知鱼智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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